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行业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10万亿元,同比增长27.5%。2017年1~3月共实现原保费收入1.59万亿,同比增长32.5%,其中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分别同比增长12.7%和37.2% 。
从规模保费来看,2016年底寿险累计规模保费达3.45万亿元,同比增长42.6%。2017年1~3月实现规模保费收入1.56万亿,同比下降1.8%。
截至2017年3月底,保险业总资产较年初增长7.0%,达到16.18万亿元,资金运用余额较年初增长5.1%,达到14.07万亿元。
与此同时,保险业继续扩容,2016年中国保险市场共有22家保险机构获批筹建,今年以来又已经有10公司获得批准筹备。各路资本继续涌入保险行业。
近期,风险防控是全行业和监管的中心任务,服务实体经济和契合国家发展战略也成为保险业的发展方向。保监会近期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流动性风险、资金运用风险、战略风险、新型保险业务风险、外部传递性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底数不清风险、资本不实风险、声誉风险等领域是监管的重点领域; “一带一路”、“绿色产业”、“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北老工业基地”、“棚户区改造”, 是当前保险业提供风险保障服务和资金运用的重点,许多保险公司纷纷顺势而为。
❖ 公司治理
保监会陆续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保险公司章程指引》、《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对《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修订也已完成征求意见。新股权管理办法拟将保险公司股东分为财务类、战略类和控制类,并要求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从不超过保险公司总股本51%降低至1/3,防止实际控制人一股独大。目前保险市场上多家公司的股权结构不满足此要求,一些公司也已开始在积极寻找新的投资者。
❖ 保险产品
人身险方面,保监会密集发文。从2016年的《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会持续强化万能险监管 坚决遏制违规行为》、《保监会进一步强化万能险监管 推动万能险规范有序发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到2017年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无不彰显保监会限制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的决心。特别是,近日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进一步限制了规模为导向的保险公司激进发展。《通知》对人身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提供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对已销售的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产品需要停止销售或进行整改。此《通知》涉及面之广,影响力度之大,足以见得监管坚持“保险姓保”的决心。“几家欢喜几家愁”, 对以规模为导向的激进保险公司,也许严冬刚刚开始;对以价值为导向的保险公司,也许春天正在来临,先前被部分公司依靠中短存续期产品挤占的市场份额有可能收回。
财产险方面,2017年1月保监会出台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和《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财险公司产品开发提出了细致全面的监管要求。近期还启动了车险市场现场检查,重点针对拼规模抢份额现象,为继续深入推进车险费率改革和行业产品创新夯实基础。预计2017年下半年将会启动车险二期费改。在多方面因素影响下,预计2017年全国车险保费收入增速还会继续减缓。
同时保监会开始加强政策性保险业务和创新型保险业务的监管。保监会近日发布《2017 年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将于6 月初启动农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农业保险监管,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已在行业内部紧锣密鼓地征求意见,以防范金融交叉风险。
❖ 偿二代
历时数月,偿二代正式实施后的首次SARMRA(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监管评估结果出炉。相较于2015年的试评估结果均有显著的改善,显示险企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普遍提升。不过,由于大多数险企的SARMRA评估结果低于80分,按照偿二代的有关规则,这些险企的控制风险最低资本要求将有所上升,导致其在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时候都会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偿二代试运行一年并正式实施一年的基础上,偿二代二期工程即将启动。为明确偿二代二期工程的主攻方向和重点项目,保监会对偿二代制度和实施情况开展书面调研,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偿二代监管规则存在的空白、短板以及需要修订调整的方面;二是偿二代运行的制度机制存在的问题;三是偿二代全面落地和有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发挥偿二代在风险防控中的核心作用,提升行业风险管理能力和推动监管模式转变的意见建议。偿二代二期工程将进一步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对创新资产、新兴保险业务、新型保险组织形式等问题的处理进一步明确,将实质性推动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此外,保监会还透露将在今年对偿二代的数据真实性开展大检查。
❖ 资产负债管理
保监会向相关保险公司下发了《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拟从“制度健全性”、“遵循有效性”两个维度出发,分别针对“基础与环境、控制与流程、模型与工具、绩效考核及管理报告”五个部分,详细全面评估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下一步保监会将根据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的评估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保险公司可能在资金运用、产品销售、偿付能力等方面获得不同的政策待遇。预计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政策计划于2018年起开始试运行。
❖ 服务实体经济
2017年5月4日《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从构筑实体经济风险保障体系、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创新保险服务实体经济形式、持续改进保险监管四方面重点发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融资方式创新,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项目公司融资特点,给予充分的政策创新支持。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投资比例、偿付能力等配套监管标准,推动相关政策更好地发挥效果。为支持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工程,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疏通保险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
近年来,保险业贯穿于第一、二、三产业之中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已取得明显效果。如: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持续推进农业保险产品升级提质,有力服务“三农”工作;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的推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优势,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众多保险公司,特别是大型保险公司已经将发展思路转向改善民生项目,积极参与保障性体系的建设,发展大健康、大养老,做好政策性保险业务;保险资金导向实体经济,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等。
截至2017年05月10日,已有75家人身险公司(共78家),78家财产险公司(共81家)以及10家再保险公司(共11家,根据其业务特点包含了劳合社中国)披露了2017一季度的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人身险公司中,已有66家寿险公司(共67家)、5家健康险公司(共5家)以及4家养老险公司(共6家,未披露的2家据悉已豁免)披露了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在分析的过程中,我们对一些有疑问的数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提请注意的是,我们的分析仅包含了在保险公司法人实体和外资再保分公司层面的数据(未包含保险集团)。最终行业数据以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中的2016年四季度数据为经审计之后的数据,对比2016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未经审计的数据。我们发现,审计之后的行业整体主要偿付能力指标均有所下降,如实际资本下降4.4%,核心资本下降4.3%,最低资本下降2.7%,综合/核心偿付能力溢额均下降5.6%。
截至2017年5月10日,已有157家公司披露了偿二代下2016年四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其中A类公司有80家,B类公司有74家,C类公司1家,D类公司有2家。风险水平较低的A类和B类公司合计占比达到98.1%。相比上季度,本季度11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有所下降,13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有所上升。详见报告第7页。
人身险公司:A类公司37家,B类公司32家,C类公司1家,D类公司2家。相比上季度,本季度4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有所下降,8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有所上升。详见报告第19-20页。
财产险公司:A类公司37家,B类公司39家,无C类和D类公司。相比上季度,本季度7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有所下降,2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有所上升。详见报告第38页。
再保险公司:A类公司6家,B类公司3家。相比上季度,本季度3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有所上升。详见报告第39页。
保险行业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及偿付能力溢额等指标总体稳步上升。2017年一季度全行业实际资本/核心资本分别为3.13万亿元/2.88万亿元,环比上升6.1%/6.9%;最低资本为1.33万亿元,环比上升8.3%;综合/核心偿付能力溢额分别为1.80万亿元/1.55万亿元,环比上升4.5%/5.7%。
人身险公司:主要偿付能力指标相比上季度均有所上升。详见报告第21-22页。
财产险公司:主要偿付能力指标相比上季度均有所上升。详见报告第40页。
再保险公司: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指标相比上季度有所上升,但偿付能力溢额略有下降。详见报告第41页。
行业整体资本充足,2017年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超过200%,仅有2家寿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状况;但相比上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降。
人身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充足率略有下降,总体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上季度的232%下降至229%,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上季度的214%下降至212%。详见报告第23-28页。
财产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充足有所下降,总体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上季度的285%下降至27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上季度的249%下降至238%。详见报告第42-47页。
再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降,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上季度的242%下降至224%。详见报告第42-47页。
行业整体量化风险最低资本结构较为稳定。详见报告第12-13页。
人身险公司:市场风险最低资本占比略有下降,保险风险和信用风险最低资本占比略有上升。详见报告第29-30页。
财产险公司: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占比略有下降,市场和信用风险最低资本占比略有上升。详见报告第48-49页。
再保险公司: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占比略有下降,市场和信用风险最低资本占比略有上升。详见报告第48-49页。
2017年一季度保险行业总体净现金流较上季度有所恶化。净现金流为负的公司由上季度的51家增加至本季度的71家;净现金流为正的公司由上季度的91家下降至本季度的76家。详见报告第16页。
2017年保险行业一季度总体净利润322.9亿元,环比下降22.5%。详见报告第17页。
人身险公司:本季度盈利情况有所恶化,净利润208.0亿,环比下降37.6%。详见报告第35-36页。
财产险公司:本季度盈利情况有所好转,净利润110.6亿,环比上升34.0%。详见报告第54页。
再保险公司:本季度净利润大幅上升至4.3亿,环比上升808.3%。详见报告第55页。
72家人身险公司平均得分76.35分,其中80分及其以上占整体的28%
77家财险公司平均得分70.72分,其中80分及其以上占整体仅8%
10家再保险公司平均得分82.10分,其中80分及以上占整体高达80%
详见报告第57-63页。
整体而言,在一定范围内,我们观察到SARMRA评分与风险综合评级之间存在一定正相关性。详见报告第65-66页。
同时,我们没有观察到SARMRA评分和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但随着SARMRA评分的降低,处于各分数区间内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范围逐渐扩大。详见报告第67-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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