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收到一个小姑娘的消息,说她最近明确向公司里一个新来的男孩子表达了好感,然后被拒绝了。
她不死心,在跟他一起的项目里,多忙了很多活儿帮他,男孩子发现了,也没讲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后来公司庆功聚餐,她喝多了,回家后发信息向男孩子再一次示好,说自己非常喜欢他,不管他喜不喜欢她,她都喜欢。
男孩子回了一句:
滚,别来烦我。
小姑娘来找我解答,我说,能向你说出“滚”的男孩子,还有什么好指望的呢,要么是没情商,要么是实在太烦你了,不想跟你沾上哪怕一丁点儿关系。
道理很简单,小姑娘不是不懂,她只是在找一盆迎头冷水。
像极了很久以前的我。
我以前喜欢一个男孩子,他对我是典型的“不拒绝也不接受”,这就算了,我是自愿的,自愿的人总归理亏。
但他总想着利用我的喜欢让我为他做点事儿,想吃净我这里的所有价值,微小到......只是节省几顿饭钱的事儿,能利用到我,他都会开心。
我傻气成什么样子呢,我会觉得,他既然愿意利用我,虽然是顺便的,但也至少证明,他不反感我,或者,他甚至有一点点需要我。
现在想想,这是什么心态啊?真他妈畸形。
但我一直对他断不了念想,直到有一次我不知哪儿来的胆子,跟他打电话把意思挑得有点儿明朗,他在电话那头,用鼻子哼出了一声按捺不住的笑,然后说——你不会真觉得,就你这长相,我会喜欢你吧?
我是不漂亮,活了这么多年也接受这事儿了,可他那句话,友好的语气说出的那句话,彻彻底底打败了我。
之后我厌恶起了自己,不是厌恶自己不够好看,是厌恶自己从前对他毫不吝啬的付出,我图个什么呢,大家都是人,凭什么我要被你呼来喝去,最后还反踢一脚呢。
我不喜欢你不就得了,一个好端端的人被你贬低成这个样子,我犯不着。
真的,我越来越觉得,
无望地去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太没意思了。
不是因为难过,也不是因为可怜自己,就是因为没意思,真的,一点意思都没有,一点劲儿都没有。
无趣极了。
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究竟有什么好玩儿的呢,除了死死捏住那一丁点的,“万一他会爱上我呢”的侥幸,没有别的甜了啊。
如果遇到一个习惯了跟人不明不白的人更惨,兜着你打擦边球,永远不给你位置,你像是隔着玻璃观看一场盛宴,盛宴上山珍海味,一盘又一盘分外清晰,但——你还是隔着一层玻璃。
看了一部叫《危险关系》的小说,很好看,里面有一个女二,郑莉,暗恋公司的老总很多年。
老总赵胜,四十岁男人了,对她能有什么看不透呢,却一直装聋作哑。
在赵胜离完婚的那阵子,最脆弱的时候,郑莉掐准时机追了上去,终于跟他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但赵胜不爱她啊,所以不答应郑莉同居的请求,跟她从来“只有约会,没有明天”。期间赵胜还一直跟自己的前妻保持着联系,一脚踏两船。
但后来郑莉怀了孕,同时赵胜的前妻也怀了孕,对,是赵胜的孩子,赵胜做了什么选择呢,他放任三十多岁的郑莉流产,回去跟前妻复婚。
我已经确定根本没有任何办法,让不爱自己的人爱上自己。
没有。
《危险关系》里有段话很好:
“当你需要绞尽脑汁去赢得那个人的爱时,那就意味着这段感情不值得。爱是水到渠成、你情我愿的事,是轻松写意的,它本不应该有这样的算计和痛苦。如果爱的路上血泪斑斑,那爱已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