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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36 瓦尔特·比梅尔 | 在流放地(下)

三会学坊  · 公众号  ·  · 2018-07-07 08:00

正文

在流放地(下)

比梅尔 / 文

孙周兴、李媛 / 译



本次推送的是《在流放地》的第二部分,前一部分请见: No.829 瓦尔特·比梅尔 | 在流放地(上)


二、对小说的解说

卡夫卡这篇小说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我们上面的解释不是已经表明,其中是谈不上什么意义的么?其实,我们不断碰到的是种种荒谬。如果我们要追问荒谬之物的意义时,我们本身难道不也会落入一种荒谬之中么?难道我们不是必须直接把小说看作一种与精神病相差无几的荒唐幻想的表达么?


我们把什么东西视为荒唐的呢?那种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如果我们能判定任何一个存在者具有某种意义,那么,无意义之物,即严格意义上的荒唐之物,就是一个非存在者了,是我们根本就不能设想其存在的某个东西,即一个非存在者了。如果我们的理解始终面向对一种意义关联的揭示,那么,荒唐之物或者荒谬之物就根本不是我们的理解力所能达到的。对于逻辑的理解来说,并没有什么荒唐的东西,除非是必须避免的谬误。但这却意味着,我们无需为荒唐之物操心,只是必须注意,不要沦于荒唐,因为否则的话,我们就会从存在着或现实事物的领域陷入非存在着或非现实之物的领域里。


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对此没有什么可反驳的。要不然,对于我们这个世纪的体验,就会被当作荒唐之举的例子了;在我们这个世纪里,出现了两次世界大战,以及种种最愚蠢的毁灭行径——在这里,我们只要回忆一下纳粹的令人恐怖的集中营和斯大林时期的所谓“清洗运动”的强制营,就可以说明问题了。诚然,人们总是可以举出种种理由,来说明战争的发动和种种毁灭行径,但在人们的言语和行动之间存在着某种辩证法,在这种辩证法中,人们的言语在行动时就转变为它的反面;这种辩证法迄今还少见研究,尽管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早就指出了这种辩证法。


也许是时候了,我们对人的理解必须有所改变,不能仅仅把人理解为理性的动物,而是恰恰要把人理解为这样一个动物:这个动物可能为荒谬所摆布,为荒谬所控制,他处身于意义和荒谬之间,他不愿进具有这种状态,因此就把荒谬当作荒唐之物来加以拒绝。


荒谬之物的出现,并不是由于偶然的思想错误,即我们可以用逻辑学科加以消除的思想错误。我们总是已经站在荒谬的门槛上,而且常常越过这道门槛,尽管我们为这种穿越找到一些巧妙的解释和辩解,使之几乎显得是有意义的。


在这里,我们不拟做一种对有意义之物与荒谬之物的一般性分析,若要这样做,我们就势必还要区分荒谬之物和无意义之物(即非意义之物),并且严格地将来,我们就必须把荒唐之物与无意义之物等同起来了。我们在这里倒是向来分析一下卡夫卡这篇小说所描绘的东西,追问其意义特性——追问这样一种危险,即:也许在小说中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显明出来。但我们自始就没有理由说,卡夫卡的小说是荒唐的,因此,只要我们还没有作一种解说的尝试,去探究其中的一种意义,就是毫无意义的。


于是就有一种危险,我们也可能把一种意义,一种在小说中并不存在,而是在解说者心目当中的意义,强加到某种完全无意义的东西上去。对艺术作品的每一种解说都会面临这种危险,如果我们想隐瞒这一点,那是不真诚的。不过,对解说的合法性作某种检验,还是有可能的,因为通过解说,小说的种种关联就会豁然开朗,而要是没有这种解说,这种种关联或许就不会显露出来。关于意义的各种断言必须根据小说本身来证明,因此就先要对小说做一种十分详细的解释。


我们不可过于轻描淡写地看待我们的任务。我们可不能犯贡特尔·安德斯所犯的错误。安德斯的著作《卡夫卡,赞成与反对》虽然包含着一系列很有启发性的评论,但是,他直接把卡夫卡所描绘的荒谬与纳粹政权的恐怖统治等同起来,并笼统地得出了以下结论:因为这个政权已经被推翻了,所以卡夫卡再也不能向我们说些什么了,我们用不着在他身上耽误时间了。如果我们这样来论证,那我们就还没有理解其中的事情真相。这样一来,我们就会满足于指出:与卡夫卡的描绘相吻合的,是某种在他那个时代里还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我们因而称赞他的先知般的先见之明;但同时我们也心安理得,以为卡夫卡所描绘的东西对我们来说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卡夫卡描绘出来的事件是否当真与今天的我们毫无干系了呢?是否我们最多只能关心一下,以便学会那种害怕呢?这还是有待揭示的。但首当其冲的,是要追问小说中的荒谬之物的特征。


荒谬乃是这篇小说得以构成的构造原则。但是,我们尚未弄清楚的是:这种荒谬是通过什么实现的?这种荒谬的依据是什么?


我们不妨来试试,回忆一下在小说的主要角色身上的荒谬。小说的主角是那位军官,但真正说来,处于中心地位的并不是这位军官,而是那架处决机器。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军官认为自己是这架及其的奴仆,而这架机器据说是流放地的已经去世的司令官和缔造者的不朽杰作。如果说对这架机器的描写构成了这篇小说的绝大部分,那绝不是作者的一个“疏忽”。


这架机器是最为可怕的酷刑工具——因为它把犯人的死在极为恐怖的痛苦中延长了十二个小时。与之相比,断头台势必就显得是一种十分人道的处决工具了。可是,军官根本就没有看到这种酷刑因素。特别受到强调的是第六个小时,那一刻,临死的挣扎不再使犯人感到痛苦,而且,这一刻被看作犯人表情变化的一刻。“最愚蠢的人也会明白个中情形”。


关于头六个小时,小说中写道:“前面六个小时里,犯人几乎像从前一样生气勃勃,只是受着痛苦”。军官解释了所谓的表情变化、犯人凭伤口对所刺的字的辨认,这种解释属于我们上面已经指出过的荒谬。如果说这种加花饰的、刻着紊乱图案的图纸即使在阅读时都是难以辨认的,那么,犯人要通过身上的伤口来辨认就更是不可想象了;因为犯人的身体完全被刺穿了,根本就没有可能区分文字图案了。


我们不妨回想一下其中一个场景。犯人被绑在床上,嘴里被塞进一块肮脏的、已经有百把个人在处决时衔过的毡口衔,这时犯人呕吐起来。在这一刻,军官忘了他的矜持,勃然大怒了。可见,犯人甚至没有被当作一个准许呕吐反应的动物化的人,而只是被看作一个物件而已。因为对军官来说,重要的只是这架机器的顺利运转——在运转时,机器不能被弄脏,不能被损坏,也不允许出现任何故障。因此之故,对于耙子的精确计算好的运动,对于尸首掉进土坑里的轻飘飘的姿态,军官是多么骄傲。


我们上面的解释已经端出了一连串例子,但依然没有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这种荒谬是否包含着一种意义呢?换种说法,我们是否能够找到一种作为荒谬之根据的原则呢?或者,事情其实直接关系到毫无意义的胡闹,关系到在无意义之物含义上的荒唐么?


让我们来看看开始时的情境——有关判决的情境。一个像狗一样驯服的人被带到他应付不了的境况里,起因无非是他的自然的睡眠需要。上尉用马鞭抽他的脸(甚至对一条狗,人们也不会这样做),他恳求上尉统治,而且威胁说,不然就要活活把你吃了。这里根本就谈不上有什么反抗、造反、不服从的行为,但这个被痛打的人忍受不了痛苦,想摆脱痛苦。这个囚犯的驯服性格被颠倒为它的反面了。这种颠倒做得十分自然,几乎毫不显眼。对军官来说,这个囚犯是一个不服从的叛逆性的个体,所以必须受到处罚。在这里,荒谬是通过对这个当事人的本质的颠倒而出现的。这个彻底驯服的人被说成是一个叛逆性的不服从的人,并且受到相应的处置。


且让我们提出一个暂时的论点:荒谬原则就是把某物颠倒为它的反面。这个原则将通过下面的讨论得到证明,或者得到扬弃。


小说开头有关“制服”的例子可用来检验这个原则。家乡的制服对吃到地区来说实在是太厚了,它不是一件合适的服装,而倒是成了一种折磨。但这种对制服的意义的颠倒,却通过另一种新的颠倒而得到了辩护——制服意味着家乡。紧紧抓住制服也就是抓牢了古老的家乡。在这种解释中已经道出了一点:这种抓牢某个表面形式不放的做法,乃是丧失家乡的最明显的标志。


就机器而言,它的无可指摘的、自动的运转情况受到了称赞,而实际情形却是相反的。当这架处决机器完成它的可怕的非人道的酷刑功能时,按军官的说法,是“正义”得到了伸张。因此,他也前后一贯地说:犯人在头六个小时“只是”受着痛苦。真正发生的事情被认为是次要的事情而弃置一旁。我们几乎难以想象一种更为明显的颠倒了。我们上面已经指出了对机器各个部分的名称的颠倒。从所有这些例子中可以证明:起初作为简单的无意义的胡闹而表现出来的东西,就是在意义颠倒为它的反面这种含义上的荒谬。卡夫卡把这种由意义到荒谬的颠倒、倒转十分连贯地贯彻在整篇小说中了,以致我们可以说,这篇小说的构造原则就是由意义的荒谬的倒转,直到这种荒谬最后扬弃自身。


如果说这样依赖,我们已经触着了小说的形式上的构造原则,那么,现在我们就必须提出以下的问题:是不是有一种确定的颠倒处于同一个东西的中心:而所有其他颠倒都是依赖于它的,或者,它们都是为它效力的?为了找出这种颠倒,我们只需分析以下那个关键性的事物,就是那架处决机器。军官全心用户这架机器,他捍卫、赞美这架机器,并且最后为它而牺牲——因为最后那一刻,军官认识到,旅行家将不会为这架机器辩护。


在人们所做的种种解说中(尤其是在索科尔那里),都指出了这样一种对立:严厉的旧法律与娇弱化了的、人性化的新法律的对立。人们带着某种赞赏来感受军官之死,因为它是为盲目迷信的旧法律而牺牲的——而娇弱化了的新法律受到了怀疑,怀疑它会变成为一种颓废的法律。倘若事实是这样,那么,卡夫卡在这里描写的就是某种好的、值得推崇的东西的完结。这在我看来无论如何是与小说相违背的。让我们更仔细地来看看各种情形。


机器的运转被军官说成是“现在正义得到了伸张”。如果小说的原则是荒谬,亦即在某件事物颠倒为它的反面这种意义上的荒谬,那么,我们就必须得出一个相反的结论:“现在非正义得以横行。”这样的话,与现代的(即新任司令官的)法律观相对立的,就不会是一种更为严厉的法律观,而直接就是极端的非法了。这一点必须得到具体的探究。但为了能够说明被颠倒了的关于法和正义的观点——这篇小说具有这样一种令人着迷的效果,它的结构十分连贯,以致把我们卷入其被颠倒了的“法律世界”之中了——我们还要简短地解释以下与法律的本质相联系的几个概念。


某个或大或少的群体,要使一种共同生活成为可能,就需要有某种确定的法律。换句话来说,每一个人类共同体都是以某种确定的法律观为基础的,这种法律观可以有明确的表述,但决非必定如此。在这种法律观中表达出:个人在参加共同体活动时具有何种权利、历史地看,这种权利可能是大相径庭的,只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才出现了这样的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特权。在文明社会里,法律体现在法治中,法治应当为个人提供保障,使个人能够信赖他的权利,他的权利是不可侵犯的。


法治的含义体现在法规中。判决就是要惩罚触犯法规的行为,把那些已经触犯法规或者有触犯嫌疑的人带到法庭上,由法庭来提出控告,而被告一方也可以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在正式的法院审理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必须有发言权。法庭(法官)必须根据这种审理作出判决,通过这种判决,被告就公开被告知,他为什么被判定有罪(如果不是宣告无罪释放的话),也就是说,他已经触犯了哪些法律条款。根据对行为动机的证实,对现场以及诸如此类情况的说明,判决就有了根据,量刑尺度也有了合法性。在判决过程中,要具有最大程度的细心。遇到棘手的案件,还要召来专家作鉴定人,还要有反面的鉴定人。所有可能出现的对事实构成的解释都是需要的。在判决宣布以后,犯人还有权向更高一级的法庭提出上诉。若没有进一步的上诉,则判决就有了法律效力,于是就要由有关机构来执行刑罚了。司法机构与执法机构是严格分离的,以杜绝两者的相互影响。这时候,如果个人的权利得到了保护,如果法规依法获得了应用,并且没有出现任何枉法行为,那么,我们才谈得上“正义”。显然,不待说,法官以及法官的不可贿赂性在这里是具有某种特殊重要性的,因为他要对合法与非法作出判断。


那么,在流放地,正义的情形又是怎样的呢?处于中心位置的是那架处决机器——军官从来没有把它称为处决机器,而是直接把它称为机器,即一台其完美性质的我们赞赏的绝妙机械,这种做法简直就是对现代的语言蒙蔽方法的预言。与之相联系的,还有第二个蒙蔽因素得到了应用。由于是由一架完美的机械来完成执法过程,所以,执法过程就好像是“客观的”,已经消除了人为的影响。


由于把这台处决机器放在中心位置上,“法律—法规—司法—判决—执法”这个联系的某种本质性的东西就得到了说明。执法被置于首位。一切都集中到刑罚的执行上,根本上讲,这种执行是唯一的兴趣所在,其实严格将来,就只剩下了这种执行。这乃是对文明的法律观的彻底扭曲。司法机构与执法机构的分离被消除了。军官一人集法官与执刑者(刽子手)于一身。


在解释小说时,我们已指出了这样一回事,当旅行家了解到,犯人不知道对他的判决,他根本就不知道他被判刑了,而且也没有任何机会为自己辩护,这时候,旅行家感到十分恼怒。这其实无非是说,整个司法和判决过程都被取消了。军官名言:“我的指导原则是,对犯罪永远毋需怀疑”。军官根本无法理解,旅行家竟会对这件事情发怒;对军官本人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它感兴趣的只是刑罚以及刑罚的执行,而且这架机器就是用来承担此事的。这是一种多么彻底的对正义理念的反常化,我们不能设想更为彻底的反常化了。军官后来断言,在处决机器运转期间,人人都知道“现在正义得到了伸张”,这话就是一种真正的嘲讽了。


人们或会提出如下异议:尽管法律生活被归结于既是法官又是执刑者的一个人身上,但只要这位法官实际上努力合法地区应用法规,那么,从理论上讲,也还是有可能剩下一点正义的残余的。但卡夫卡并不这样看,他也不可能这样看,因为在这篇小说中,所有刑罚都是死刑——我们必须把这一点视为司法审判的极端反常化。不论何种违法行为受到惩罚,死刑就是判决——因为对犯罪是永远毋需怀疑的。据我所知,对一种如此绝对的正义之颠倒的描绘,莫过于卡夫卡的这篇小说了。卡夫卡的流放地是对流放地的本质的夸张。从祖国被放逐出来,在这里同时也就是被驱逐出法律和正义的领域。


因为主要的事情不是判决而是处决,所以,对于流放地的生活,小说顺理成章地只描写了处决机器及其运转。


从表面上看来,这架机器似乎完全是为法规效力的。因此,正义的假象就得到了维护。实际上,这架机器所做的,无非是在犯人身上刻上有关的法律条款。我们知道“在某人身上染上某物”这个说法。这里在人身上被染上的是法规,还更进一步,是被写上法规。这又是一种蒙蔽。其实法规并没有被染在人身上,法规是刺写在那个人身上而把他粉碎了,法规被使用到这个人身上从而把他杀死了。这个法规并没有用来维护法律、制度、人类可能的共同生活,它是一个毁灭性的法规。这架机器并不像预先所规定的那样,是为法规效力的,而只是为毁灭效力的,这样一来,法律—法规—惩罚关系就整个颠倒了。


在文明的法律观中,惩罚的结果应当是,通过作出处罚来清除罪恶,而且,已经触犯法律的个人在受罚以后,将重新被引向社会(事实上能做到何种程度,那是另一个问题,但这却是作为目标而被设定的);而在流放地,却只有通过“法律条款”作出的死刑。法律在那里并不是为了保护人,而是为了杀人。


上面我们曾提出一个论点:这篇小说的中心矛盾乃是正义理念的完全反常化。这个论点是可以从小说本身中得到证明的。


这篇小说的结尾部分情况如何?直到现在,我们只是指出了旅行家在岛上发现的情境,由处决机器及其奴仆(即作为法官和刽子手的军官)所体现出来的情境。但这篇小说不仅描绘出存在事实,而且在其中也发生了我们在上面的解释中所看到的一些事情。现行的审判和执法制度未得到新司令官的同意。军官说:“新上任的那位(司令官)当然露出了想干涉我的判决的啥意思,但到目前为止,我还是成功地把他顶了回去……”,还说:“您正在欣赏的这种审判和处决方式,眼下在我们这个流放地已经没有人公开支持了。我是唯一的拥护者了……我再也不指望进一步推广这样的做法了;为了维持现状,我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精力”。在另一处,军官指出旅行家在司令官那里可能进行的谈话,并且时候:“这些话全都很对,在您看来都很自然,对我的做法没有发表您的意见,也没有一点点贬抑。可是司令官的反应又会怎样呢?我可以看到,我们的好司令官如何立即推开稿子,冲向样态,我也可以看见他的女眷们怎样跟着簇拥在他的身后,我还可以听见他的声音呢——女眷们称之为雷霆的声音——嗯,他准会说:‘一位伟大的西方旅行家,他是专门来考察世界各国的刑事程序的,他刚才说了,我们执行法律的传统做法是不人道的。出诸这样一位人物的这样的意见,使我再也无法容忍我们这种做法了。因此,我命令,从今天其……等等等等’。(接着军官凭自己的意愿,根据他的设想对旅行家的反应的描写。)‘您也许会提出异议,说您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您也没有说我的做法不人道;相反……您想引起人们的注意,你想大叫,可是一位女士的纤手会来掩住您的嘴——于是,我和老司令官的杰作就这样完蛋了’”。


旅行家的干预恰恰会带来与军官的希望相反的效果——这就使旅行家清楚地看到,要对付这种非人道的制度是多么的简单。军官假定旅行家会把这种制度看作“最最人道、最最符合人类尊严的”,这就表明他们的观点是十分不相容的。在谈话开始时,看起来似乎军官是容易接受各种可能的异议的——但这只不过是一些策略上的考虑,是根据军官所熟悉的那位持批评态度的司令官的观点而做的一些策略上的考虑。军官阐发了进一步的计划,告诉旅行家应当如何在高级军官大会上宣布他的意见,他应当如何大声叫嚷去消除所有的阻力,或者——假如这种做法不符合旅行家的脾气——还有相反的可能性:“‘您根本就不用站起来,只要讲很少几句话,声音低得像耳语,只让您下面的那些军官们听得见,这就够了,您甚至不必亲口提处决缺乏公众的支持、齿轮叽嘎作响、皮带断了、口衔污秽不堪,不必提这些,这一切都由我来负责’”。——这些都表明了军官的绝望处境,他不得不乞灵于旅行家们的帮忙。“于是,军官抓住旅行家的两只胳膊,重重地喷着气,盯紧了他的脸。他最后的那句话嚷得那么响,连士兵和犯人都注意起来了……”


卡夫卡对这种紧张关系的升温做了出色的描绘。这位开始时如此自信的军官,终于暴露出他对旅行家的评判意见的依赖,这是他可以使这个有关“正义”的老制度继续维持下去的最后机会了。因此,用不着奇怪,旅行家的拒绝态度对军官来说就等于一种毁灭。


被判决的犯人对于他的判决一无所知,而且不能为自己辩护;与之相反,军官从一开始就端出了他的变化。可是,旅行家对这种刑事办法了解得越多,他就越清晰地认识到了其中的非正义,因而也就更明确地得出了他的评判。


军官原先甚至压根儿就没有怀疑他会得不到旅行家的支持:“——这就是我的计划;您能帮助我实现吗?您当然是愿意的啰,不仅愿意,您简直是非帮助我不可的”。军官被他的信念的力量所支配,他身上的一切都凝聚到这种力量上,他向旅行家表明他的干预在哪里是有成效的。有一个例子说明了一种自相矛盾的、自我扬弃的行为。


军官已经下了决心。只不过,他还想证实一下他是不是挺对了。“‘那么,你是觉得这样的审判方式不能使人信服了’,他自言自语地说,又微微一笑,仿佛是老人在小孩的胡闹似的,说完了,他又径自继续沉思起来”。


军官是用“要公正”这样一条法规来处死自己的。莫非这意味着军官已经认识到他的判决方式的非正义性吗?倘若这样,这篇小说或许就在描绘一种决定性的转变:即从非正义到正义的过渡。这样的话,则在军官的毁灭中或许就包含着某种美化,这种美化往往被我们认作古典悲剧的要素。影响的毁灭使“理念”获得胜利。


其实不然。军官绝对没有认识到他的做法是不正义的。小说中明确地写道:“(军官)又微微一笑,仿佛是老人在笑小孩的胡闹似的”。按照军官的看法,旅行家尚未成熟,所以还接受不了这套审判程序,他还不能正确地理解它,还缺乏必需的见识。


进一步发挥作用,使得这种见识普遍地为人接受——这难道不是军官的使命吗?但事情恰恰与此背道而驰。在前人司令官时代,所有的人都被这架处决机器迷住了——整个流放地都参加当时的处决行动,在机器周围不得不树起一道坚固的栏杆,因为人人都想往前挤。现在,除了犯人、看守和执行军官,没有人来了。新任司令官反对这种做法,他几经踌躇后作出一个决定,何时真正废除掉这种刑法,那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如果说军官没有成功地说服一个局外人,一个没有收到过新任司令官影响的局外人,那么,他就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失败了。在解说这件事之前,我们还要谈谈处决机器的瓦解。


我们看到,这架机器乃是流放地的陈旧法律观的象征。更准地讲,它不只是一个象征,而且是关键性的工具。这种法律观的一切都以这架机器为焦点,那是前任司令官的顶峰杰作——前任司令官代表着居统治地位的法律观。对军官的处决意味着这种法律观的最后一个拥护者的自取灭亡。随着他的死,这架处决机器就作废了——是它把自己废除了,也即说,它瓦解为各个部件了,这在小说的描写中得到了详尽的展示。


这种描写吻合于本文开头已经显明的矛盾原则。这架机器的最后的运转是与军官的解释相矛盾的:它没有缓慢地刻写所触犯的法律条款,没有所谓的在第六个小时出现的拯救,没有尸首掉进土坑时的轻飘飘的姿态。在我看来,军官的自我处决和机器的自我瓦解的意义就在于:这样一个十分反常的法律观必须自我废除。它违背法律和法规应有的作用,那就是,使人类的共同生活成为可能。它可能在片刻间对周围的人产生恐吓作用,但当这种恐吓作用减弱时,它就趋于完蛋了。小说所描绘的正是这个阶段。如果一种法律观再也没有追随者来支持它,或者说已经很少有追随者了,则这种法律观又如何能够调节群体生活呢?加入再也没有人相信这种判决和执法,那它就丧失了它的力量,而且,这种遗留下来的传统何时被废除掉,他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由于某种“惯性”定律,这种传统或许还会延续一段时间。在一个惰性的、毫无决断力的社会里,这种对传统的冲击力来自外界。


我们的解说必须提出来的最后一个问题是:这种对正义的颠倒的可能性根据是什么呢?抑或,卡夫卡的描写固然非常有说服力,但其实仅仅是描写了一种不真实的境况?我们已经分析过的对法律观的反常化,又是以人类存在的何种自我理解为基础的呢?如果要我们勾勒以下小说中所隐含的人类形象,我们就会束手无策。处于小说中心位置的是一架机器,是一架处决机器,而不是人。在这架机器失去了“存在理由”的那一刻,这个人的生存也丧失了意义;对于这个人,我们已经有了最多的了解,这个人已经成为机械的单纯附属品了。而随着对这个最后的“追随者”的处决,这架机器也瓦解了。


犯人被描写成处于一种近乎动物的状态,而看守犯人的那个士兵几乎比这个犯人更无人性。这一点可以从一些次要的场景中看出,例如,有这样一个场景:士兵贪婪地吞食盆子里的米粥,而这米粥原是规定给犯人吃的。还有,士兵突然在铁链上一拖,使犯人倒下来,这时候,士兵是多么开心,如此等等。犯人和士兵对军官的自取灭亡表现出来的粗鄙的快乐,在此亦可说明问题。


小说还约略提及另外一些人物。对于茶室中的顾客,小说写道:“他们谁也没穿外衣,衬衫也是破破烂烂的,都是一些贫贱穷苦的汉子。”至于新任司令官,只是在军官的描写中反映出来的——那显然是片面的。军官反复谈到新任司令官周围的女眷们,这也许可以说明司令官的娘娘腔;而且有一次谈到了司令官的港口方面的事务,这是他的兴趣所在,而他对那架机器是没有兴趣的。


我们想在其中寻找一种预设的人性观,但经过分析,却表明在这篇“独特的”小说中,人差不多是无关紧要的。人无非可以为那架处决机器效力,并且被当作食物扔给这架机器。我们已经说过,在对处决过程的描写中,军官总是喋喋不休地谈论机器的运转,而从来没有谈论犯人的痛苦。一只齿轮的吱嘎声使军官感到绝望,而他几乎不提犯人的种种痛苦表现,只是当机器的一个部件未能完全把这种痛苦抑制住时,才简单地提一下。犯人所受的十二小时的撕裂折磨没有被视为某种否定性的东西,而这架机器容易被犯人的伤口弄脏,倒被说成是“它的唯一缺点”。军官不辞辛劳,但决不是为了使犯人在处决时变得轻松些,而是为了满足参观者的好奇心。


小说中写道:“而这时候,‘耙子’已经完全把他刺穿了,把他仍到坑里,他就掉在血水和脏棉花当中了。于是,判决算是结束了,我们,我和那个士兵,就把他埋掉了。”读到这里,我们十分清楚地看到,人已经变成了纯粹的物件,他就像一只死了的兽畜或者令人讨厌的垃圾一样,被机器扔到土坑里,然后被埋掉。


我们在小说中寻找人的形象,却只发现一些物件——莫非这种人的消失就是这篇小说最激动人心的事件么?传统意义上的人被消灭掉了。当人之本质如此这般被颠倒,以至于我们不得不谈论一种最阶段的非人性化时,对正义的反常化才是可能的。这时候,一架顺利运转的机器实际上就可能比一个受折磨的人的痛苦更为重要,因为这种痛苦根本就没有被感知。这个人简直就是一个物件,其用途是为证实机器的顺利运转,他身上发生的其他事情,就可以存而不论了。若要确定一种面部表情的变化,那就要用一种荒谬的回答来解释这种变化——那是对被刺到身上的法律条款的辨认,也即是机器的一种作用。


由于人的这样一种变化(人被遗弃了),要在传统意义上谈论法律就是毫无意义的了;因为在传统意义上,法律其实意味着个人应有的权利。而在这里,由控告—辩护—判决—处罚构成的常规的审判过程变成多余的了。只要处罚就够了,而且,为了在这个过程中不至于会出现诸如人的感情冲动之类的因素,这种处罚就要由机器来执行,而机器要由一些印着纯净的法规文字的模板来控制,其时,凡与法规之本质相违背者,均凭各条法规格杀勿论。


卡夫卡一气呵成地描绘了这种境况。他向我们表明:人决不是一个永远被给定和固定的东西,相反,用我们时代的哲学的话来说,人乃是一个可能性的动物。即便是最极端的遗弃之可能性,亦即最极端的非人性化的可能性,也是对人敞开着的。在这里,人并非一定要放弃他的理智,相反地,他能够建造复杂的、极其精确地运转的机器,而这种机器是用来削马铃薯皮的还是用来处决人的,这从构造角度来看是无关紧要的,要紧的事情只是:这种机器要精确地运转,尽可能少叫人操心。


要是在一个社会中,最为困难的行为已经被交托给一架处决机器的运转了——因为法律条款的选择虽然还是由军官来做的,但如果每一个条款都是处决的话,那么这种选择工作其实就是无关紧要的——,这个时候,我们就有理由来谈论对人之存在的极端反常化。


如何可能发生这样一种在被遗弃的人性意义上的反常化呢?对于这一点,我们从小说中能够了解到什么呢?


这位兼任法官的军官没有受到怀疑的折磨。如果说他有疑虑,那主要是因为新任司令官的行为,而在他的正义观中是否与某种东西是可疑的,这一点是他没有想到的。他感到自己绝对“在真理中”。他的一言一行,在他看来都是毋庸置疑的。要是旁人与他的看法相左,那只能说明旁人的见识是错误的。这种态度已经刻画出他的前任(即老司令官)的性格。“我们这些他的朋友,在他去世时就意识到,流放地的机构已经十全十美的,继任者纵然在脑子里有一千多套新计划,至少在好多年里,是连一个小地方也改变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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