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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男子所遭遇的强奸事件

BIE别的  · 公众号  · 国际  · 2017-02-19 16:33

正文

强奸是一种知识,但不是那种对你(或者对其他人)有什么好处的知识。被强奸的时候,我对自己,以及自己所居住的这个世界,产生了一些认知 —— 但我宁愿从未发现它们。

此篇摘于《论遭受强奸》(On Being Raped),其作者莱蒙·M·道格拉斯是科尔盖特大学著名历史教授。他现与妻子和女儿居于纽约。


恶并不平庸,平庸的是作恶之人。穷凶恶极的罪行总有一股宏伟之气,有一种让我们挪不开视线的戏剧性。甚至是无关紧要的小逾矩,也容易让人觉得有意思,例如几年前美国东北部出现的一连串花园装饰物失踪案。然而,那些犯下滔天大罪的人,除了自身的平庸之外,无一处相似。希特勒曾经是一个别扭家伙,不仅毫无存在感,他的知识更是来源于上世纪早期的维也纳版读者文摘;他口臭如除草剂,脸上过大的鼻头掩饰着他更为可笑的胡子。斯大林则是一个失败的牧师。邦尼和克莱德分别是一名兼职服务生,以及一个偷鸡不成的小贼。赫尔曼·戈林小时候喜欢火车玩具。难怪传记家总得绞尽脑汁。不管他们如何试图一层又一层解剖史上最恶劣的犯罪心理,只会发现 —— 以斯泰恩的话说 —— 那儿哪有什么。

强暴我的男人几乎一板一眼地符合上述人物模子。在袭击事件之前,我对他一无所知。之后,也找不到去了解他的理由。他的职业生涯很平凡,长相和气质也十分一般,更没有任何一点能让他鹤立鸡群。我只是很不幸地知晓了他是多么暴力、狡猾,且靠他人的痛苦聊以自慰。可是,即便是这些特征,在今时今日也不是多么罕见。这整个事件最难堪的一面是:我的一生竟会因为如此乏味平庸的一个人受到了深远的影响。

受某种无法解释的时间恒量定律影响,强奸永远定格于发生的那刻。

不管我怎么评价,那次强奸本身,其实,也十分乏味。当然,这很大一部分也是出于我的记忆偏差。我确切 “了解” 的强奸事件也只有那么一次:我遭受的那次。可是,即便我此时下笔描述它,眼前的字词黯然失色,失去它们原有的含义。人类史上,数以亿计,发生过多少类似的事件?又有多少万记录述说着这样的事件?一切仿佛变成了可怕的轮回,仿佛一个令人愤怒却被人熟知的故事不再具有讲述的必要。我所遭受的强奸有什么特别?“怎么说,它到底发生在我身上。”然而这种理由,并不能成为我不停拿它说事的根据。毕竟,没有比聊强奸更无聊的了。

这正是困境所在。我遭受的强奸,大体上与他人的遭遇无异,却唯独我自己无法接受它。自事件发生后,我一直企图在自己的人生传记里找一个角落,把它塞进去,如同其他重要事件一般用特定的标题隔离开来(出生、校园时代、第一份工作、强奸、大学、研究……)。但它拒绝待在那个角落。时至今日,它仍旧改写着我人生的程序,仿佛是恶意的网络插件,弹出一个个窗口覆盖全屏,怎么关闭都来不及。跟大部分人一样,我也经历过其他的犯罪:抢劫、盗窃、轻度袭击。谈及那些事件时,人们通常能描述一个 “前因” 及 “后果”。坏人被认出来了,后来给抓起来了,或者没有。要么失物重归,要么保险没白买。喝醉的跟踪狂开始歪七扭八地跳舞时就被酒保踢了出去。只有这次事件不同。受某种无法解释的时间恒量定律影响,强奸永远定格于发生的那刻。

我猜想,对于其他受害者来说,这同样成立——尽管,自从被强奸之后,我就不再轻易跟别人谈论个人经历是怎样的。我也很难解释它为何如此难以启齿。不管怎么说,在我的生活当中,还发生了其他重大事件:有的美好,有的恐怖。仅仅这一晚,为什么就只有这一晚,我没有办法把它丢到它该去的地方呢?为什么它不能只是一次已经过去的不愉快事件,而我幸存了下来,克服了痛苦呢?

我得到的结论是,强奸(起码指我经历的强奸事件——尽管大多数强奸事件也如此)不允许事件和经历者自身有分离。强奸是一种知识,但不是那种对你(或者对其他人)有什么好处的知识。被强奸的时候,我对自己,以及自己所居住的这个世界,产生了一些认知,但我宁愿从未发现它们。我成年之后的生活,基本上都笼罩在那些知识的阴影之下。

***

那年我十八岁。毕业后第二份工作是在一所师范学院,当一名孤独的保安。上六天,每星期五休息。夜晚,我会拿手电筒在七公顷大的校园里巡逻,带着只一上狗链就要咬我的狂犬(后来它终于被领走了)。上班时间很长,薪水低得可怜,但我喜欢这份工作带来的责任。

一个下着雨的二月晚上,恰逢我休息。有个熟人的牧师打电话到我家,留言给我母亲,说让我去教区小屋,他在那儿开集会。我平日里跟他说过话,却是第一次收到邀请,也好几个月没跟他打过照面了。他是我学校的默认牧师,经常举办一些精神静修。在我高三那年,许多年纪大一点的学生经常过街造访他家阁楼客厅。他的音乐收藏在邻里间很出名,几乎足以开一个小广播电台。年近四十岁,他性格刻薄,愤世嫉俗,伶牙俐齿。我们都觉得他平时喝得有点多。他也清楚地告诉过我们,若是谁想来享用他家的酒窖,大可尽兴,无需顾虑。不过,很少人接受他热情的邀请。

我到时刚过九点。派对有些令人失望。另一个牧师和学校的几个朋友已经到了,其中三人拘谨地坐在炉火旁,表情寥寂。我发现其他人躲到了一旁的厨房,并企图赖在那里越久越好。我们知道,主持人牧师的心情一般根据他饮酒的状态起伏不定。我到的时候,他已经明显大醉了,站在炉火边,手里挥舞着几瓶威士忌,嘴里念叨着他一贯的反梵蒂冈综艺。我们都听过了,还听过很多次。渐渐入夜,他的手也挥得越发疯狂,眼睛越发呆滞,举杯的频率越来越高。一个比较精明的朋友看到了危险的信号,主动担起调酒的责任。时至午夜,牧师似乎并没有发觉(也不在意)我们递给他的酒不过是沾了一点琥珀色的水。

强奸是一种知识,但不是那种对你(或者对其他人)有什么好处的知识。被强奸的时候,我对自己,以及自己所居住的这个世界,产生了一些认知 —— 但我宁愿从未发现它们。

大约凌晨两点时,在另外那位牧师早已逃逸无踪的情况下,大部分人聚集到厨房展开了一次临时应战会议。我们达成共识,断定派对主人已经失去了照顾自己的能力;何况,他的车停在房子外边,如往常一样准备着为某个病危的乡民夜出,可没人知道他把钥匙放哪儿了。也就是说,他完全没有打算在派对进行的时候出勤。大家抽签决定谁来照顾他,结果是我被留下了。一要防他半夜跑独自跑去开车,二要等他醉倒的时候把他搬上床休息。一个小时过后,炉火已经熄灭,一阵寒冷笼罩屋子的时候,牧师终于接受了我礼貌的建议,让彼此都合一下眼。卧室就在客厅旁边,中间隔着两道滑轨木门。他在衣柜里翻了几下,扯出几张被子和一个枕头,回来丢在沙发上给我,而我则把炉栅里的最后一点火星清理掉。我惊讶地看着他走过客厅,把通向外廊的大门反锁掉,并解释道:“啊,我总那么做,这几年区里有过好几次入室偷盗。” 当时我并没有多想。

因为手脚的不灵活,夜晚的休息一再延迟。招待我的这位主持坐在床边,愚笨地解不开他的鞋带。见此,我终于是蹲在他脚边,帮他脱下鞋子,除去外套换上睡衣,让他上床睡觉。做完后,我转身准备离开了。“别走,等一下。” 他警觉地说道。“我一个人在黑暗中往往睡不着。我昏睡前你就陪我待着。我喝了不少,用不了太久的。拜托了,行吗?”

只求一片安宁。我拖来一把椅子。“别闹笑话了。” 他生气地说,“躺在床边上,这里有很多位置。我十分钟就歇气了。把鞋子踢掉就行。我可不想你弄脏我的毛毯。” 没等我回复,他就伸手熄掉了床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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