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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湖景是塑胶,坐拥江景站着瞧,楼盘套路知多少?

纸上建筑  · 公众号  · 时评  · 2019-11-24 17:45

正文

楼盘套路层出不穷,有时令人无语,有时令人气愤,最无奈的是,作为最昂贵的商品,维权也最不容易。

近期曝光两例个案,一是长沙某楼盘交房之后,小区内惊现一个 “人工湖”,远看一汪碧水十分可喜,然而近了一瞅,竟然是蓝色塑胶铺就,真是沉鱼落雁坑死小鸟,业主纷纷表示强烈的吐槽。

然而开发商觉得很委屈,说小区规划并没有湖水,此举是为了美观而精心设计,既然业主不满意,那么决定铲了重新做绿化。

如果确如开发商所说,前期报批报建和宣传销售中都没有提过人工湖,那么并不能算作违约,只能算奇葩设计,改造改造,也就仅此而已,业主除了吐槽权之外也没有其他权可维。

有些纠纷是因为水平低,一些小开发商经验不足、想象力丰富,常常会因外观追求而闹出幼稚的笑话,从前还有嫌侧立面太单调而给画窗户的。但有些套路就是明知故犯,忽悠水平很高。

譬如南京某商品房的宣传材料中写道: “临窗坐拥全幅环幕江景”,小区前期盖好的房子和样板房等也显示阳台处拥有宽大的落地窗,然而最后一栋高层盖着盖着,业主发现了不对,阳台处竟然砌起了一米多高的砖墙,“坐拥江景”的惬意场景大打折扣…… #800万江景房不能坐拥环幕江景#

涉事的是个有名的大开发商,购房的业主也都是对生活品质有追求的中产阶层,相中的就是俯瞰长江这样的稀缺资源,呼朋唤友窗边功夫茶一泡,多么人生赢家,全没了 ……因此怒不可遏向销售人员理论,然而销售员胸有成竹地怼了回去:坐着看不着您可以站起来看。合同里只讲了封闭阳台,没有约定具体材质,因此不构成违约。所以这并非我司欺诈,而是你们产生歧义。

销售员话不多,但是句句说到了点上,如果没有充分准备,一般人达不到如此稳准狠的回应水平。首先合同中已经埋好伏笔,你找不到硬伤。然后宣传中的 “坐拥江景”,他可以解释为诗情画意的形容,并不等于坐着看,就像你坐拥800万也不是非得坐着数钱呐……所以“歧义”一说非常有打击力。

而略知一些技术原因的施工人员透露了一些详情,称最后这栋楼跟前面那几栋不一样,属于超过 100米的超高层,根据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规定,阳台必须封闭且栏杆或栏板不得低于1.10米。

当然业主也会进一步质疑,栏杆栏板不等于非得用实墙,金属栏杆甚至钢化玻璃栏板如今也屡见不鲜,规范与视线岂不就两全了? ——业主的质疑没毛病,也确有不少楼盘采用了落地窗内另设栏杆的设计,而竣工验收之后,很多业主装修时会把室内栏杆拆除,这就跟开发商没关系了。用实体墙确实坑了一些,业主想改付出代价很大,危险系数也大,物业还不一定让改。

为何采用这种设计不得而知,可能是为了降低报批难度,亦或有助于节省成本,但是绝非疏忽为之,因为业主挖出了两年前开发商报批的图纸,发现此楼原设计就是半截砖墙 ——意味着开发商早就知道此事,却故意隐瞒,还做出了“坐拥江景”等误导。

现在你明白了,为什么销售员胸有成竹,可能开发商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纠纷点,并且培训好了相应对策。

事已至此,愤怒的业主肯定想到了维权,走法律途径,能不能赢呢?律师会说,宣传物料也具备法律效力,是可以告的。但是,这不是小公司,外面律师能想到的,公司内高薪聘请的律师也早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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