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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经文: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唯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做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因为我们知道谁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希伯来书10:26-31)
希伯来书含有诸多警告性经文,10:26-31节是其中的一段。
这段经文说到,基督徒“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也就是说,对故意犯罪的人来说,再没有赎罪祭为他们存留了。那么为他们存留的是什么呢?——“唯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旧约时,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那么在新约时代,若有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他将会受到加重的刑罚。 接下来,希伯来书的作者提醒基督徒,不要忘记神的审判,“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这段警告性经文所警戒的要点是:不可故意犯罪!作者提醒说,“故意犯罪”的实质,就是把神的儿子践踏在脚下,把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看作是俗物甚至是不洁之物,并以傲慢的态度对待那位借基督成就救恩的圣灵。这样的“故意犯罪”,当然比干犯摩西的律法要严重得多,因此刑罚也必加重得多。
圣经告诉我们,神的儿子已经从死里复活,升天回到父的右边,神要使仇敌作祂儿子的“脚凳”;并因着基督的得胜,神也要将撒但践踏在圣徒的脚下(参来1:13;罗16:20);圣经也说,唯有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可以叫人“成圣”;并且指明,神为我们预备的恩典,都是由圣灵带进我们生命中的。因此,若有人借“故意犯罪”来践踏神的儿子,否定基督宝血叫人成圣的能力,不看重圣灵的命令和警戒,以轻蔑的态度对待祂,这人就必落在神的审判之下。
基督徒绝对不应该犯罪,但有时我们确实会“偶然被过犯所胜”(加6:1)。对这样的人,需要用温柔的心来挽回(自己也当因此受警戒)。而且这些因软弱“偶然被过犯所胜”的人,会因圣灵的责备而不平安;只要他们认罪悔改,就会蒙神赦免(参约一1:9)。但“故意犯罪”者,却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去犯罪。而且“故意犯罪”者,通常也是不思悔改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原文的希伯来书中,作者把“故意”一词放在了26节的句首,用以强调有人“犯罪”是没有任何外部力量强迫的,他们“犯罪”纯粹是出于内心的一种愿望。他们明知故犯,硬着颈项地要实现自己的罪恶意图。再者,由于“犯罪”一词是现在式分词,所以这个“犯罪”是指持续地犯罪。持续地“犯罪”,再加上“故意”,说明这类人虽然已经得到真理的知识,但他们拒绝真理对他们生命的影响,让真理和他们的生命脱节,以他们持续的罪恶生活,否定了基督所献的赎罪祭。所以接下来圣经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他们既拒绝了基督所献的完美的祭,就再没有别的祭可以赎他们的罪了。
借着读新约圣经可知,希伯来书是对信徒提出警戒最多的书卷之一。这些警告性经文,对成圣道路上的基督徒是严肃的提醒。存敬畏之心聆听与默想这些警戒之言,会使我们的灵魂得着洁净,心态得着调整,生命得着更新。
《生命季刊通讯》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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