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剧情,与当初的“老虎咬死人”事件越来越像。
3月26日,南京南站内发生一起惨剧。一名男子横穿两个站台之间的轨行区,被正在进站的高铁列车挤压,下半身严重受伤。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救援,该男子终于被救出,但仍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警方调查后很快排除刑事案件可能,认为是一起“铁道交通事故”。有关方面就此成立了调查组,但事故调查报告尚未发布。
据南京南站派出所副所长侍亚洲介绍,结合相关证据材料,可以认定死者杨尧是自己跳下站台。
在就这起悲剧的热度已经渐渐消退时,《南京日报》今天爆出:
死者家属已经向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索赔80万元,被告分别是上海铁路局和南京站。法院已经受理。
其实,在悲剧发生后不久,就有网友猜测:下一步,是不是就该上演死者家属状告车站的“戏码”?
而3月30号,死者妹妹杨鑫也曾在微博上公开发文,质疑站方存在管理上的疏忽。“今天是我哥哥掉下去了,明天又会是谁呢?”
不过,杨鑫并没有得到网民们的支持。多数人认为错在杨尧。
毕竟,作为一个成年人,遵守社会规章制度,是最基本的常识。
据了解,事发次日,南京站(南京南站的上级单位)就与其家人就善后问题进行了沟通。站方认为,杨尧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发生负有全部责任。但站方从人道主义角度,可以补偿丧葬费等。补偿的上限是七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抢越铁路属违法行为,对于违反者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规定,在铁路线路上行走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属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杨尧家人卻提出,杨尧的行为既然违法违规,“为什么没有人及时制止?”
无论如何,家属状告车站已经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实。不少网友纷纷开启吐槽模式。
我倒觉得,这样的冷嘲热讽、恶语相向大可不必,对于这次状告,我反正是百分之百举双手赞成的!
因为,法治社会,公民拥有诉讼权利。
不满意协商结果,拿起法律武器,有何不可?
但是,
我更支持车站及当事动车上的其他乘客向死者家属提起诉讼!
早在2007年,日本一位患有老年痴呆症的91岁老汉在穿过铁路时被列车压死。
当时正值客流高峰期,该事故共造成20辆电车晚点以及34辆电车停运,受影响乘客约约2.7万人,同时也对JR东海道铁路公司造成了极大损失。
事发后,JR东海道铁路公司向死者家属提出索赔,而法院支持了其高达7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3万)的索赔要求。
拿出这个案例,并不是想武断的表达,南京南站的这起悲剧,家属方必须要进行赔偿。只是希望死者家属在为自己亲人的不幸痛苦、悲愤时,也能冷静的想想:
因为死者的莽撞亦或是自负,给更多无辜的人造成了多大的损失!
1、这起事故造成当事列车被迫停运1个多小时,对后续高铁也有影响,受波及的乘客可达上千人。他们可能有人要参加关系一生的面试,有人要赶着去见最后一面的亲人,有人要去一线的工作岗位拯救别人。这样的时间损失怎么算?
2、男子被列车夹住,不住挣扎,情形惨烈,这对现场的围观群众是一种多大的精神冲击?这样的精神损失怎么算??
3、为营救该男子,消防官兵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救援。还将该节月台的面板、混泥土破拆开来。这样的经济损失怎么算???
既然事故一方选择了走法律途径,那另一方也别一味考虑什么“人道主义”了。
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尊重法院判决,维护法律尊严,进行一场公平的“较量”吧。
因为,如果不打官司讲讲清楚,今后还会有更多人无视规则,乱穿铁轨!
来源 ▏江苏新闻广播( jsbc937) 作者:文文 、观察者网(guanchacn)
尊重法院判决!
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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