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下
空间失序、特色缺失、风貌泛化的现实困境
,作为顶层设计指引的总体城市设计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然而,在当下国土空间规划中编制过程中,总体城市设计无论是基于
政策导向、价值导向还是目标导向的路径均受限制
,其效能往往难以发挥。本文基于团队在参与市域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感受,对总体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运用困境进行分析与总结,提出以下几点思考与建议:
☑ 一、规划工作者思维的转变
,
是保障总体城市设计充分发挥其效能、充分落实《意见》《编制指南》等相关政策的关键。
作为一个以满足人民需求、助推城乡幸福生活的学科、行业,我们每一位规划者需
秉持初心、肩负家国情怀
,
不能唯指标是从
,而应
首先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进行系统性探索后做科学性、前瞻性、实施性的国土空间规划。
☑ 二、将总体城市设计成果部分纳入总体规划成果中,增强可实施性。
总体城市设计由于处于非法定的地位,难以做到真正的管控,因此,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应
明确总体城市设计的成果要求,并将总体城市设计成果部分纳入总体规划成果中,倒逼总体规划前的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开展,
以丰富国土空间规划内涵、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性。
☑ 三、前置总体城市设计,充分发挥其“桥梁”作用。
总体城市设计是重视发展的空间设计,在国家发展规划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充当着“桥梁”的作用,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前,应对标各级发展规划对国土空间的要求以及城市自身特色发展需求进行总体城市设计,
为城市发展提供更直观、更可读的空间意象,让人可感知未来的城市和社会,从而激活每一个人对未来的期望而有助于达成共识。
☑ 四、明确总体城市设计专题作用,做好衔接
。
面向发展规划的总体城市设计是一个
“理想城市”
,因为它们完整地贯彻了
城市设计者对城市形态的整体构思与控制
,实现了
从整体到局部城市空间的有序安排
,从而体现出鲜明的城市物质特征。但是,
国土空间规划作为面向实施的规
划
,势必对理想的城市空间上产生制约,因此,做好两者衔接至关重要,一方面要
增强总体城市设计自身可实施性
,另一方面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总体城市设计提出的发展设想,促进
兼备发展与管控、理想与现实,面向实施、落地的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