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
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并做出如下指示。
1. 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四项重要原则:
第一,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
第三,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
第四,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 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六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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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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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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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善间接融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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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促进保险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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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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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促进金融机构降低经营成本。
3. 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五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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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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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推动经济去杠杆,坚定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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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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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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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 坚定深化金融改革“四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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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优化金融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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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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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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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
在谈到“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时,习近平特别提出,
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
5. 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三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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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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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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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金融创新。
6. 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三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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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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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扎扎实实抓好企业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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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
会上,
李克强
也做出了重要指示。他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金融是国之重器,是国民经济的血脉。
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目的,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作为核心目标,把深化金融改革作为根本动力,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