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686新闻工厂
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异地贷款放款难、慢,如何填补新就业人员在住房保障体系的空白……昨日,广东省住建厅针对民声热线栏目组收集的市民关注问题作出了权威答复。
背景:很多楼盘的置业顾问都明确告诉购房者,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理由不外乎都是公积金贷款的手续相对繁琐,对开发商而言,放款时间长,资金回笼慢。市民感叹:刚需族买房好难。购买新房时,房地产开发商变相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遇到此类情况,您需要第一时间向住建部门和公积金中心反映,反映渠道有:可通过省市各级平台提供的相关咨询和投诉渠道,如市民邮箱、市长信箱等,也可以通过住建(房管)和公积金中心提供的网上咨询或投诉功能,以及现场反馈等方式。
目前,我们也正在通过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减少类似情况的发生。一是增加服务办理渠道,提升了业务处理能力和效率,缩短审批时限;二是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对房地产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约束;三是逐步增加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对这类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四是加强宣传,让职工和开发商都能知晓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好处。
背景:2015年国家出台了异地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在户籍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从我省实际来看,广佛、广清、汕潮揭、深莞惠、珠中江等区域异地贷款比例较大,这项政策切实为这些地区缴存职工提供了便利。
但实际操作层面,仍存在困难。大中城市公积金归集跟不上贷款发放速度,出现‘钱紧’‘钱荒’,另外部分城市贷款条件却过严等问题导致发放率较低。
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流程。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涉及流程和部门较多,其中涉及到一些金融和不动产登记等环节是由银行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
综合来看,我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时间平均在45-60个工作日左右,其中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时间约15-20个工作日,与其他省份办理时间差异不大。具体贷款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背景:不能租廉租房,却也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却也买不起商品房;刚刚毕业,收入不低但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有许多这样的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处在住房体系的“空白区”。今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为填补住房保障体系的空白提供了可能。那么在分配过程中,我省是如何确保其公开、公平、公正呢?
答:2013年,省政府正式印发《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同时,各地制定出台了地方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细化分配的准入、退出及监管制度。
同时,省厅切实把好“准入”关,一方面落实“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另一方面建立联审联查机制,有效防范违规暗箱操作、变相福利分房等问题的发生。
在强化分配管理方面。建立轮候制度,创新分配方式。切实做到保障基本、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真正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另外,定期开展清理检查,严厉查处骗购骗租、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对少数骗取保障资格、违规使用保障房的,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清退力度。
背景:很多居民反映周边居住的小区居民较多,但是没有配套的中小学,或者周边却没有配套相应数量的中小学,导致学位严重不足,孩子无法就近上学怎么办?
答:教育设施配套不足,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问题,在个别地方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下一步,住建厅将继续指导督促各地做好教育设施规划建设:一是要求各地加强规划实施监管,确保新建、扩建、改建城市居民住宅区,以及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都按照规划要求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配套教育设施建设项目、规模、用地标准和功能;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应当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的建设同步进行,同时交付使用。
二是确保用地供应。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审批成片开发住宅小区规划时,应分列教育设施配套的具体项目、用地面积。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监管措施,定期对本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规划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答:明确纳入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的翻建、改建、扩建旧住宅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房屋结构简易、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和有碍城市景观,使用年限超过40年的危旧房屋。
二是按照房屋损坏和危险鉴定标准,经专业机构评定属于危险房屋或严重损坏房屋。
三是房屋使用功能不全,包括房屋室内空间和设施不能满足安全和卫生需求。
四是排水、交通、供电、供水、通讯、环卫等配套基础设施不齐全或年久失修。
五是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密度较大,房屋破旧拥挤,消防设施不健全,道路狭窄,电气线路老化、电气安装不规范等。
因此,如果你所在的地区居住条件很差,又暂时未纳入地方政府的棚户区改造范围,可向当地住建部门反映。当地住建部门会对您提出的情况进行核实,同时结合片区居民实施改造的意愿,综合考虑你居住的地区可否纳入下一阶段的棚户区改造规划。
答: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现工作地,即原在外省市工作的职工到现工作地工作并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向现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以前在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工作地。
职工申请时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职工信息传递至外省市公积金中心。
在收到外省市公积金中心转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后,将其计入职工在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通知职工结果。
答:垃圾处理是每个城市都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在堆肥、填埋和焚烧处理等垃圾处理方式中,焚烧具有用地省、处理快、减容多、污染影响小等优点,还能发电上网。
目前,我省已建成的112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厂)中,有26座焚烧厂,其中大部分都达到国家或省AA级无害化等级标准以上,一些还被评为国家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但是,由于一些群众对垃圾焚烧技术了解不深入或存在心理障碍,导致个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遇阻。为有效化解生活垃圾处理“邻避现象”,住建厅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建议如下:
(一)严格做好项目选址的科学论证。垃圾处理项目服务多个区域的,选址时可以由所服务的区域分别确定一个备选选址方案,然后进行备选选址方案比选。确定选址方案过程应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周边居民、专家以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和运营。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运营。二是实时公开运营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三)扎实深入做好群众工作,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探索建立利益反馈机制,采取收益反馈,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等方式,提高设施所在地环境质量,改善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答:《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明确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
省厅也已要求各市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如《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对加装电梯的流程、出资比例、技术标准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了《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等。各地居民可向当地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和公积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答:《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施工噪音防治措施,如午间(12时至14时)及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原则上不得施工。除抢险、抢修等施工外,确需午间、夜间施工的,按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并应当向附近居民公告。
同时住建厅目前已部署各地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定期组织扬尘防治专项检查,将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列入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证监管工作常态化。我厅将加大力度对各地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背景:在群众日常生活中,有时也会见到有些地方存在违法建设,群众对其进行投诉举报后,城管部门接到投诉后称会去调查,但我们只看到城管发放和张贴通知书,却未见到城管部门对其进行拆除,是否对所有的违法建设都会予以拆除?予以拆除的程序一般又是怎样的?
答:对于违法建设,首先需要调查和取证认定,要走相关的执法程序,视案件违法情况依法予以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同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是否是违法建设、违法建设性质如何,需要规划管理部门予以认定。如果违法建设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且行政相对人拒不配合自行拆除,执法机关将申请属地市(区)人民政府予以强制执行。
市民反映的调查后却没有拆除的情况,应该是规划执法部门在完成初步的调查取证后,再走相关的执法程序,张贴相关法律文书。未经初步调查取证,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认定,未履行相关的程序,未发出规定的执法文书,未给行为人法定期限自行改正,未向政府申请强拆,执法程序不完整,是不能直接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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