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新沙医院
招聘公告
因医院的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
(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三年期限正式劳动合同,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三)薪酬面议,并按政策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社会福利待遇。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会计,招聘编外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熟悉医院会计制度,能独立完成全盘会计核算工作,编报相关会计报表并进行书面分析;
2、熟悉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税务、发票等相关规定,完成税务相关工作;
3、熟练运用会计电算化财务核算软件、Word、PPT和Excel等办公软件完成各类统计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4、熟悉资金管理系统的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等相关工作;
5、有1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6、年龄35周岁以下,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卫生系统财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6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2、近3年内,参加广东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作弊或违纪行为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址
招聘信息将同步在我院网站公开发布(医院网址:http://www.pyxsyy.com),应聘者请将简历(含免冠相片)及联系电话于2017年5月8日上午8:30时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17:30时止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或直接到广州市南沙区新沙医院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新沙环岛街1号,联系电话020-84935400。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7年5月17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资格审查于面试当天进行。
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学历鉴定和学位鉴定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及实际工作需要采取专业技术实操(口述形式)方式进行,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录取者依据评分成绩择优录取。
3、体检时间初定面试结束后第三天进行。以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需复查的考生,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此产生的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
1、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新沙医院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医院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录取的社会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实行人员劳动合同制。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同分的,先按优先条件排名先后。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办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五)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联系时说明是在南沙招聘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