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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招人的角度看来,离职原因的受欢迎程度排序是, 主动离职>协商离职(裁员)>辞退>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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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 最好 实事求是说,尤其在 转正之后 ,因为你通过了转正考核甚至待了好几年之后,即使被辞退也不说明你的工作能力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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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 入职6个月之内 被辞退,才建议 将辞退美化成裁员 ,就说公司业务和组织架构调整,尤其在离职证明上写的是协商离职时,因为试用期内有个无偿辞退条款叫“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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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尽量不要说是主动离职 ,因为这是严重造假,需要伪造很多材料,还需要找多人帮你撒谎,容易穿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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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被 开除 ,则要走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权利,哪怕提供跟上家的仲裁、诉讼等证明,也要将自己的坏名声扳回来,否则很难找到好工作,且大概率背景调查不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