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力量,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学生骨干队伍。经研究,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在北京校区选拔一批学生兼职辅导员,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工作安排,学生兼职辅导员还需配合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工作。
二、选拔条件
1.北京校区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且能在学制年限内完成一个聘期的工作。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理论水平。
3.热爱辅导员岗位,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活动组织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6.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有能力平衡学业科研和学生工作。
三、选拔流程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导师同意、个人申请、院(系)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测评、公示等环节,最终择优确定录用名单并签订岗位责任书。
四、报名申请
请申请人员填报《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1)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个人自述表》(附件2)。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个人自述表》、个人简历,整理为压缩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格式:2024年学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材料-姓名-拟聘岗位,附件命名格式:《申请表-姓名》《个人自述表-姓名》《个人简历-姓名》。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兼职辅导员聘期为一年,聘任第1个月为试用期,每周在岗时间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任职期间不得再承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2.党委学生工作部为学生兼职辅导员提供一定的待遇保障和工作补贴。工作期间,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学生兼职辅导员思想政治水平和学生工作能力;定期组织阶段性考察和聘期考核,对于考核合格者出具兼职辅导员工作证明,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予以使用。
联系人:姜老师,58804125
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在官网通知中下载。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7日
来源|辅导员发展中心
排版|漆尔璠
编辑|赛豪 齐梓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