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对于征集时间没有要求,实践中征集一天到多天的都有,只要在股东大会决议前能征集完成即可。征集时间长短,主要看征集人心情啦。
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征集人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的,
应当聘请律师
对下列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按规定披露:
(一)征集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是否符合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三)征集提案权时,征集结果是否满足临时提案的持股比例要求;
(四)其他应征集人或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说明的事项。
所以,根据规则,肯定是需要律师对征集投票权发表意见的,不过一般不会单独发表,会集中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中一并表述,当然也有很多公司单独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来看一下实践案例:
总之,征集的事项五花八门,只要是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从规则角度,都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我们一起来看几个违规案例,然后再进行讨论。
《关于对山东HT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监管意见函》(鲁证监函【2014】120号)2014年9月15日,发行人收到山东证监局《关于对山东HT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监管意见函》(鲁证监函【2014】120号),《监管意见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八十条未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增加以下条款:“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201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知悉一栏中仅列明在公司知悉,未登记具体知悉时间。
2016年6月7日,上海TJ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转发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建议函〉的函》(上证公函【2016】),
主要是建议公司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对不得限制征集投票权持股比例进行明确
。
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收到〈关于转发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建议函)的函〉的复函》。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章程》做了修订。
2014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关于对中国WY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7号),对在公司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一是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但《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董事选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的相关规定;二是《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未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20号)
的
相关规定明确中小投资者投资保护的有关内容
,
如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度、
公开征集投票权
、
股东大会应提供网络投票形式等规定。
上面这几家公司因为未设置征集投票权条款而被处罚过,所以该条款必须要写进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