虽然中央三令五申强调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但学是学,讲是讲,用是用,习惯性的处理方式和思维依然广泛存在
四川泸县校园死亡事件,真相依旧不明。而当地政府的处理手段,更是引来诸多非议。新华社的一篇《拿出澄清谣言的事实需要多久——三问四川泸县校园死亡事件》,矛头直指事件处理程序。
4月1日,四川泸县太伏中学一初二年级学生在校内死亡,随着事件持续发酵,网络出现多版本的说法。4月3日,泸县公安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违法行为的通告》,通告称个别网民借此事件造谣生事,煽动群众聚集滋事,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并处罚部分人员。
但是,事实未清,质疑的舆论不断高涨。新华社文章称,记者抵达泸县调查,发现这起原本可以正常进入司法渠道的个案,逐渐演变为当前的群体聚集、警力封路、舆情汹涌。谣言四起,而当地却没拿出澄清谣言的事实。这让记者深深忧虑,老百姓对未知的恐惧要持续多久?这一案件又有什么难以公布的苦衷?这些问题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做出明确回答。
事件为何会发展到如此地步?如何破解本来“可以正常进入司法渠道的个案,逐渐演变为当前的群体聚集、警力封路、舆情汹涌”这一似乎越来越频繁出现的困局?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伟
表示,本案不管最终定性为何种性质的案件,都有相应的法律处理程序,即使后来不断发酵,成为舆论关切事件,无论是热点事件应对还是信息公开的处理机制,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现在的情况却是这些规定都没能落地,法律再好,如果不落地,处理也会走样,最终就演变为有法不依。”
“如果事件处理能够回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上,一般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大的争议。但很多时候,基层处理热点引发争议,往往是因为跳过法治程序,使用另外一套处理方式。至于另外一套程序是怎么启动的,就不清楚了。”周伟说。
当地官方回复也引发追问。新华社文章称,目前此事仍未立案,理由从最初“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变为“无证据证明死者系他杀”。记者感觉,从“有”变“无”,一字之差,当地的责任就轻了很多。
新华社记者采访也颇为“不顺”。文章描述,严密防范让记者感觉到无形压力,所到之处都有人“陪同”。当记者提出采访死者母亲时,县政法委书记李盛春表示找不到人,问手机说没有死者母亲电话,问地址说不清楚地址。
新华社文章写到,4月4日,记者好不容易突破制约跑了20多公里村道前去采访死者的爷爷奶奶和同学时,被跟随的“尾巴”招来一批镇村干部,实施各种暗示威胁干扰,迫使采访对象不敢说真话。而记者被当地的种种电话骚扰则更是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
周伟表示,根据新华社描述的情况看,“当地政法部门以及教育部门等,回应都很不专业。说明地方处理类似事件完全没有法治经验,也暴露出深层次问题,基层缺乏处理专业案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