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鲁中晨报
《鲁中晨报》是大众报业集团主办的一份面向城市居民的省级地域性生活类日报, 1999年7月1日创刊,为山东省第一张晨报,报纸发行范围覆盖淄博、东营、滨州、潍坊等城市,是鲁中地区新闻影响力最大,发行范围最广,广告效果最好的强势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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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李某(男,22岁),跨年夜被控制

鲁中晨报  · 公众号  · 山东  · 2025-01-01 21:44

主要观点总结

一起男子在人群中放飞气球并点燃烟花的案件在杭州发生,该案已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立案侦查。男子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共同守护城市安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1月1日,男子在湖滨步行街放飞气球时点燃烟花,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

关键观点2: 警方的行动和态度

警方第一时间控制犯罪嫌疑人并收缴烟花,现场无人受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共同守护城市安全。

关键观点3: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行动

男子为博眼球,在人员聚集区域向空中气球喷射烟花,涉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关键观点4: 案件进展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正文


据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1月1日,一则“男子在人群中对着空中放飞气球点燃烟花”的视频在互联网传播。经核实,系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立案侦查的一起刑事案件。

1月1日0时许,李某(男,22岁)为博取眼球,在湖滨步行街人群放飞气球期间,不顾旁人劝阻,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向空中喷射。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将李某控制并对烟花予以收缴,现场无人员受伤。     

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在人员聚集区域,向空中气球喷射烟花,极易引发爆燃,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理性过节,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共同守护城市安全底线。

烟花虽美,生命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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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公安、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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