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段拍摄于北京地铁10号线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中一男子辱骂两女子,见女子报警后抢夺手机,最后将女子推出车门。今日凌晨,北京警方通报:警方已将嫌疑人张某(男,17岁)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男子地铁辱骂女孩并抢夺手机 警方:坚决打击
@平安北京回复网友评论
原标题:男子地铁辱骂俩女孩警方:已关注正核查
来源:法制晚报
昨日,一段地铁中男子辱骂两名女孩的视频引爆网络。视频中,男子多次口出脏话,辱骂两名女孩,还在女孩报警之时抢夺人手机,并在地铁关门时强行推人下车。法晚记者注意到,该视频中能够清楚的听到事发时正经过健德门站,这一幕被乘坐同一班地铁的乘客拍到。
有目击者称,事情起因是涉事两名女孩在地铁中让乘客帮忙扫二维码,但涉事男子并不愿意,而引发的争吵。但尚无涉事方及官方对此进行解释和证实。
随后,法晚记者翻看北京市公安局官网微博@平安北京,发现其最近一条微博中的评论已被关心此事的网友占据,不少网友都在询问地铁上侮辱女孩的男子是否抓到,警方是否关注此事。对此,平安北京针对网友评论作出回应表示,警方已关注此事,并开展核查,目前,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昨晚,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辩律师王优银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刑法学的角度分析,该视频中,涉事男子在公共场合公然辱骂她人、抢夺手机、推搡女孩的行为虽然从情节上讲,尚不构成刑法意义的犯罪,但其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王优银说,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明确规定,有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王优银表示,涉事男子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公然辱骂他人,以及寻衅滋事的相关处罚条件,如果有人报警,那么公安机关就应该对此事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该男子相应的处罚。
涉事男子辱骂女子
涉事男子将女子推下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