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曾听有人讨论说,蹴鞠和足球完全是两种规则的运动,因此,中国临淄绝不是足球的发源地。
这就是一派胡言了。
传说中的蹴鞠比赛具体是怎样的呢?
我们看这么一幅图:
这是根据《唐音癸签》的说法,只不过日常人们玩蹴鞠,是不会真的弄那么一个竹子杵在那儿的,而是要树立两个竹竿,再搭上网,网上有个洞,球就从洞里来回。两方在球门两侧进行角逐,并没有身体接触。(其法植两修竹,高数丈,络网于上,为门以度球。球工分左右朋以角胜负。)
如此看来,蹴鞠与现代足球差异太大,是否就能否定蹴鞠和足球之间的强关联呢?
不能,因为蹴鞠的玩法,并不只是这一种。高杆球网的玩法只是其中之一,最常见的,还是有直接身体冲撞的对阵法。
卞兰《许昌宫赋》里是这样描述国家足球场(所谓“鞠域”)的:“二六对而讲功,体便捷其若飞。僻脱承便,盖象戎兵。”这详细说明了蹴鞠作为一项国家重视的赛事,帝王会亲自观看,而这项比赛,是有激烈的身体接触的,对运动员的要求也是“若飞”。
试想,要是如排球一样两方相对,没有冲锋的运动,怎么可能是“若飞”呢?更直接的证据,出现在东汉时期,著名文学家、政治家李尤专为足球场写过的一首诗。
诗曰:
圆鞠方墙,仿象阴阳。法月冲对,二六相当。
建长立平,其例有常。不以亲疏,不有阿私。
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由然,况乎执机!
二六相当,有人认为是双方各派六人,也有人认为是双方各十二人。当然,还有人认为那是球门数,即双方各六个球门。
于是有了这么一张图:
双方队员拼抢,要将足球射入半月形门洞,六个球门前各站着一个人守门。事实上这是不对的,这种玩法根本玩不起来。还是得两个球门,古人并不难想到这种玩法。
《全唐文》中有一篇细节描写,“苟投足之有便,知入门而无必……交争竞逐,驰突喧阗。或略地以丸走,乍凌空以月圆。”是在说你一脚抽射肯定很爽,但进不进就不一定了。双方奔跑突围,共同争一个球。球(丸)就跟着你的脚略过地面,有时候一脚踢高了,这球就很像月亮一样飞在天上。
这就不难看出,除了中门的球场,还有一种球场,也是又长又平(建长立平),两侧各有一个球门,不然如前者一般站定颠球,也就不用“竞逐”了。
蹴鞠原先是毛发做的,在唐代就已经出现了充气皮球,而且越到后来,足球的质量就越好了。唐代诗人皮日休还专门写过皮球的制作方法和基本工艺,抒发了一下自己对于“吃气挨踢”的看法,很有哲理。蹴鞠一直到元代,都是非常火爆的运动。
但为什么后来就像忽然消失了一样呢?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似乎都能想起自己的家长极度反感孩子踢足球的往事,其实这件事在洪武年间就发生了。
朱元璋是个艰苦朴素的人,看不惯奢华,也不愿意玩乐。他自己是个劳模式的帝王,因此颁布了许多匪夷所思的规定。
洪武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朱元璋忽然发布榜文,对在京军民发布禁娱令。这个榜文,在现在看来,很像学校年级教导主任立的规矩。
一是不许唱歌,有学唱的,割了舌头。
二是演员演出只能演三观正的(神仙、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及欢乐、太平),否则追究责任。
三是不许下棋,不许打双陆,否则砍手。
四是严禁踢足球(蹴圆),否则剁脚。
但有人不听啊,千户虞让之子虞端,吹笛子,唱歌,连上唇和鼻子一起被割去。指挥伏与姚晏保踢球,被砍了右脚,全家人发配云南。这主要是因为蹴鞠到这时候,已经成了“淫戏”,是纹身小青年和妓女常玩的把戏了。民间也有蹴鞠,但踢球却被视作“不务正业”了。
而在西方,一场盛大的足球流氓斗殴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为了把球踢到对方半场,几百几百的人在街上掐架,揍得鼻青脸肿,鲜血直流。1314年,伦敦市长颁布规定,禁止居民踢球,1331年,英王爱德华三世颁布全国性禁令,取缔公众的足球活动,此后多代英王均禁止足球游戏,足球以不合法的身份在民间存在了500余年。在禁止恶俗运动这方面,真算是中西合璧了。
综上,国际足联在2004年把足球起源地定为临淄,是有自己的考虑的,也是考察过的,这个结果至少到现在还是没有问题的。
然而蹴鞠这项运动的起源,一定是比齐桓公时期更早,这有待更多的文献和考古证据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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