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各大新闻头条被一份瞒报电影票房影院的名单刷屏:
在这份名单中,有超过300家的电影院因为瞒报票房而收到处罚。
先拉出这一份名单示众一下。
看看有没有留下你们青春回忆的电影院在列。
虽然这件事情听起来好像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但大多数吃着瓜的群众还是没怎么明白瞒报票房到底是个什么鬼。
那么接下来就让娱乐君少有的正经一次,
来好好跟大家撸一撸这个“瞒报票房”底下究竟藏着什么样的电影圈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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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瞒报票房其实是“偷瞒漏报”票房中的一种。
讲的直白一点就是电影院偷偷以一种特殊的手法,
绕过官方布设在电影院内的票房统计系统,
将该电影的总票房金额减少。
这种手法有的是直接人为修改电影票:
也有的是出售套票直接修改电影金额:
举个例子,一部电影在一个电影院里放映完之后,实际售出的票房是100万,
但是这个电影院却私自扣下其中的30万,向外宣称票房只有70万。
那么这私自扣下的30万,就全部送入电影院拥有者的腰包了。
像2016年年度电影总票房是457亿,到底这457个亿的总票房是多了还是少了,各家媒体众说纷纭。
有注水的也有偷瞒的,但多多少少总归不会是457亿这个数。
而其中“偷瞒”这种现象的受害者往往是电影的制作发行商。
现在一张电影票的钱,刨去税费、服务费等,
剩下的都是由发行制作方商和电影院按被记录在案的总票房分成。
假设是按照一般的行业比例分成,电影院拿六,制作方拿四,
本来制作方就是处于被动状态,再被电影院私下瞒一部分,
这对于制作方来说,可谓是前有饿狼后有猛虎,
血本无归也是常事。
但话说回来,现在这样的“瞒票房”还算好的,
至少还有官方给电影院强制安装的票务联网统计系统在压制,
多拿少拿总归能拿到应该拿的那一部分回款。
不会因为院线拖欠货款而导致运营困难,甚至破产。
要是放在这套系统出来之前,那场面简直无法想象。
所以说,电影行业这趟水深,不止是导演、演员、制作水深,
电影院也同样是一个重灾区。
毕竟生意人嘴上说着“诚信”,也大多数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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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票房作假方面,除了上面娱乐君提到的“透瞒漏报”现象之外,
娱乐君还提到了一个现象叫做注水现象。
这个比较容易理解,指的就是明明票房没有那么高,电影院或者发行方强行违规增加票房。
举个例子,在2016年上映的《叶问3》
央视爸爸有做过报道,在上映仅仅两天之后,就因为涉嫌票房造假被总局叫去喝茶。
在经过两个礼拜的调差之后,结果出来了。
证实的确存在非正常时间虚假排场的现象。
查实的场次有7600余场、涉及票房3200万元。
大银幕发行公司被勒令暂停发行业务,参与不实排场、情节严重的73家影院被曝光及通报批评。
像《叶问3》这种呢属于实打实地在用投入金钱的方式注水,
而另一种,是用浩浩荡荡的嘴炮来注水。
有些电影还没上映呢,公关稿关于票房的报道就已经拟好。
不论当天当周票房如何,都是一律的“票房走红”,“场场爆满” “上座率硬挺”
那么按照上面娱乐君所说的分成制,这样的“注水票房”似乎对于制片方并没有什么好处,反而还在贴钱。
但这种行为却是一种行业惯例,俗话说的好:吹牛逼不需要交税,
那么你吹我也吹,既不用付任何责任,还能营造出一种电影很热的假象。
而这种假象,恰恰又是观众们最喜欢的,无形中就拉动了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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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票房造假的两种坏现象,娱乐君要来说一点积极向上的。
随着电影行业动辄几十亿上百亿的投入产出,
规范行业内这些乱七八糟现象已经迫在眉睫。
之所以上面两种现象愈演愈烈,和没法可依是脱不了关系的。
市场内的宏观调控不够有力度,从而导致很多电影商业“剑走偏锋”
在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46票赞成、1票反对、8票弃权,表决通过《电影法》
而实施多年的《电影管理条例》也将依据《电影法》进一步修订完善。‘
偷票房这一行为被正式认定为违法,其他的问题也有了相对更严谨的处理办法。
也就是说,电影行业终于打破了无法可依的状态,
官方的宏观条例一出来,也就意味着在由民间自发形成的调控手段将拥有一个强大的后盾。
这个《电影法》在今年3月1号正式开始实施,
而这次虚瞒票房的大整顿,就是《电影法》实施后的第一个整治手段。
像上面娱乐君提到的发生在去年的《叶问3》事件,
从发现问题、调差问题再到解决问题,
只用了短短两个礼拜的时间。
这说明官方是有这个能力和水平去控制这样的情况的。
不但稳准狠地给了违反游戏规则的玩家一次打击,
也给了广大观影群众和其他玩家一种安心。
随着这一次的大整顿,娱乐君相信,
这谭影视圈的浑水,是时候要清明起来了。
最后还是希望咱们的电影行业,可以在理性中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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