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9日,本公众号中发布了一篇名为《“韭菜们”别再让 xiiyoo 割了好吗?【星野】去官网订更优惠!》,之后一天又发布了《Xiiyoo 急了?开始造谣诽 谤我!就这还要走法律程序?》,两篇针对嬉游公众号的文章。
后嬉游公众号持有人(以下简称原告)将本公众号持有人(以下简称被告)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被告委托上海知者律师事务所朱盼鸿律师作为代理律师出庭参加了庭审。一、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精明常旅客”账号所发布的涉及原告及 原告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嬉游”的侵权文章、图片等内容,并停止一切宣传平台和宣传途径中的其他侵权行为;二、判令被告在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精明常旅客”账号公开发布声明向原告道歉、消除影响,声明时间应连续且不少于30天,声明内容需经法院及原告审核;四、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开支6万元;目前本案已经二审终审。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立即停止被诉侵权行为,并删除微信公众号“精明常旅客”(微信号 jmclk365)中涉案被诉侵权文章 言论内容;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50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微信公众号“精明常旅客”(微信号 jmclk365)以连续三日形式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未履行,本院将在《法治日报》上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9400 元,由原告负担4573元,被告负担4827元。
涉案文章已经删除,现本人特按判决书载明的内容履行判决义务,特此声明并为原告消除影响!本人并公布两份判决书全文。
一审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