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O,是近年医药行业的热词,全称为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即集中采购组织,起源于美国。
GPO本身是一个中介类型的组织,由多家股东(GPO会员)控股,GPO采购指的是医疗机构集中起来进行采购,目的是降低药品、医疗设备、耗材等产品和服务的采购价格,或帮助会员单位降低沟通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GPO的商业模式是,集中医疗机构的需求向上游议价,降低采购价格和交易成本,并向供应商收取合同管理费。
GPO存在的条件是,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有控费需求,期望借助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从控费方式上来看,GPO主要是集中医疗机构的需求,对供应商施压,获得成本让渡;一般而言,GPO向生产厂商收取的合同管理费占合同总金额的1%-3%左右,如果GPO想获得更多的收益,可以吸纳更多的会员,或加大采购规模获取更多费率点数。
美国最早的GPO组织发展于上世纪初。1910年纽约医院局成立,它的主要目的是联合医院和上游谈判洗涤服务的价格,已经具备GPO的雏形。
但是直到上世纪70年代以前,GPO在美国都没有较大的起色,原因在于美国当时的医疗支付方式以按项目付费(FFS,Fee-for-Service)为主,医疗机构的控费需求并不明显,基于此的GPO缺乏发力空间。到1962年,全美GPO组织仅为10家。
GPO的发展,与美国医疗支付方的转变不无关系。70年代之后,美国商业医疗保险发展起来,已成为重要的支付方,面对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险机构控费压力明显。
1977年,美国最大的公立医疗保险项目Medicare由按项目付费转为预付费(PPS,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医疗机构控费需求也被打开。两相叠加,GPO迅速开始发展,当时超过40家GPO主要为Medicare提供集中采购服务。
到1983年,Medicare预付费制度进一步收紧,加上1986 年美国国会将 GPO 从供应商(Vendors)收取管理费的行为列入 “联邦反回扣法”的“safe harbor”豁免条款,使得 GPO 的收费行为得到法律认可,因此GPO在80-90年代而取得了爆发性的增长,GPO组织超过200家。
到2013年底,美国活跃的GPO组织超过600家,其中有30家为全国性的大型GPO。全美96%的治疗医院、98%的社区医院和 97%的非政府办-非营利医院至少加入了一家 GPO 组织,全美约73%的医院通过GPO采购。
美国GPO组织有两大特色。其一是市场集中度高,其二是采购规模大。前9大GPO合计占有市场份额超过73%,以排名第一的Vizient为例,其年采购规模高达1000亿美元,市占率约33%。
第二大GPO是Premier,已在纳斯达克上市,年采购额达到500亿美元,市占率约 16%。据HSCA估计,GPO在美国医院采购中的渗透率达73%,2016年总采购金额可达3062亿美元。
从控费效果来看,美国GPO能为医疗机构节约10%-18%的成本,按每年3000亿左右的采购总额计算,为整个美国医疗体系节约的费用大概在300-700亿美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