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十一月似乎是一个多事之月,在这个月里发生了很多的事,每一件事都挑动着国人那本就脆弱的神经。
从江歌案到最近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发生的虐童事件,从监察法草案的征集到经济改革的去向,在每一件事情发生后,由于事件本身的复杂加上有些网络版本的刻意描述,总会引起许多民众的满腔怒火,一时间整个社会都变得义愤填涌。
但是在愤怒的同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下来思考:
在此时此刻如果我们真的想要为我们关注的事情出一份力量,我们到底应该做些什么?
我们到底是应该只一味盲目义愤填涌的跟风责问,还是应该对于事件里感觉到的一些疑点提出问题或者提出了自意见后再发声,这两点到底哪个比较好。
魏书生曾经说过“当你无法改变环境时就试着改变自己。只有这样你才可以走的更远,直到有一天你可以改变规则的错误。”也许会有人说这是对懦弱的妥协,也许会有人说言论自由只要发声就是一种帮助。但是事实却是正是这种有力但又无理的发声,让很多本应该体现的正义遭到了损害,应该维护权利实现的声音不仅没有实现它的本意反而变成了阻碍正义的壁垒,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现行制度在实行中,由于其本身制定时就存在一定的问题或者由于时间的限制性出现了一定漏洞。每当此时就会有一些有关领域的有识人士发声提出自己的意见要求修改或者重新制定更加合适的规则,政府在第一时间一般就会回应并且着手开始改革。
于是在网络媒体的推动下愈来愈多的人参与关注,但是关注的人群其实多数并不是事件相关领域的人群,所以就算是在一些积弊较多利益相关方复杂的领域的改革只要看起来有一点停止,就会有很多人站出来相关负责部门的不作为。
当有关人员出来解释时改革的复杂时就会有人说出封建制度也很复杂,最终不也是废止了吗?但是要知道封建制度的废止是经历了两千年的时间才最终完成的,而且过程中伴随的流血牺牲不计其数。任何政策制度的改变其实都需要一个过程,而且在其中还一定会存在不为本领域人所知的艰难。
所以此时我们应做的不是指责,而是相信并且提出自己的建议从而推动它的改革。
而现在法律的实行由于其中的一些和国外相比看起来有一些相对的严厉,就此也遭到了很多吐槽。就以死刑为例,许多人都认为太过严厉,并且举出来了欧美的很多国家大讲他们是如何人道化,但还要知道是美国等国家在废除了死刑后,将有期徒刑的界限直接放弃,所以在这些国家有很多刑期长达几百年的刑犯,有的甚至达到了几千年。其实法律或者政策本质以及制定的最终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如果某些政策或者法律看起来很严厉,但是它只要能让国家社会变得更加稳定,每个人可以更加安心生活,它就有了存在和运行下去的理由。历史会证明一切的价值!
贝卡利亚说过:“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现实中虽然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这个笼子就是法律制度。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因而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虽然法律也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作为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
枪炮作响法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