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以当代文化视野来看,中国戏曲的特点和价值是什么?汪洋的文章从童年的回忆写起,再到对中外两本最新出版的著作的阐释和分析,继而从理论角度印证和总结,都是要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中国戏曲,经历了清末民国的鼎盛、新中国的改造、八十年代的恢复传统戏、九十年代的衰落,在未来的高新科技时代,它又会以何种面貌存在和传播,还不可知;但我们可以认知的是,中国戏曲是最为典型的“幽灵出没的舞台”和“记忆机器的戏剧”,是中国文化的传承与守护者,其与观者的共鸣直达历史和人心的深处。这才是其生命力和魅力之所在。
(《读书》2024年12期新刊)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在豫西县城一个破陋剧场。确切地说,那甚至算不上个剧场,临时搭建的窝棚而已,没有门,只挂个布帘儿,人随意进出。外面鹅毛大雪,冷到站不住,里面却人头攒动、锣鼓喧天。座位是清一色长条木凳,前排人坐着,后排人站或蹲着,晚到的人挤在缝隙里和通道里。我还小,只能被母亲和舅舅轮流抱着,有个座位空了出来,就站在上面。每到精彩激烈之处,前排大人孩子都站起来鼓掌吆喝,舅舅就让我骑在他的肩膀上。那是个丰年,当地乡民给戏班的酬金足,戏从下午就开演,我只看了后半段。沉香兄弟俩失手打死了太师之子,沉香的继母经过一番思想斗争,让亲生儿子去投案,放沉香逃跑,这段叫“二堂舍子”,凸显了继母的深明大义,咿咿呀呀唱了好久,观众看得泪眼婆娑。随后沉香遇霹雳大仙点化,激烈的锣鼓响起,要和他舅舅二郎神对决了,孩子们一起呼唤着“哮天犬!哮天犬!”前排有小孩儿突然高喊一句:“那娃打他舅了!”所有人都笑了。秦腔《劈山救母》
我瞅一眼台上沉香的舅舅,再瞅一眼我屁股下面的舅舅,好多大人都说“外甥像舅”,沉香咋和他舅一点不像?一个白净童子,一个面目狰狞。但那一点点疑惑迅速被戏的高潮给冲淡了。终于,沉香力劈华山,母子团圆,气氛热闹到了顶点;演员谢完幕,人们眉眼舒展地离开。《劈山救母》又名《宝莲灯》,“宝莲灯”具宗教神秘感,但显然不如“劈山救母”听起来有气势,更难以体现沉香的孝心。少年时常有雪夜跋涉的经历,只要听到一声秦腔的锣鼓,就能立刻驱走满身的寒意。再后来听过豫剧、曲剧、京剧、昆曲、越剧、粤剧、黄梅戏,并一度痴迷过西洋舶来的话剧和所谓现代后现代的实验戏剧。人生常有跌宕得失,每遇情绪起伏,有话要讲,总觉得直接说出来没有味道,套用两句戏台上的唱词就无比贴切。比如“我也曾赴过琼林宴,我也曾打马御街前”(《女驸马》);比如“一马离了西凉界,不由人一阵阵泪洒胸怀!青是山绿是水花花世界,薛平贵好一似孤雁归来”(《武家坡》);比如“娘生儿,连心肉,儿行千里母担忧。儿想娘亲难叩首,娘想儿来泪双流”(《三家店》);比如“收拾起大地山河一担装,四大皆空相。历尽了渺渺征途,漠漠平林,垒垒高山,滚滚长江”(《千忠戮·惨睹》)。
由此我明白,对中国戏曲的观众而言,完整情节并不重要,只需汲取自己喜欢的部分。即使烂熟于胸的故事,没有任何惊喜和悬念,也会一遍一遍聆听或温习。而那些经典的唱腔、表演、桥段,甚至一声锣鼓,会深深融化进血液里;当你身临某情某景,它们就携风带雨地骤然归来。当然想说清中国戏曲的特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王静安曾在《戏曲考源》里精辟定义:“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也。”歌舞为戏曲的主要形式,所以西方参照自身的戏剧分类称其为“中国歌剧”或“北京歌剧”,这强调了音乐表演胜于叙事。亦有戏曲史家曾以“巫傩之术”“秧歌社火”“百戏”“参军戏”等为戏曲源头,且不说古今之间名相易位,今日戏曲虽保留了说唱、乐舞、杂技等热闹手段,但我们在进入剧场之前,并不仅仅将那些“奇技淫巧”的内容视为戏曲主体,观者必有自身的审美期待。今人称戏曲为“综合舞台艺术”,涵盖文学、音乐、美术、表演、武术、杂技等元素,然而各国诸多戏剧种类莫不如此,中国戏曲显然又不止于此。今日之世界,舞台艺术虽非小众,但影视才是主流,对综合艺术手段的运用登峰造极,未来更有高清、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MR(混合现实)等技术加持,触情造境,虚实莫辨,这又引发我们思考,戏曲自身的独特传播价值究竟在哪里?若跳出戏曲内部,从审美功能看,“统治者用以为教化,文人用以为抒情,民众用以为享乐”(傅谨:《戏曲美学》),其政治性、社会性、文学性、艺术性、娱乐性、商业性皆不可或缺。元代高明《琵琶记》中所云“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论传奇,乐人易,动人难。知音君子,这般另作眼儿看。休论插科打诨,也不寻宫数调,只看子孝共妻贤”,这强调了其礼乐教化之主旨;不过,若没有娱乐消费的商业属性和“乐人”“动人”的艺术表达,戏曲很难存活,更遑论传播。《琵琶记》书影(来源:digitalarchives.tw)
“艺术”又是什么?依据维多利亚·D.亚历山大在《艺术社会学》一书中对艺术的描述,“存在着艺术产品;它公开传播;它是一种为了享受而进行的体验;艺术由其物理的和社会的语境界定”,戏曲显然算是一种“艺术”。中文语境里的“艺术”一词虽存在久远,古今理解并不相同,“艺术”乃今人对过去事物的命名,在没有“艺术”的年代,戏曲就不存在吗?在一百多年前那个家国一体的世界里,无论皇室贵族、士人阶层、普通百姓,都可能成为戏曲的观看者、痴迷者,有时甚至成为创作者。戏曲应是中国社会影响力最广泛的“艺术”,也是最深入人心的文学,为庙堂与江湖共享,我们或可称其为“大众文化”的载体。不过“大众文化”一词,多用于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工业”的研究,其内置的批判性视角,显然并不适用于我们的前工业社会。新文化运动以降,在近现代日趋激进的革命浪潮中,文言文、旧体诗、传统的政治价值和道德伦理逐步淡出主流社会,“五四”旗手们视戏曲为封建糟粕,以“戏剧”为“戏曲”命名,不惜喊出“戏剧改良”的口号,希望引入西方话剧取代中国戏曲;但结果只在中国三百多个戏曲的剧种之外增加了一个新的剧种,诸多原生戏曲以顽强自洽的生命力得以存活。当下新媒体、新技术对戏曲带来的冲击更大,它们将形塑几代人的表达形式、接受习惯与价值观念;但传统“艺术”乃至文化的困境为全球性的,而未来戏曲与这些快节奏、碎片化传播的视觉产品的关系是取代、相融或共生,亦未可知。在我有限的人生经历里,目睹了戏曲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舞台复苏、九十年代的社会性低迷,和近二十年大众媒体上的广泛传播,我们今天讨论中国戏曲的继承与创新、存活与发展,讨论中国戏曲区别于各国戏剧的独特价值,可能还是先要搞清楚中国戏曲对于我们这些观众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中国学者许石林二〇二三年的著作《戏曲里的中国》和美国学者马文·卡尔森二〇二四年在国内出版的译著《幽灵出没的舞台——作为记忆机器的戏剧》或许有助于我们重新理解形态古早又种类繁富的中国戏曲;前者提供了鲜活素材,后者提供了理论视角。《戏曲里的中国》与《幽灵出没的舞台——作为记忆机器的戏剧》(来源:douban.com)
陕人许石林,年少时即痴迷戏曲,熟稔曲词表演,深耕于传统文化的广阔田野,又精研各地曲种的唱腔和发声。《戏曲里的中国》收录其历年撰写的戏曲评论,多引述先贤,为戏曲张目。书中提到“顷刻间千秋事业,方寸地万里江山”,这不仅是中国戏曲的容量与格局,更是戏曲“假象会意,自由时空”(张厚载),“轻写实,重写意”(余上沅)的艺术主张。“上台莫太逞凶!不慎其始,不保其终,从来逆党奸徒,问有几个好下场;看戏岂是无益?善以为法,恶以为戒,参透人情天理,是一篇醒世文章。”这是描述戏曲的文以载道、教化之功。“悲欢离合,前代即如后代;功名富贵,古人就是今人”,此展示戏曲的境界,也解释了中国戏曲的当代价值及生生不息的原因。不过,此书最触动人心之处,是著者植根乡土,听戏、看戏、唱戏、与戏曲名家交流、追索即将消亡的民间戏曲,以“道不远人”的书写,为读者提供了走进戏曲的门径,描述了真实的戏曲生态。如其所言,“为什么一些城乡识字不多的老人却可以畅通无阻地欣赏戏曲……毫无障碍地接受戏曲带给他们的审美享受……许多人年轻的时候非常抗拒甚至厌恶戏曲,上了年纪,却越来越接受、亲近、喜欢戏曲”,这是从观众“审美接受”的角度提出了有价值的问题。马文·卡尔森为美国著名的戏剧理论家,有非常细密的学术思维,是典型的学院派,《幽灵出没的舞台》一书鲜有提及中国戏曲,但其创造的理论对回应上述问题却具启发意义:“东西方表演的共性之一就是它的‘幽灵出没’、它的归来感、它给观众留下的不可思议而必然的‘我们在看我们以前看到过的事物’的印象……理论家们将这种奇异的体验称之为戏剧中的重述。”我们是否可以说,戏剧也罢,戏曲也罢,它的核心就在于“重述、重忆、重温”,让观众从情感、审美、道德、命运等丰沛角度,不断重复和更新着内心体验?这个过程激活了个体的表层记忆,又唤醒了文化的深层记忆,所以才令孕育于乡土的戏曲像“幽灵”一般重复出没于舞台、生活和我们的人生?1948年电影《哈姆雷特》剧照,劳伦斯·奥利佛饰演哈姆雷特
“幽灵出没”是什么?书中没给出明确的定义。回顾戏曲史,剧作者们对“幽灵”的偏爱,中外皆然。如关汉卿之《窦娥冤》,包公戏之《乌盆记》。莎剧《哈姆雷特》里,它是每晚都会出现的先王鬼魂;《麦克白》里,它是掌握主人公命运的女巫。当代戏剧中,幽灵仍然经常出没,如玛丽娜·卡尔的《猫原边》里盘旋于荒野不肯离去的“鬼迷”,詹姆斯·芬顿的《赵氏孤儿》里程婴死去的儿子。但这是在把“幽灵”具象化,我们理解马文·卡尔森所指的“幽灵”是一个隐喻,对应着由“剧本创作、演员表演、舞台呈现、观众审美、故事传播”交织而成的一种戏剧体验,也可以说是一种不断闪现重复的身体记忆及文化记忆。形容其为幽灵,因为它不是物质实体,而是一种超验性存在;但也正因为不可描述,这个“幽灵”能够一直存在,并反反复复出现,贯穿了文本与舞台、历史与现在、虚幻与真实。首先回到《幽灵出没的舞台》所描述的戏剧本体。“戏剧作为文化、历史进程的拟像,通过在符合自然规律的环境中描绘全部人类行为,为社会提供自身运转的最切实的记录。”所以,戏剧本身就是历史、文化的记忆机器,那么中国戏曲更是如此。许石林在《戏曲里的中国》一书中提到的京剧《焚锦山》源于介子推和晋文公重耳的历史传说,京剧《马鞍山》、京韵大鼓《伯牙摔琴》改编自冯梦龙小说,碗碗腔《闻太师显魂》来自《封神演义》……林林总总,不胜枚举。中国戏曲取材广泛,但大多基于历史、神话、传说和文学,无论这些题材此前以文本、口述或歌谣的形式存在,人物事迹或真或假,都首先是流传广远的故事。戏曲创作者偏爱这些故事,多半从票房或传播的角度考虑,因为它们是“众所周知的历史素材”,无论其功能为教化还是娱乐,必然在传统文化的理解框架之内,容易被观众接受和欢迎。而当演员在戏台上“表演历史”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在(真实)历史中被压抑的幽灵般的人物和故事可以(重新)出现在戏剧舞台上……这种幽灵般的再现,在历史上一直都是戏剧体验的基本组成部分”。
德里达等学者认为,所有文本事实上都受到其他文本的影响,因此最好将文本理解为文本材料的组合——事实上,所有的接受都是以这种互文作用为基础。前文所述的《宝莲灯》也并非一个孤立的文本,在元杂剧《沉香太子劈华山》之前,中国民间就广泛流传着“仙凡通婚”“孝子救母”等故事类型。如源于《古诗十九首》的牛郎织女,载于西汉刘向《孝子传》里的董永和七仙女。在《宝莲灯》戏曲成型之前,唐代《广异记》中就有三圣母(华山三娘)跟凡人结合生下子女的记载。若推而广之,民间传说《白蛇传》和佛教戏曲《目莲救母》的故事也都重复飘荡着类似的“幽灵”。《戏曲里的中国》一书收录了更丰富的故事类型,如秦腔《串龙珠》的英雄气短、昆曲《千忠戮》的家国遗恨、碗碗腔《金琬钗》的人鬼情深、京剧《桑园寄子》里的乱世仁心……中国传统戏曲的价值观念虽不脱忠孝节义的儒家伦理,然而因为深入人心、揭示人性,即使置于现代语境也有其生命价值。戏曲常有富含女性主义色彩的剧作,甚至超越了所处的时代,如《昭君出塞》借王昭君之口对男性君主权力的警戒和批判,《陈三两》以品性高洁的妓女表达对贪官污吏的憎恶与悲愤,豫剧《秦雪梅吊孝》埋怨未婚夫的脆弱轻生,控诉不幸女子的命运。这些故事或源于历史文本,或起自民间传说,或由创作者重新编撰,但观众在走进剧场之前,大多已经知晓故事(叙事套路),也熟知故事宣扬的价值伦理,他们并不仅是来看故事的,他们要跟随场上的表演和唱腔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热闹,一起经历人生,一起反复汲取预先在心理层面准备好的情感体验。从这个角度说,中国戏曲是最为典型的“幽灵出没的舞台”和“记忆机器的戏剧”。当然,中国戏曲和西洋话剧在创作机制上有显著不同。话剧以说话为主,首重剧本,强调剧本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戏曲虽有启自宋元杂剧的文学传统,前有诗词为其血液,后有传奇小说为其骨骼,然因植根民间,自然迭代,不完全被剧本束缚,会根据年代、地域、剧种,有自身的丰富流变。我曾在九十年代初见过河南一些地方剧社排练时的油印本子,没有完整剧情,只有标注了简谱的唱词,却并不耽误演员们将一台完整的戏搬上舞台,将前人记忆中的戏曲重现。《戏曲里的中国》里特意介绍到陕西渭南民间艺人靠口耳背诵的方式(身体记忆)完成皮影戏的代代传承,他们才是民族文化记忆最忠实的保护者。中国戏曲是活的艺术,是演员、观众及相关各种社会力量在剧场空间共同完成的创作,更符合霍华德·贝克尔《艺术界》一书中所概括的“集体协作”,是文本记忆、个体记忆、集体记忆互动共生的“艺术”成果,所以处处可见挥之不去的记忆“幽灵”。皮影戏使用的各种人物头茬,党志兴藏(来源:sxlib.org.cn)
近代以来,中国戏曲引入了西方的戏剧导演制,开始强调导演、编剧、演员、音乐、美术、道具、灯光等专业分工和集体创作。八十年代传统戏曲复苏后,原有的戏班制和演员中心制,并未完全消亡,所谓“角儿”和“座儿”的关系,仍然是维系民间戏曲生存传播的重要因素。《幽灵出没的舞台》对演员和角色的关系也有非常详细的论述,因为“戏剧文本只有在观众面前被演员表演出来后才能成为戏剧”,而演员只有在重述角色的过程中,才能唤醒观众的“幽灵记忆”,从而被广泛接受。角色被反复重述,导致了类型化角色和类型化演员的产生,这在中国戏曲中的表现更为明显,所谓“生旦净末丑”的角色划分,强调和固化了观众对类型角色及舞台人物关系的认知。早期的地方戏班,为节省成本,也为流动演出的方便,只养少数几个演员,所以经常会出现主演(名角)饰演不同戏目的几个主要角色,而次要演员尤其龙套演员会在一台戏中分饰多个角色,上下场自由切换。为了能够让观众理解这种变化,就必须运用脸谱、服装、表情、身段等方式来区分类型化角色的身份。观众即使看不懂剧情,也可以调动观赏记忆,辨识不同角色,理解人物关系及其蕴含的伦理指向。《戏曲里的中国》亦多次提到不同年代的伶人以“程式化”唱腔、表演来诠释人物角色和展现细腻情感,“程式化”美学渗透了戏曲的“唱念做打舞,手眼身心步”,以及舞美、道具、演奏等所有角落。对戏曲演员和其他参与演出者而言,“程式化”是一种标准,而对于观众来说,“程式化”是理解戏曲、感受艺术的一种语言,构成了前置于每一部戏曲的注释和引文。今人会诟病“程式化”的保守和繁琐,但“程式化”才是戏曲美学最具独特价值的地方。它恰恰证明中国戏曲虽源于生活,却追求超脱于生活的诗情画意,是对于“表演传统”的尊重,是对于一种共同文化记忆的护持。这种近乎刻板的认知构成了专业演员和资深戏迷之间的心理协定,如果没有这种“幽灵出没”般的形式重现,戏曲也就不是戏曲了。在李少春饰任堂惠(左)、叶盛章饰刘利华(右)的京剧《三岔口》中,有许多展现铁门槛等表演程式的场景(来源:ifeng.com)
马文·卡尔森的书中屡次提到“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追求创新和独创”,引发了西方戏剧脱离传统的风潮;我们或许会联想到革命浪漫主义和革命现实主义对中国戏曲的改造——舍弃传统故事题材,改变松散缓慢的叙事节奏,舞台表演中融入现代元素,化装服装造型道具及美术置景都追求写实效果——主导者也许在特定历史语境下,运用高度集中的资源,塑造了新的经典;但这些“经典”和塑造“经典”的方式是否能够重复和延续,今天的观众可见仁见智。钱穆以中国戏曲比较西洋戏剧,曾有如下断语:“若把真实人生搬上舞台演出,则为真戏假做。京剧则是把人生艺术化了而在舞台上去演,因此是假戏真做……我说中国戏乃是假戏,其特别精神可用四字作说明,即是抽离现实。中国戏剧之长处,正在其与真实人生之有隔……正在能纯粹运用艺术技巧来表现人生,表现人生之内心深处,来直接获得观者听者之同情。一切如唱工、身段、脸谱、台步,无不超脱凌空,不落现实。”中国戏曲的主要特点,就在于“轻写实,重写意”“叙事为辅,抒情为主”,所以才能够“飞鸟掠空,不露痕迹”“嬉笑怒骂,直指人心”,这独创的审美体验,成为看不见摸不着却永远不会消失的身体记忆与文化记忆。我们寻觅戏曲中出没的“幽灵”,也是为了理解戏曲何以成为中国文化记忆的守护者与传承者。借用叶嘉莹一首《寄生草》,聊为雪泥鸿爪画像:“映危栏一片斜阳暮,绕长堤两行垂柳疏,看长江浩浩流难住,对青山点点愁无数,问征鸿字字归何处,俺则待满天涯踏遍少年游,向人间种棵相思树。”(《戏曲里的中国》,许石林著,中国华侨出版社二〇二三年版;《幽灵出没的舞台—作为记忆机器的戏剧》,[美]马文·卡尔森著,朱夏君译,上海人民出版社二〇二四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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