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连续腾挪后 万达酒店发展或将成王健林个人公司
12月4日,万达酒店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万达商业地产海外有限公司(下称万达海外)已与万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万达投资)签署一份不具法律效应的意向书,该意向书称,万达海外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5.04%股份转给万达投资,每股定价1.20港元。此外,公告还披露了另一份替代方案,即将现控股股东万达海外的股份转让给万达投资,总代价将与前述出售控股股份相等。若该协议顺利履行,意味着万达酒店发展未来将成为王健林个人控股的公司。按照公告,万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王健林全资拥有。有新闻记者查阅工商资料发现,该公司注册于海外,且与万达国内各公司间均无股权交集。
而港股上市的万达酒店发展过去实际由大连万达商业地产通过多家海外公司间接控制。公司目前的股东为万达海外及陈长伟、陈双妮,其中万达海外持股65.04%。陈长伟系原恒力商业地产控制人,2013年,万达商业地产旗下子公司,万达商业地产(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万达香港)对恒力商业地产发起要约收购,最终以6.75亿港元的总代价成功借壳上市。但在当时,发起要约的万达香港并没有直接完成收购,而是与万达商业一起,共同提名万达海外作为要约人。按照当时公告,万达海外注册于英属处女地群岛,是万达香港的全资孙公司。也就说,尽管万达香港与万达海外都是万达商业旗下公司,但当年的借壳操作并未直接通过其香港公司进行控股,而是以注册在处女地群岛的万达海外作为控股方。
基于以上资料可知,这次万达酒店的控股权转让一旦实现,该上市平台将完全归属于王健林个人所有,而若最终执行收购万达海外的替代性方案,则万达海外也将脱离万达商业地产体系,并间接为王健林控股上市平台。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目前这份协议尚不据法律效力,万达酒店公告称将最晚于2018年1月31日签署确定性协议。而由于此次股权转让份额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但最终控股股东在协议转让前后均为王健林,故香港证监会已批准免除其全面要约义务。公告还称,如果转让标的为万达海外股份,而非直接为万达酒店股份,公司将再次更新其对香港证监会提出的申请。
(来源:环球旅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