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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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盐务局 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食盐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

黄三角早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6-12-17 22:42

正文


为帮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盐业改革政策,确保全市食盐市场安全、稳定、有序,维护群众食盐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东营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盐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食盐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


《通告》指出:盐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不是取消食盐专营制度,而是对专营制度的完善;食盐仍然是国家专营产品,擅自注册成立公司并从事食盐生产和批发业务,是一种违法行为;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从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并在许可核定的经营场所销售,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盐,严禁将非食用盐或者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的产品作为食盐销售;食品、副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从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或者当地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商店购进食盐,严禁使用工业盐、工业废渣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非食用盐加工食品、副食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提供低价食盐为诱饵推销食盐或进行预收货款和保证金的行为均涉嫌违法。

    

《通告》还公布了三部门的涉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对违法从事食盐生产、批发,故意囤积食盐、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食盐或用假冒伪劣食盐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东营市公安局:7175350;东营市盐务局:8089908;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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