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CMA
CMA(Certified Management Accountant)是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旗下管理会计认证,CMA全称是美国管理会计师,CMA也一直被誉为国际财务界的MBA,广受精英财会人士欢迎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杭州本地宝  ·  杭州地铁/蚂蚁集团/大华股份…杭州大波好单位 ... ·  21 小时前  
数据派THU  ·  2024年十大人工智能研究论文:收获与应用 ·  3 天前  
余杭发布  ·  余杭连发两道黄色预警! ·  昨天  
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  ·  DeepSeek与这15个工具结合,直接起飞!!! ·  3 天前  
余杭发布  ·  226套!余杭这3个公租房开始配租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CMA

恭喜!每周2.5天休假,一年可调休30天?!每人每月补贴1340元、取消发票丢失登报声明…

CMA  · 公众号  ·  · 2019-08-12 13:33

正文


一周可休假2.5天,一年最多可以调休30天!还有更多的利好在路上...



前几天,小编看到一条热搜:十余省支持每周休假两天!而更让人高兴的是,我还看到,根据人社部的规定,最高可调休30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10多个省份支持每周休假两天半!


7月1日,江苏省提出,为促进消费,政策支持部分有条件地区实施“ 2.5天小长假 ”(周五下午加双休日)。目前已有 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贵州、福建、浙江和广东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 目前,我国公民法定休假天数低于发达国家。2.5天小长假具有广泛需求。但也有专家认为,全国推广并无必要,因对消费能力不足的地区,放假很难有拉动作用。


这一消息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的人为“2.5天小长假”点赞:


@静水流深: 每周休两天半的话,就有更多的时间陪陪家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小鹿眯眯笑: 2.5天休假模式期待了这么久,终于要愿望成真了吗?希望这次可以真正落实呀。

但也有一些人对2.5天休假模式的具体实施存在疑惑:


@小王子の花: 方案是很好,但是“有条件的地区”应该如何判断呢?

@洪有峰: 以前也听说有的地方要实施,希望这次不要让人“空欢喜”一场才好!


一旦“2.5天小长假”在全国各地逐步推广落实,对于日常工作压力大的会计来说,也是一件大好事儿,会计们可以利用多出来的半天时间调解压力、放松心情,也能够更有效地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


可调休30天!

人社部公布 最新休假标准


除了刚刚说到的2.5天小长假,前几天,人社部公布了最新的休假标准。我们来一起看看怎么才能凑假期?


近日,人社部发布《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明确了五类休假标准:



这五类假期分别为: 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注会菌仔细看了一下,最高一次休假时间 足足有30天! 究竟是哪个假期这么多?快来看一下~


一、休息日标准: 一周休息2天


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是劳动者满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1.我国职工的休息时间标准为工作5天、休息2天。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3.企业和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 11天


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三、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四、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五、这些节日不放假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六、年休假标准:


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七、 探亲假标准:


已婚每4年一次20天


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


1.根据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

2.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

3.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八、婚丧假标准: 酌情给予1-3天


在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婚丧假,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


九、国庆只放3天?


相信很多小伙伴们,一看到国庆节竟然只放三天!可能都像我一样震惊,怀疑自己看错啦!实际上,国庆节从法定节假日规定标准来看,的确是只放三天。

为什么我们往年都会有7天呢?那是因为连着周末两天和调休两天一起算!



可能有人会疑惑,国庆节可以调休,那其他节假日有调休吗?什么是调休?


什么是调休?


调休,从文义解释看,是调整休息时间的意思。从我国现行规定看,国务院有权调整全民的休息时间,企业有权调整企业内部的休息时间。


国家级的“调休”,其实主要用于节假日挪假,是指将某个特定的公休日调到其他时间(一般是往后调)。


“调休”是国家利用公权力直接改变了公休日的日期,将一个不属于公休日的日期直接改为公休日。


国务院从2001年开始,为了促进假日经济,开始将未连在一起的公休日与法定休假日调整为连休状态,形成了春节、国庆节都连休7天的长假,这就是国家级的“调休”。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地方政府也会采用“调休”方式,当然,工作时间的改变,原则上需国务院批准同意才行,地方政府无权自行决定。


比如,2016年G20杭州峰会于9月4日至5日在杭州召开。为“确保与会各国代表团顺利抵达和离杭返程,尽量减少对全市交通和市民出行的影响,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杭州市政府决定将9月1日至9月7日调休放假共7天,覆盖杭州市9个城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特殊工时制中的“调休”:企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 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社保补贴

每月最高1340元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迈入小康生活,就业困难人员也在不断减少。


但是也因为种种原因,就业困难人员也一直存在, 对此,在2018年9月传来一则好消息,有地区对于经过社保部审核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 (女性满45岁,男性满55岁),会给予社保缴费的定额补贴 ,这种补贴称之为“ 4555 ”定向补贴。


4555政策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城乡就业援助,不断提升4555人员(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的就业率所提出的一项福利政策。 那么2019年4555社保补贴政策有什么变化呢?


1、补贴人员范围扩大,由有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调整为就业困难人员;


2、补贴对象为: 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



注意: 各地区的报比例有所差异,并且不是所有地区都能享受4555政策,有些地区可能是4050政策或4959政策。以当地政策为准。


定了,发票丢失,

无需登报声明!


2019年7月2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上半年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组织税收收入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对外承诺: 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继2018年底以来分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后,近期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


其中,有5项属于原本需要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如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等;其余20项是原本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


其中关于发票丢失的新规定对广大会计人来说是重大利好:

旧政策:
原本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向税务机关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版面。


新政策:

不再提交。取消登报要求。


也就是说曾经不仅要写书面报告、跑税务局,还要登报声明的麻烦事儿,一去不复返啦!


不过,关于发票丢失该怎么处理的事项,不妨先做一个系统的政策梳理,供大家参考,即便未来取消了登报声明作废的规定,也方便大家新旧政策对照。


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第二条要求,取消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的规定,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按照上述原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不需要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但仍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发票,其他发票丢失,同样适用该文件的规定,即“使用发票(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答疑回复,使用发票的单位包含销售方和购买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三、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要开票方重新开具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