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听众反映,小区里面由于自己没有买车位,也没有包年租车位,物业禁止自家车出入小区!一石激起千层浪,有许多听众反映类似情况!
林先生家住余杭华立和郡小区,小区现在的停车是采用了包年租车位或者购买车位停车的方式,按照小区规定没有车位的车是不能进小区过夜的。由于林先生之前“混进”过小区几次,就是和保安说一会儿就开出来,但其实也是偷偷停了一晚上,几天下来保安也发现了,态度极其坚决,干脆不让他的车进小区了。
(林先生的小区照片)
对此,记者致电华立和郡小区的永泽物业,物业人员表示,车位现在确实是不租不买,路面的车位年底通过摇号的方式获得。
但由于临时停车的价格标准,业委会还没通过,所以目前对于临时停车的车辆,只能进停一会,不收钱,但是没法在小区过夜。
同时,物业也表示,车位是可以租,可以买的,也是有余量的。租的时长也不一定一年,可以谈。只不过是地面上都被租完了,地下车库还有空位。
但林先生自己也有苦衷,自己在一两个月以后就要搬走了,和物业谈最少也得租半年。而且,林先生还说,之前地面所有的车位都是临时停车的车位,现在换了新的物业公司,将原来的临停车位全部卖出去了。
此事节目一曝光,就有许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同时也有很多人反映自家小区情况类似。
物业到底有没有权利,采用惩罚性的方式,或者干脆一刀切禁止临停车辆出入小区呢?对此我们咨询了凌斌律师。
凌律师表示,小区的车位,除了已经出售给业主的,如果是占用公共道路,路面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如果全体业主,按照法律规定做出管理公约,如果已经约定只能包月或者包年,物业公司照此操作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管理规定里面没有说明这种内容,或者没有赋予物业有关权利,物业公司无权这么做。
那么关于这件事究竟孰是孰非?两位评论员也各执一词。
评论员俞伯鸿认为,停车难问题确实很普遍,但临停车位,租出去了,就是个问题。而且每一个业主都有进入小区的权利,何况当车位空着的时候,去简单停靠一下,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为什么要一刀切呢?
而另一位评论员叶峰认为,责任不在物业。认为小区周边也是一个解决停车难的一个很好方向啊,同理,林先生也可以选择停在其他停车场里面,没有必要硬要去挤一次本来就没多少的车位。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各位在评论中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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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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