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小组按】
4月4日至6日,习近平对芬兰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今日,中芬两国发表了关于建立和推进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声明中提出17条加强合作的要求及方向:
包括:
1、基础:
双方一致认为,相互尊重、平等互利是双边关系的坚实基础。
2、伙伴关系:
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是中国欧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补充。
3、高层:
双方强调高层政治往来对发展双边关系的重要意义,将保持高层互访频度,不断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
4、共识:
双方将积极落实两国元首就中芬伙伴关系达成的重要共识,加强国家层面的政治引领和全面协调
5、投资:
双方将共同努力,提升双向投资水平,鼓励本国企业相关行动。
6、创新:
深化创新交流与合作,使创新成为两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
7、人文:
人文交流是中芬关系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双边关系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8、可持续发展:
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在循环经济、资源利用效率、可持续发展领域合作。
9、智慧城市:
双方将深化在新型城镇化和绿色生态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合作
10、林业:
双方将以在林业和林产工业领域的长期成功合作为基础,在双边和国际层面推动更加密切的林业合作。
11、交通通信:
双方愿进一步挖掘在交通运输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合作潜力。
12、通信技术:
双方一致认为,开放、安全、稳定、无障碍以及和平的信息通信技术环境必不可少,需要各国有效合作,以降低对国际和平与稳定的威胁。
13、北极:
双方认为,鉴于北极环境的脆弱性,在北极地区的经济活动应充分考虑到北极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14、法治社会: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在法治、社会等领域的合作。
15、养老:
双方将促进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发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贫困治理领域的合作
16、旅游:
双方认为,旅游合作是两国人文交流和务实合作的重要领域。
17、体育:
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体育交流与合作,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推动冬季项目的交流和奥运筹办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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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芬兰共和国关于
建立和推进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7年4月5日,赫尔辛基)
应芬兰共和国总统绍利·尼尼斯托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7年4月4日至6日对芬兰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习主席同尼尼斯托总统举行会谈,分别同西比莱总理、洛赫拉议长举行会见。两国领导人回顾了中芬自1950年建交以来双边关系的长足发展和长久友谊。双方一致认为,中芬关系与时俱进、富有活力,确认共同建立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加强政治互信,不断扩大和深化合作,造福两国人民。
一、双方一致认为,相互尊重、平等互利是双边关系的坚实基础。
双方重申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愿在合作中照顾彼此关键利益,增进相互理解和政治互信,确保两国关系保持平稳、可持续发展。芬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双方均奉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重申支持更好地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职责。双方将一道促进有效、共同应对包括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在内的全球挑战。
二、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是中国欧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补充。
在此基础上,双方一致同意,共同致力于打造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推动落实《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支持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及中欧人员往来和移民领域对话进程,支持中欧在条件成熟时启动中欧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加强双方高技术贸易合作。芬方对中方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表示赞赏,支持中欧通过相互融合与互利合作,包括在亚欧会议平台下加强协作,促进亚欧互联互通协调开展,共同建设亚欧大市场,加强亚欧在人员、商贸、资金、技术、信息、通信等方面的交流。双方将促进开展中国—北欧合作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