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份《突发:疑似比特币交易所监管条例流出》的文件在网络上大量转发。一时间,关于数字货币监管的舆论甚嚣尘上,其中,ICO监管更是引发了行业内的激烈讨论。
8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银监会起草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非法集资以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投资理财为主,可能会以募集基金、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售后返租等形式进行。
与此同时,一份《突发:疑似比特币交易所监管条例流出》的文件在网络上大量转发。一时间,关于数字货币监管的舆论甚嚣尘上,其中,ICO监管更是引发了行业内的激烈讨论。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的简称,改编自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是以初始产生的数字货币作为回报的一种筹措资金的方式。
自2017年初以来,ICO无论是在数量还是规模上均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显示,上半年国内完成的ICO融资项目规模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数达10.5万次。而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ICO的全球融资额仅为2600万美元、1400万美元和2.22亿美元。
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ICO最大的优势在于流动性高。传统VC可能需要数年才能够获得投资收益,而通过ICO的形式,投资者持有代币获得项目收益权,并且同时即可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流通。
对于项目团队而言,ICO无需与投资者进行多轮谈判,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中介费用。
此外,ICO还具有跨越地区限制、无投资门槛、不设融资上线等优点。
尽管ICO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项目团队的青睐,但是其火爆程度还是远超所有人想象。
以ICO项目NEO(原小蚁股)为例,截止8月23日,其价格从ICO成本价1元已经涨至243.55元,涨幅高达243.55倍!
(图片转自微博)
我们不否认市场上确实存在极具前瞻性、很有价值的项目,但是这种巨大的投资回报率产生了非常明显的赚钱效应,越来越多的投机资金疯狂涌入ICO市场。
巨额利润的诱惑,使每一个投机客似乎只看得到手中的ICO项目会在短时间内实现数倍的增幅,他们甚至不甚清楚区块链技术的概念,也没有研究过投资项目的白皮书。
在这种畸形的投资环境中,出现了一大批只为“圈钱”的ICO项目。项目团队利用投资者对区块链行业整体认知不足,简单编写出一份白皮书和几行开源代码,拉几个所谓的行业大佬站台,就迫不及待的开始宣传,甚至直接上线平台,实在是无耻至极。
这种缺乏实际价值的ICO项目,即使在短时间内可以为投资者带来巨大的回报,终究也会被市场淘汰。
正如巴菲特所言,“潮水退去 ,才会知道谁在裸泳。”没有投机客希望在游戏的最后接盘,但市场永远不缺高位站岗的人。
高收益伴随高风险,这一点毋庸置疑。投资者在进行ICO项目投资时,必须意识到这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首先,项目风险极大。目前,区块链技术本身及其行业尚未完全成熟,许多ICO项目只是理论上具有可行性,实际能否成功并不确定。投资者本质上是在投资一种商业可行性,至于可能产生的风险,投资者需自行承担。
其次,ICO项目缺乏信息披露。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只能从官网更新了解项目的实际进度,而这也基本依靠项目团队自觉,没有任何硬性规定。至于项目资金管理等更多细节,投资者根本无从得知。
此外,还有诸如ICO发行、交易等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交易平台安全性不够等问题。
不过,ICO目前最主要的风险还是政策监管风险。
许多投资者不希望ICO受政策监管,他们认为这会对行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就像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直接引发了市场抛售,比特币价格在短时间内被腰斩。
但就目前国家对区块链技术的态度来看,“一刀切”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央行顾问盛松成此前表示:“只有时间和市场动态能够告诉我们区块链和ICO未来将会多么流行。适度的监管是必要的,但不应该扼杀创新。”
监管政策一旦出台,短期内可能会引起数字货币价格的波动,但长期看是极大的利好,毕竟其本质是为了促进整个数字货币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以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英国、泰国、澳大利亚等国已经或者准备向金融创新科技推行“监管沙盒”制度,即在防范潜在风险的同时,鼓励创新。
说到底,ICO只是一种融资方式,投资者更需关注的是项目本身的价值。泡沫终会破灭,价值投资才是穿越牛熊的唯一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