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内开始兴起共享单车,为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统接驳换乘提供了方便。但也随之产生一些问题,比如乱停乱放,妨碍交通;单车被盗,甚至被扔下河、挂上树等。
没想到,共享单车登陆江门之后,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市民徐先生在圭峰路上班,按照相关规定,圭峰路38—44号的人行道边上没有规划停车线,是不允许任何车辆停放的。昨天(2日)早上,徐先生像往常一样上班,却发现人行道上停着一辆黄蓝相间的单车,正是最近登陆江门的共享单车。
我们当天早上的上班时间回来,在办公室门口发现了这辆单车,本来这一条街是没有规划停车位的,我们也很好奇,为什么会有单车停在这里。所以当时查看了监控,当时是晚上的10点多,有人随意把单车停放在这里。
记者向出租单车的公司了解过,他们对共享单车的还车点是有相关规定的:
▪有桩共享单车停放至公共自行车车桩;
▪共享单车停放在公共停放区域(免费公共自行车存放处,道路边白线停放区域内),若附近无正规停车区域,请将单车停放在自行车聚集区,且不影响交通与行人正常通行。
对此,共享单车的座垫后方也印有“请在路边白线内还车”等字样,提醒使用者。还车后,工作人员会通过车身上的定位追踪,定期回收共享单车,并重新摆放。
但是,这辆共享单车为何会停放在徐先生办公室门口呢?
我们查看监控,有人在路过的时候随意就一脚踢倒了它。
根据监控显示,当时是清晨6点多,路上行人不多,一名男子在经过单车旁边的时候,突然就伸出一只脚踢向单车,单车失去平衡,横“躺”在路面。直至7点多,才被一名环卫工人发现,把单车扶起。
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代表,是一种创新,顾名思义,就是大家共享便利,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但共享经济要想运转流畅,需要公众具备较高的公共意识和契约精神,善待创新。而说白了,就是替他人着想。
不少网友在看到前文所述共享单车的惨状后表示:对共享单车的态度,直接反映了一个人的素质。
这种没有素质的样子,真的很丑!
其实,肆意破坏、私自占有公用车辆,不仅是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还会从整体上降低单车的运转效率,增加使用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换言之,那一小部分“坏人”抬高的服务行业的成本,最终会转嫁到全体消费者头上,实质上就变为了“好人”因为“坏人”多付费!
据媒体报道,北京某医院的两名护士将共享单车上锁占为己有,被拘留5天。
春风拂面,在这个满城尽是共享单车的季节,真希望这样的新闻能少一些,再少一些……
今天(3日),成都市交委正式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下简称《试行意见》),引导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成都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发布鼓励共享单车发展试行意见的城市。
记者注意到,《试行意见》相比《征求意见稿》,明确全体市民,而不仅仅是使用者,要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且对蓄意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等行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鼓励共享单车企业为使用者购买保险并先行赔付的条款未最后进入《试行意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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