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讲述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的相关内容。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签订服务期协议时,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需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有限制,且不影响正常工资调整。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且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时,劳动者需遵守协议规定。若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需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关键观点2: 违约金的数额限制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关键观点3: 不影响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正文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且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那么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可能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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