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份的时候,国标委发布了《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为电动“老年代步车”制定了准入门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老年代步车”就此合法化,甚至是可以放心购买!最近中消协发布了一项测试结果,目前市场在售的“老年代步车”并不令人放心!
根据中消协发布的消息来看,他们在市场上各购买了“大阳”、“雷丁”、“金马”三个品牌的一辆代步车,并委托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顺义)进行代步车安全性碰撞试验。
“代步车”碰撞测试,结果惨不忍睹
测试结果如下(碰撞速度为32公里/小时):
1.大阳牌代步车内模拟驾乘人员的假人头部受伤严重,前座发生位移,导致胸部受伤;
2.雷丁牌代步车前置电池盒电动机结构入侵乘员舱,假人头部撞击方向盘;
3.金马牌代步车不仅没有配备安全带,碰撞过程中座椅也与车身脱离,假人直接撞击方向盘和风挡,而且前排内饰破裂产生大量碎片,可能导致实际人员大失血。
中消协声明: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合理交通工具,不要盲目选购“代步车”:切勿将其当做礼物送给老人;代步车安全系数低,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最后中消协还呼吁有关单位和部门,从源头加强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什么“代步车”屡禁不止?
不少人觉得“代步车”直接取缔,但实际上我们发现“代步车”的市场需求是非常大的,而且还带动了国内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尤其是动力电池行业!所以对于一个拥有庞大市场,能够产生GDP价值的行业,“一刀切”是不行的。
其次,用山东省来举例,全省全年产低速电动车的销可以达到60万辆,而生产厂家则有100家以上的企业,全国范围则难以统计。因此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这也可是税收来源的大户,怎么可能“割肉”?
“代步车”应该怎么管?
实际上,对于低速电动车、“代步车”的管理,与现在的电动自行车一样,更多需要的则是有关部门的监管和管理,否则只靠所有人“自觉”肯定是不够的,因为在“利益”面前,几乎很少人能做到“自觉”,哪怕是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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