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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印发

医药地理  · 公众号  · 药品  · 2017-12-29 13:57

正文

近日,发改委发布了《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

高端药品和器械范围:
  1. 高端器械包括五大类:影像设备、治疗设备、体外诊断产品、植入介入产品、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等

  2. 高端药品包括四大类:创新药(化药1-2类,中药1-6类)、重大仿制药物、国际化、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等

高端药品和器械产业化实施目标:

器械:通过方案的实施,10个以上创新医疗器械填补国内空白;10个以上国产高端医疗器械品牌实现升级换代,质量性能显著提升,销量进入同类产品市场份额前三位;培育医疗器械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超20亿的医疗器械企业达到10家以上。

药品:通过方案的实施,实现10个以上创新药产业化;通过国产首仿药或生物类似药上市,降低药品消费支出50亿元/年以上;在欧美市场制剂销售额达到10亿美元以上,新药注册实现零的突破。


鼓励措施:


政策支持:加快获得“重大新药创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产品,和纳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优先(重点)审评审批目录的产品产业化。

重大新药创制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一个专项。“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在期间重点实施的内容和目标分别是:针对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和培育发展医药产业的需要,突破一批药物创制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研制30个创新药物,改造200个左右药物大品种,完善新药创制与中药现代化技术平台,建设一批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药物创新体系,增强医药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后实施的最新科技计划,由原来科技部管理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而成。该计划主要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突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技术瓶颈。截至6月5日,科技部已公布2017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40个,入选项目共计1077个,总经费超过216亿元。

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相关项目实施。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积极运用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资金,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产业投资基金注资的具体方案由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单位协商确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办产业〔2017〕2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管理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按照《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产业〔2017〕2000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轨道交通装备等9个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轨道交通装备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

2.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

3.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

4.智能汽车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

5.现代农业机械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

6.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

7.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

8.制造业智能化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

9.重大技术装备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6: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

为加快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发展,提高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降低医疗费用支出,根据《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预期目标

(一)高端医疗器械

围绕健康中国建设要求和医疗器械技术发展方向,聚焦使用量大、应用面广、技术含量高的高端医疗器械,鼓励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产品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填补国内空白,推动一批重点医疗器械升级换代和质量性能提升,提高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发挥大型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培育国产知名品牌。

1.影像设备。鼓励国内空白的PET-MRI、超声内窥镜等创新设备产业化。推动具备一定基础的PET-CT、CT、MRI、彩色超声诊断设备、电子内窥镜、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等设备升级换代和质量性能提升。加快大热容量X射线球管、超导磁体、新型超声探头等核心部件及图像处理软件等核心技术的开发。

2.治疗设备。鼓励国内空白的腹腔镜手术机器人、神经外科手术机器人等创新设备产业化。推动具备一定基础的高能直线加速器及影像引导放射治疗装置、血液透析设备(含耗材)、治疗用呼吸机、骨科手术机器人、智能康复辅助器具等产品的升级换代和质量性能提升。

3.体外诊断产品。鼓励国内空白的全实验室自动化检验分析流水线(TLA)等创新设备产业化。推动具备一定基础的高通量基因测序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新型分子诊断仪器、即时检验系统(POCT)等体外诊断产品及试剂升级换代和质量性能提升。 

4.植入介入产品。推动全降解冠脉支架、心室辅助装置、心脏瓣膜、心脏起搏器、人工耳蜗、神经刺激器、肾动脉射频消融导管、组织器官诱导再生和修复材料、运动医学软组织固定系统等创新植入介入产品的产业化。

5.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医疗器械专业化咨询、研发、生产、应用示范服务平台,为医疗器械行业提供信息咨询、核心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已上市产品质量跟踪评价和应用示范等公共服务,推动行业全面转型升级,促进产品质量性能提升。

通过方案的实施,10个以上创新医疗器械填补国内空白;10个以上国产高端医疗器械品牌实现升级换代,质量性能显著提升,销量进入同类产品市场份额前三位;培育医疗器械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超20亿的医疗器械企业达到10家以上。

(二)高端药品

落实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围绕人民群众健康需求,鼓励创新药开发和产业化,加快临床需求大、价格高的专利到期药品仿制,推动药品拓展国际高端市场,提升重点产品质量水平,提高药品供应保障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

1.创新药。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糖尿病、免疫系统、病毒及耐药菌感染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推动靶向性、高选择性、新作用机理的创新药物开发及产业化。推动2015年以来已获新药证书或已申报新药生产的化学药1-2类新药(新化合物和改良型新药)、中药1-6类新药(含民族药)及新经典名方产品、国内首家上市的生物药产业化。

2.重大仿制药物。鼓励市场潜力大、临床价值高的专利到期首家化学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的开发及产业化,推动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产业升级,提高生产过程智能、绿色制造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医药费用支出。

3.国际化。根据欧美市场药品注册和生产要求,建设新药、重大仿制药国际标准生产基地。开拓“一带一路”国家市场,鼓励疫苗企业根据WHO质量预认证要求,建设国际化生产基地。

4.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药品专业化咨询、研发、生产、应用示范服务平台,为药品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药学研究和临床研究CRO、专业化合同生产CMO、药品质量再评价等服务,促进产品质量性能提升,提高医药产业分工协作和生产集约化水平。

通过方案的实施,实现10个以上创新药产业化;通过国产首仿药或生物类似药上市,降低药品消费支出50亿元/年以上;在欧美市场制剂销售额达到10亿美元以上,新药注册实现零的突破。

项目相关指标要求见附录。

二、组织形式

(一)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产业化项目

主要依托创新能力强、规模效应明显、质量管理水平高、具备国际化视野的行业骨干企业实施。鼓励骨干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迫切需求加快重大产品创新和产业化。促进骨干企业之间以及骨干企业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就产业发展核心共性瓶颈问题开展技术合作,解决一批制约产业升级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的关键技术、核心部件、空白产品问题。鼓励通过并购、合资合作等形式,引进先进技术。

(二)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鼓励骨干企业、协会、科研院所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建立专业化强、承载能力大的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关键技术开发、标准制订、质量检测和评价、临床研究、应用示范等服务。推进综合实力强、规模化的CRO、CMO等专业化研发、生产机构承接产业需求,整合优势资源,提供国际领先水平的专业服务,提高医药产业分工精细化水平,增强医药产业国际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一)推广创新产品应用

推动研发与使用相结合,鼓励产学研医深度合作,根据疾病谱变化和民众健康需求,加快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重大首仿药品产业化,推进供给侧改革,增强高端药品和医疗器械供给能力,产品质量向国际高端水平迈进。鼓励企业采用融资租赁、商业质量保险等方式拓展自主创新产品市场。

(二)加大政策衔接力度

加快获得“重大新药创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产品,和纳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优先(重点)审评审批目录的产品产业化。

(三)创新项目支持方式

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相关项目实施。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积极运用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资金,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产业投资基金注资的具体方案由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单位协商确定。

(四)强化组织协调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委托有关机构对方案实施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必要时调整支持方式、支持重点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五)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对本地区的项目建设进行动态监管,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对因条件变化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附录6.1: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关键技术产业化 项目指标要求

一、高端医疗器械(略)

二、高端药品

(一)重大创新药

1.化学和生物创新药:2015年来新批准上市或已申报生产,化学药1类、2类新药(按照新注册分类)和生物药1类新药。

2.中药新药:2015年来新批准上市或已申报生产,针对中药优势病种,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有效成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晰的中药1-6类新药和新经典名方产品。

(二)重大化学首仿药和首家生物类似药

2015年来新批准上市或已申报生产的化学药3类(按照新注册分类)和首家生物类似药。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