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前沿法律动态周报(2016.11.29-2016.12.5)
上周,在国内,国家版权局通报规范网络广告联盟版权秩序工作,切断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小网站的非法利益链条;最高法院出台两份意见,提出加强产权保护的十大司法政策,包括依法制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开心消消乐”版权、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原告胜诉,获赔220万元。在国外,德国数据保护法修订草案拟限制用户知情权,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用告知用户其哪些数据被收集;流媒体音乐服务商Spotify最早明年扭亏为盈,并希望在中国推出服务;美国上诉法院驳回三星上诉,三星仍需赔偿苹果公司1.196亿美元。
国内动态
央行:细化个人账户管理 Ⅱ、Ⅲ类账户新增功能
个人银行账户新政实施在即,央行进一步细化分类管理制度。去年底,央行发布《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392号文),根据风险评级对个人开设银行账户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已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9月30日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261号文),要求同一人在同一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再开户时,则只能是Ⅱ、Ⅲ类账户,不同类别的账户有不同的功能和权限。这一新政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央行紧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302号文),细化了关于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增加了账户功能、身份验证途径,提升了额度、拓展了移动支付领域功能等,被业内认为更有操作性、更落地。在392号文和261号文规定的基础上,302号文进一步明确Ⅱ类、Ⅲ类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对网络银行远程业务发展形成一定政策利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了电子渠道非面对面开户的身份验证途径,将“以卡开卡”方式从绑定同名Ⅰ类户扩大到信用卡账户。二是增加了账户功能,Ⅱ类户除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支付功能之外,增加了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功能,并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确认身份前提下,增加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的转入功能,并可配发实体卡片;Ⅲ类户除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功能之外,增加了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功能,并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确认身份前提下,增加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功能。三是提升账户资金出入限额,Ⅱ类户资金转入转出日累计限额均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均为20万元;Ⅲ类户前述限额则分别调升至5000元和10万元,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四是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银行,允许通过视频或人脸识别等远程方式作为辅助个人核身方式。五是允许银行通过Ⅱ、Ⅲ类户开展基于主机的卡模拟(HCE)、手机安全单元(SE)、支付标记化(Tokenization)等技术的移动支付业务,将进一步推动基于虚拟介质的移动支付业务的延伸和发展。
央行:261号文正式实施 第三方支付账户管理再升级
12月1日起,央行关于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的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开支付账户转账将限制笔数,部分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受到约束。9月30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61号文),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对于支付账户单日转账笔数,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方面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限调整为100笔(次),而单日的余额付款限额将继续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执行。261号文进一步强化账户实名制、账户转账、银行卡业务、可疑交易监测等方面的管理。未来,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管理的重点包括:一是全面落实账户实名制管理要求,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开立多个账户的,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存量账户清理,进行降级或撤销;二是严格执行账户转账管理要求,根据监管要求完成与存量和新开户用户补充协议约定相关额度和笔数;三是强化账户交易活动动态监测,对开户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暂停所有业务,不收不付;对大量转入转出交易,根据KYC原则调查真实交易背景。
国家版权局:通报规范网络广告联盟版权秩序工作 网络广告联盟发起版权自律倡
11月30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网络广告联盟服务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包括腾讯广告联盟、百度网盟推广等大中型网络广告联盟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并联盟发起《网络广告联盟版权自律倡议》。“剑网2016”专项行动把“开展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目的是联合主要网络广告联盟,切断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小网站的非法利益链条,从根本上遏制小网站侵权盗版势头。为此,国家版权局要求网络广告联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所投网络经营者的资质审查,确定侵权盗版网站“黑名单”,建立健全平台版权保护内部监控管理制度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履行好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
工信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11月29日,工信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七十条指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
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全面加强专利执法监管、推进行政执法与民事保护优势互补、深化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机制等33条严格专利保护的工作举措,着力构建我国知识产权大保护的格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在解读《意见》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我国知识产权部门将加大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力度,提高专利执法办案效率,并将深化重点领域,比如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专利保护,开展专项行动。”
最高法:出台加强产权保护十大司法政策
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意见针对社会关切,提出了加强产权保护的十大司法政策,包括依法制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就完善产权制度依法保护产权专门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将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确定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最高法研究制定上述两个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广电总局:引入水印检测技术 出重拳打击电影盗版
1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质检所与NexGuard公司签署了独家水印保护授权协议。从当日开始,国家广电总局电影质检所将代表总局,成为NexGuard公司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授权合作检测机构。今后,质检所将运用NexGuard公司的先进水印版权检测技术为片方、发行方、及影院方提供版权保护服务,为中国电影市场的规范化、成熟化、国际化提供更专业的技术依托。数码水印在视频图像或是音频轨迹中嵌入了一些特定信息。这一微妙的变化对于人体的感官而言是感觉不到的,但是对于软件而言,是可以检测到的。这个水印在多媒体内容中难以察觉,甚至是在模拟数字音视频被压缩到不同格式时同样不易被察觉。
国知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解读《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11月28日,针对此次《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社会各界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有关人员进行了相关解读。关于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此次修改草案明确规定: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关于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此次《指南》修改建议适度放开专利文件的修改方式,调整有关请求人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和补充证据的规定。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计算机程序本身”不同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允许采用“介质+计算机程序流程”的权利要求的表达方式,明确装置权利要求的组成部分可以包括程序,将“功能模块”修改为“程序模块”。关于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此次《指南》修改涉及申请人补交的实验数据相关内容,并进一步明确了如何进行审查。关于专利申请文档,增加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修改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
福州中院:伊时代诉三星专利侵权一审胜诉 获赔1000万元
11月2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伊时代状告三星专利侵权一审胜诉,被告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被判决停止生产、销售四款侵权手机,并赔偿伊时代1000万元。伊时代主要从事计算机信息安全,2008年3月,该公司申请了名为“基于触点的路径密码输入方法”的发明专利,并于2010年1月获得授权。三星推出了“手势解锁”功能,能够让智能手机根据用户设置的“路径”代替密码解锁。2012年12月,伊时代以专利侵权为由,将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和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诉至福州中院,要求停止专利侵权行为。随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三星和惠州三星等三家公司,针对伊时代的专利,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4年6月,该专利被宣告无效。伊时代不服,提起专利行政诉讼。2016年6月,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专利无效决定。
海淀法院:审结涉“开心消消乐”侵权案 一审判赔220万元
北京市海淀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开心消消乐”侵权案。法院认为,古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乐元素公司对相关作品的著作权、侵犯了“开心消消乐”商标的商标权,同时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手机游戏的营利特点等因素,对赔偿数额酌情予以确定。从原告提交的证据来看,涉案游戏确存在持续时间长、侵权故意明显、侵权表现形式多样、获利可能较高的情况,故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法院对本案赔偿数额予以酌定,最终判决了220万元的高数额赔偿。
《后宫甄嬛传》网游:抄袭流潋紫同名小说被判侵权
11月30日,北京市海淀法院近日审结了原告吴雪岚诉被告北京紫光顺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公司)、被告王刚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二案。案件中,被告紫光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络游戏《后宫甄嬛传》(以下简称涉案游戏)不仅与原告吴雪岚(笔名流潋紫)的小说《后宫甄嬛传》(以下简称涉案作品)同名,游戏中还大量使用了涉案作品中的人物名称、对话和故事情节,同时,涉案游戏的宣传中还使用了“游戏剧情发展以甄嬛传小说故事情节为原型”、“根据同名小说《后宫甄嬛传》所研发的网页游戏”等内容,并且紫光公司通过销售游戏道具直接获利。法院最终综合考虑网络游戏高利润的性质、涉案游戏通过销售游戏道具、装备直接获利及其运营期间,以及涉案作品的性质、知名度、紫光公司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性质等因素,就紫光公司的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判令其赔偿吴雪岚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2万元和20万元。
玫琳凯:起诉网络造谣者赢得诉讼
日前,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将发布谣言文章,诽谤“玫琳凯产品含激素以及高剂量抗生素”的新浪微博账号“子熙面膜”告上法庭,并赢得诉讼。非法造谣传谣者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必须向社会及公众发布道歉声明,消除不实信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赔偿玫琳凯公司相关损失和费用。诉讼中涉及的谣言系新浪微博账号“子熙面膜”今年4月发布的博文,诽谤攻击“玫琳凯产品含激素以及高剂量抗生素”。由于该账号具备较强的粉丝影响力,且发布内容造谣情节严重,玫琳凯曾多次尝试与发帖账号沟通,要求其主动删除谣言信息。在迟迟未得到反馈的情况下,玫琳凯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声誉。目前,谣言文章已被删除,但账号运营者仍未遵从法庭判决发出公开道歉声明及完成相关赔偿。
京东商户:刷单骗京豆套现800万 涉嫌构成诈骗罪被诉
近日,京东商户邓某雇用10余人以“自买自卖”的方式刷单,写下“好评”后获取“京豆”,再利用获取的“京豆”虚假交易骗取货款。邓某被控在10个月的时间里骗取京东货款800余万元。11月25日,邓某因涉嫌诈骗罪在市二中院受审。庭上,邓某认为自己不属于诈骗,“这些钱是给京东提供好评换来的”。针对该案刷单一事,京东回应称,商家刷单不仅侵害其他商家的公平交易,而且也会误导消费者的购物。此案中,京东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刷单行为,主动报案、配合警方打击刷单非法行为。此外,京东对商家刷单行为“零容忍”,京东开放平台从成立之初就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禁止“虚假交易”行为,为消费者打造良好的购物环境,为商家搭建公平的交易平台。商家刷单很主要的原因就是获得商品的“好评”,提升信誉,提高搜索排名,获取流量。
商务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指导意见》
12月1日,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提高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要求,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统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明确发展方向、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资源配置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相关指导意见。该文件的出台,将有利于提高对参与全球价值链合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好地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进一步加强全球价值链合作的路径与举措,有力推动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广东省:印发战略行动计划 发展物流以及电子商务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简称《计划》),明确2016-2017年广东省质量工作重点,邮政业发展再获政策支持。《计划》提出,将重点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邮政通信等领域,制定一批服务质量标准,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依托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和自贸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快建成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发展境内外电子商务,鼓励工业电子商务支撑体系集成创新,开展省、市工业电子商务区域试点,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创新服务外包检验监管模式,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所需的进出口工业产品提供通关便利。《计划》还提出,实施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升级工程。下一步,广东局将根据《计划》明确的任务分工,主动作为,促进落实,进一步提升广东邮政业的运行质量和效率,推动广东快递强省建设,将广东打造成为世界知名的快递企业集聚地。
银监会、工信部、工商局: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11月28日,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全文文件在网络中流出,虽然银监会相关人士对此并未做出正式回应,但随着《指引》的下发,网贷行业的合规进程终于迈进实质性的一步,另外,P2P合规化路径也终于落地。《指引》要求,新设立的网贷平台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其中,备案登记需要九大部分材料,包括网贷平台基本信息,如名称、住所地、组织形式等;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出资额、股权结构;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合规经营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所在地;网贷平台官方网站及APP名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商务部巡视员:力争用三年构建商务大数据资源库
11月28日,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巡视员聂林海表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时代已经全面开启,商务部将从多方面做好工作,包括创新公共服务,力争用三年时间构建商务大数据资源库,提升商务领域公共服务水平。聂林海指出,2015年,我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达27.5%。过去五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超过35%,网络零售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一。今年前10个月,网络零售交易额已达3.93万亿元,同比增长25.7%。他表示,商务部作为国家电子商务行业主管部门,将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编制出台《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二是完善立法规制,积极推动国内立法;三是落实扶持政策,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四是维护市场秩序,健全信用体系;五是创新公共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北京网信办:约谈快手负责人 责令快手全面整改
12月1日,北京市网信办约谈快手相关负责人,就该直播平台出现“伪慈善”事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同时责令网站全面整改。经查,“伪慈善”事件发生后,快手虽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始终未能直面问题,认真回应公众关切;网站法律意识淡漠,主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快手存在向相关管理部门隐瞒、回避存在问题等行为。北京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网信办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导快手逐条落实整改要求。同时,针对“伪慈善”事件曝露出网络直播行业在高速发展期存在的多方面问题,市网信办将按照今日起施行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强化属地直播平台管理,严格执法。首都互联网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直播网站应按照《维护直播服务秩序发挥积极社会作用》承诺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广东: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11月29日,广东省长朱小丹率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深圳腾讯公司调研并召开现场办公会。朱小丹指出,广东省政府依托腾讯公司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向纵深延伸,建设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推动广东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一要总体设计。高起点制订省级政府大数据库、云计算平台建设总体设计方案,进一步明确其功能、结构、标准,力争使其达到全国领先并媲美世界最先进水平。二要分类构架。在构建全省政务系统各领域子云、子库的同时,把分散在不同系统的信息资源接入省级大数据总库、云计算总平台,使系统大于要素的总和,形成“1+1大于2”的效应。三要统一标准。研究制订全省统一的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建设标准,解决条块结合一体化问题,加快打破“信息孤岛”。四要重点突破。找准政府大数据、云计算建设的切入点,在社保、就业、医疗、扶贫、教育等民生领域先行先试。五要形成系统。建设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及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使政府系统内部信息能够纵向、横向畅通传送,并在大数据总库集成和进行综合分析,真正实现政务信息的“一门式、一网式”处理。
深圳:网贷中介机构将建黑名单制 借鉴香港“神秘顾客”做法
11月30日,深圳市金融办在回复市人大代表的建议中表示,今年以来,深圳已不再新设P2P平台,而是对现有平台进行整改和规范。同时,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分类评级,建立黑名单制度,一旦平台进入黑名单,其法人代表及主要股东将终身不得进入金融及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后续监管上,市金融办透露,将借鉴香港消费信贷领域“神秘顾客”的做法,选择或培训一批个人资信状况良好、熟悉P2P平台运营规则的“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对随机抽选的P2P平台进行实地“明察暗访”,特别是针对平台利率指标、期限错配,或是否涉嫌欺诈、自融业务等各种问题进行测试评估。
阿里集团:与国家发改委达成合作 将共享全国信用信息
12月2日,阿里巴巴集团下午与国家发改委在京签署了关于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数据共享、联合奖惩、试点示范、研究共创等方面展开一系列的合作。未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与阿里巴巴集团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实时共享由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阿里巴巴集团则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其B2B平台、大淘宝平台归集的清退企业名单等相关核查服务。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电子商务已日益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一个新引擎,能有效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完善市场化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监管,对于当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极强针对性,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国外动态
欧盟:下周或有条件批准微软收购领英
12月2日,据外媒报道,欧盟反垄断部门有可能在下周二批准微软收购职场社交平台领英(LinkedIn)。知情人士称,欧盟批准此次并购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微软必须执行在11月份对欧盟作出的新让步。微软在去年11月就曾经主动让步,承诺向与领英竞争职业社交网络开放Outlook的API接口, 此外,微软还承诺PC制造商可以在其设备桌面上禁用领英的快捷方式。 微软在今年6月宣布收购领英,并计划在今年完成这笔交易。这笔交易目前已经获得了美国、加拿大、巴西、南非监管部门的批准。
流媒体音乐:Spotify或明年扭亏为盈 想在中国推出服务
Spotify的一位董事兼早期投资者约根·帕森表示,该公司最早将于明年扭亏为盈。即使面临AppleMusic等巨头的竞争,Spotify依然保持了流媒体音乐行业领导者的地位。自从10年前由丹尼尔·艾克(Daniel Ek)和马丁·劳伦佐(Martin Lorentzon)创办以来,该公司一直经历大幅亏损。帕森解释道,Spotify的成本之所以居高不下,是因为该公司正在向新的市场拓展。但当开始关注盈利而非增长时,经济效益就会步上正轨,表现非常强劲,而且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他表示,该公司2017年的任务是解决歌手的需求,帮助他们规划行程,并促进特许授权产品和门票销售。帕森称,Spotify仍将继续扩张。该公司刚刚在日本推出服务,目前还在瞄准中国、俄罗斯和韩国。有分析师认为,Spotify的商业模式存在瑕疵,不得不受制于唱片公司。但这家拥有4000万付费用户的企业可能正在接近引爆点,而且将在与音乐行业的谈判中占据更加有利的地位。
美国版权局:接收侵权通知的代理人目录将完全在线化
近日,美国版权局宣布,将建立一个完全电子化的在线系统,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更为便利地发布与更新其接收侵权通知代理人的名录,同时便于公众查询接收侵权通知代理人的信息。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第512条(c)(2)规定,服务提供商只有指定了代理人接受第3项所述的指称侵权的通知,并按照规定公布代理人的信息,方可适用避风港规则。版权局应当建立一个即时的代理人目录以供公众查询。美国版权局宣布,该在线系统将于2016年12月1日上线,各网络服务提供商,不论之前是否已经向版权局提交过纸质版代理人目录,都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向系统中提交最新的代理人信息。根据《数字千年版权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向社会公布可靠的接收通知的联系方式,是享受避风港的前提条件。为此,美国版权局在其官方网站上设置了在线备案系统,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通过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向版权局提供指定代理人的信息。本次改革,是将原有的包括线上和线下的双轨制投诉渠道,统一转变为线上单轨制投诉渠道。
德国:数据保护法修订草案拟限制用户知情权
日前,德国内政部出台了数据保护法修订草案。草案对用户知情权做出了一定限制,即草案规定,如果信息披露有损德国国家利益,或者严重损害企业的商业活动,可以不用告知用户其哪些数据被收集。此外,草案允许将面部识别软件用于视频监控,并阻止数据保护委员会,在法律或者医疗信息泄露时,因安全部门违规或者开展进一步检查,而对其进行制裁。数据保护联盟认为,虽然草案有利于实施2018年生效的更严格的欧盟隐私规则,但实际上将会违反欧盟法律且“违宪”。不过,这也只是一个草案,联邦数据保护专员办公室正在与政府谈判,但并不能保证所修订的会是隐私权保护者想要的。
美国国会:通过消费者在线评论自由法案
11月30日,美国国会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在线评论自由的法案Consumer ReviewFairness Act ,禁止企业因为消费者的负面评价而对消费者进行打击报复。新的法律将在总统签署后生效。促使这项法律的制定是因为有企业起诉了在网上发表负面评价的客户。以Palmer v. KlearGear一案为例,KlearGear公司要求Jen Palmer女士删除差评或支付3500美元罚款,因为它的服务协议包含了非贬低条款。当评论没有删除后,该公司向信用报告机构报告了3500美元的未偿还债务,影响了Palmer女士的信用。这起诉讼最终以Palmer胜诉结束。
美国司法部:坚持“完整作品许可” 上诉至第二巡回法院
日前,美国司法部宣布不服纽约地区法院否定其8月做出的一项要求“完整作品许可”的决定的判决,将向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1941年,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部门针对美国作曲家、作者和出版商协会(ASCAP)与广播音乐公司(BMI)采取执法行动。为此,ASCAP及BMI分别与司法部达成了一项和解协议(consent decree),协议要求ASCAP 将其曲库中的所有音乐作品以相同的条款一揽子许可给任意被许可人。2014年,依ASCAP和BMI的请求,美国司法部该和解协议的效力和执行进行调查。ASCAP和BMI希望司法部允许音乐发行商从一揽子许可中撤出其歌曲,尤其是从与线流媒体服务商的许可中撤出。2016年8月4日,美国司法部宣布了调查结果,决定不对该和解协议进行修改,同时确认,和解协议要求ASCAP和BMI向广播台、电视台、实体场所音乐服务商以及其他的音乐用户提供ASCAP和BMI所有曲目的“完整作品”许可,即被许可人或音乐用户从歌曲著作权多个作者之一处获得许可,即可公开表演作品而不承担版权侵权风险。而目前的行业通行做法是部分许可,也就是著作权许可必须事先经所有权利人同意。该决定做出后,BMI诉至法院,法院于2016年9月作出判决,认为“和解协议既不禁止部分许可也不要求完整作品许可”,否决了该决定。
英国:通过监控法案 遭13万人签名反对
11月30日,被称为“窥秘者宪章”的法案《2016调查权法》由于王室的同意,已经在英国议会获得通过成为正式法律,从而扩大了政府的监控范围。同时,在呼吁撤销此法案的请愿书上签名的人超过了13万。英国内政大臣安博·路德高兴地将《2016调查权法》称为“世界领先的法案”,提供了“空前的透明度和大量隐私保护”。但隐私保护运动人士认为,这给全世界威权政权证明他们的侵犯性监控权力的合理性提供了国际标准。新法律要求网络公司和电信公司存储所有人12个月的网络浏览历史记录,给警察、安全机构和官方机构空前的数据访问权力。同时新法律还给了安全机构和警察攻击电脑和手机大量收集通信数据的新权力。新法律要求法官同意警察提出的查看记者通话和网络记录的请求,在英国这种措施被描述为“对新闻调查报道宣判死刑”。英国内政部称,该法案的部分条款需要广泛测试,近期不会立即实施。然而,要求网络和电信公司收集客户通信数据的规定将在12月31日前生效,届时当前的《2014数据保留和调查权法案》将废止。
三星:上诉被驳回 仍需支付苹果专利费1.196亿美元
11月30日,美国上诉法院驳回三星公司二次专利侵权案重新审理上诉。该专利案为苹果公司2014年发起的专利审查,涵盖自动更正、快速链接和滑动解锁等专利,法院裁决为三星赔付苹果1.196亿美元。上诉法院对拒绝三星上诉的裁决没有发表评论。三星最后的翻盘机会目前只剩最高法院。2014年5月的裁决中,三星和苹果都被裁定侵犯对方专利。因损害苹果的三项专利,三星被判定赔偿1.196亿美元。三星今年1月提出的上诉在2月份被驳回。
印度:或将推出专车服务监管法规使Uber和Ola合法化
11月29日,印度即将发布相关监管方针使Uber和Ola等专车服务合法化。这些公司需要让软件能计算定价同时让他们的豪华车免交关税。政府最早将在本周向法庭提交书面证词以为新创公司和传统出租车公司提供一致监管,政府的书面证词必须在12月中旬前提交。印度道路运输和公路部证实了此期限,称其政策以市民为核心。虽然这项还未推行的政策不能专门解决价格上涨问题,但政府审核价格计算器可间接限制在高峰时间价格提高几倍的做法。拟议中的法规不是针对折扣,而折扣一直是Ola和Uber之间关系紧张的根源。地方政府已经制定地方性法规,如首府是班加罗尔的卡纳塔克邦规定,出租车必须有应急按钮、数字发票打印机,车顶要安装Taxi标志牌。
三星:被指盗取FinFET芯片专利技术 将被起诉
日前,三星电子被指侵犯了与鳍式场效应晶体管(FinFET)制程工艺相关的专利,面临诉讼。韩国科学技术院(KAIST)计划对三星提起诉讼,指控后者侵犯其FinFET专利。KAIST称,他们开发了10纳米FinFET工艺,但是三星窃取了这项技术,并将其用于生产高通骁龙835芯片。KAIST表示,三星是在邀请FinFET技术开发者、首尔大学教授李钟浩向公司工程师展示FinFET技术原理时盗取了这项技术。李钟浩是KAIST合伙人之一。“三星在分文未花的情况下盗取了李钟浩的发明,从而削减了开发时间和成本。随后,三星在没有取得授权或支付适当赔偿金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李钟浩的发明,”KAIST称。KAIST表示,英特尔已意识到他们才是FinFET技术的真正开发者,并取得了授权使用这项技术,但是三星并未这么做。KAIST还认为高通、台积电也侵犯了FinFET技术专利。
澳洲反垄断机构:禁止四大银行集体抵制Apple Pay
11月30日,据 Reuters 等国外媒体报道,苹果近日初步赢得了与澳大利亚四家银行的移动支付之争。Apple Pay 进军澳大利亚的道路一直不太顺利,然而苹果并没有放弃努力。现在事情终于有了转机。澳大利亚反垄断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已经作出初步裁决,不允许这四家银行集体抵制 ApplePay 的登陆。据了解,苹果与澳大利亚的各个银行之间就 Apple Pay 在手续费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银行觉得 Apple Pay 的手续费非常昂贵,难以接受。
Google:过去一年被要求删除十亿多条“盗版”搜索结果
近日,谷歌公司在其最新发布的报告中称,在过去12个月时间里,版权持有者要求Google移除10亿多条涉嫌侵权的搜索链接。这项新纪录让人们感受到了Google在面对盗版打压工作上不断增加的压力。而近些年来,这一数字可以说是屡破纪录。Google最新透明度报告显示,其在过去一年时间内总共收到的涉嫌侵权链接请求数量达到1,007,741,143条,其中超90%已被移除,具体数字为908,237,861。至于剩下的这部分则因链接无效、不存在侵权现象或重复请求而被拒。截止到该份报告之前,Google总共移除了来自94.5万个域名的20多亿条侵权链接。
制作团队:张钦坤、田小军、曹建峰、董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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