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宪法宣誓现场。(武汉晚报 金振强摄)
18日,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任命了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职。根据市长万勇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任命刘志辉等25人为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
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现场。(长江日报 周超摄)
此次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职,是新一届市委研究通过的第一批干部,也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第一批干部,任命工作是市政府换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管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件大事。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万勇提名
1、任命刘志辉为武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2、任命许甫林为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3、任命党蓁(女)为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4、任命孟晖为武汉市教育局局长;
5、任命李记泽为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6、任命赵学龙为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7、任命喻春祥为武汉市公安局局长;
8、任命刘全保为武汉市监察局局长;
9、任命李国汉为武汉市民政局局长;
10、任命关太兵为武汉市司法局局长;
11、任命周学云为武汉市财政局局长;
12、任命黄松如为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13、任命盛洪涛为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14、任命阎忠宁为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15、任命陈劲超为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16、任命张军为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
17、任命余世平为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18、任命张斐为武汉市水务局局长;
19、任命谭本忠为武汉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20、任命韩民春为武汉市商务局局长;
21、任命何伟为武汉市文化局局长;
22、任命陈红辉为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23、任命王清华为武汉市审计局局长;
24、任命段晓明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25、任命姚彬为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提名
26、任命邓永清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27、任命韩凌(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28、免去俞薇(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29、免去何震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30、免去刘汉强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31、免去杨凯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32、免去芦斌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33、免去王火生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4、免去赵电波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5、免去何国安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6、免去李洪民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7、免去刘培元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8、免去彭显海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9、免去肖运娥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40、免去郑德祥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提名
41、批准免去王海滨的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42、批准免去陈重喜的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43、批准免去胡捷的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44、批准免去张继生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45、批准任命黄定海为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6、批准任命宋建伟为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47、批准任命万诗雄为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8、批准任命胡俊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49、批准任命付斌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50、批准任命吴家峰为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1、批准任命杨屹东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2、批准任命魏号国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3、批准任命魏细玉(女)为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4、批准任命李智雄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5、批准任命熊昭辉为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6、批准任命刘桃荣(女)为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7、批准任命匡正为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8、任命吴洪江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9、任命查日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0、任命王建中为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1、免去李剑生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62、免去葛苏川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63、免去于松平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64、免去秦志涛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65、免去霍宁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长江日报 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