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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帘听审”后续,青海高院:改变管辖!

法务之家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7-2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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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青海高院发布公告: 青海省天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天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索某等十二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指定管辖决定书,依法指定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该案进行审判。

微博知名法律博主 @王鹏律师 就此评论认为:
【审级不应被肆意玩弄,应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审遥控指挥一审,在一些大案中频现,只是被律师抓到确凿证据不多,青海这起案件性质很严重,不能仅停留指定管辖,浪费的司法资源,行政费用,有关参与指挥的法官要全部承担,要赔偿因此给律师和当事人及家属造成的各项损失。还要承担破坏法律实施的刑事责任,方可警示后人,挽回司法公信。

此前新闻链接:

近日,青海省天峻县法院庭审期间,案件原二审审判长和庭审法院院长利用微信群遥控指挥庭审。

据悉,5月11日,有网友爆料青海省天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12人被控寻衅滋事罪"案件。休庭时,律师在退庭途经审判长办公桌意外发现在一个有法院樊*华院长等7人的聊天群,审判长在庭审案件时受到有关领导和上级法院法官的遥控指挥和技术指导,微信群中,樊院长说 “不用跟他商量” ,“哈斯庭长”说 “打断”、“硬气点,不要随意发言”

此事被曝光后在网上引起很大热议,有律师称为 “垂信听案”

微博知名法律博主 @孝顶先生 评论认为:两级法院领导通过微信摇控指挥庭审,是恢复重建公检法四十几年以来,尤其是司法责任制以来,对于法治的伤害是最为恶劣的事情。

微博知名法律博主 @王鹏律师 评论认为:青海新高度(编者注:天骏县法院)-----垂信听案,被律师休庭发现。如此审案,彻底撕下独立审判的遮羞布,审而不判,判而不审,如此审案,何愁冤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 对青海省海西州中院遥控指挥下级天峻县法院案件审理、要求现场打断律师发言“硬气点”之事件的评论。

5月12日,新黄河记者从本案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处获悉,网传内容属实。事发后,本案多位辩护律师已将相关情况反映至上级法院和检察院。

13日,新黄河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处获悉,该院正在针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后续会进一步回复,“我们今天早上一早就到岗,正在核实。”此外,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一工作人员表示,该院也已收到律师反映的情况,并已介入。

而据前述受访律师,今天凌晨,他接到了法院的通知,原定于今天上午的庭审已经取消,关于案件的管辖问题,天峻县人民法院正在请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3条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在职责和权限的范围内,并在工作平台上公开进行。院长、副院长、庭长除参加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外不得对其没有参加审理的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第29条至第31条之规定,独任制审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承担全部责任。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共同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合议庭对其汇报的事实负责,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其本人发表的意见及最终表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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