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张先生在某知名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台标价2300元的70寸电视机,打算送给家人使用。然而,由于工作原因,张先生多日后才回家,竟发现电视机屏幕变成了黑白,且部分零件已经生锈,疑似是冒牌产品。张先生随即在平台上申请退货退款,但平台以超过七天无理由退款期限为由拒绝了申请。张先生随后与商家售后客服沟通,但商家坚称所售电视机为正品,由品牌授权厂家生产,拒绝退款。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张先生遂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全部货款。
开平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指出,网络购物具有特殊性,消费者下单时无法直接接触商品,只能通过详情介绍、图片展示等方式了解商品信息。因此,商家负有如实介绍商品的责任,确保商品质量无缺陷、无瑕疵。本案中,商家出售给张先生的电视机在尺寸、型号、质量等方面明显不符合双方约定,导致张先生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商家行为已构成违约。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商家退还张先生商品价款2300元,张先生则配合商家将有问题的电视机寄回。
法官提醒,网购虽然带来了便利,但也存在产品质量、货不对版等交易风险。消费者在购买大型电器等耐用商品时,应仔细浏览商品销售页面,了解品牌型号、商家资质等信息;下单后要合理预计送达与安装时间,及时“验货”,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及购物平台反馈,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销售者在交易过程中也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向消费者交付质量无瑕疵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