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与一名民营企业家就招商引资进行交流,他感慨道,对民营企业来说,要优惠不如给机会,求倾斜不如要公平,等扶持不如靠法律。如此取舍,令人深思。 实施税费、用地等优惠,提供财政补贴或以奖代补……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把各类政策优惠作为招商引资的“撒手锏”,不乏成功案例。这一招,为啥现在没那么香了?
企业要长远发展,优质的营商环境更有利于稳定投资预期,从而持续培育自身竞争力,这种可持续性发展不是取得某个方面的政策优惠就可以实现的。而从地方发展的角度看,在政策优惠上“内卷”,不仅降低了资源要素整体配置效率,还可能导致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不可持续。
换言之,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推进的时代背景下,各地吸引企业投资兴业,不能再迷信过去的模式,而要在政策供给、环境塑造与企业诉求、市场需求之间寻找新的共振点。
首条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和社会资本投资铁路示范项目杭温高铁正式通车。图片来源:新华网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也是广大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已成为民营企业的重大现实关切,也是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重要发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近年来,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纠治限制企业迁移、设置进入壁垒、谋求自我小循环等行为,到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支持社会资本加大对设备更新等投资力度……各地各部门着力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为民营企业打开了新的发展空间,有力提振了市场信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需要法治护航。过去,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不够规范,缺乏法治保障,有时甚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给企业造成损失。厉行法治,形成透明的规则、稳定的预期,对民营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定心丸”。上海从具体问题、具体场景入手,着力把干部的顾虑、企业的期盼梳理清楚,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浙江全面实行“综合查一次”,统筹各执法部门检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尽可能减少对经营主体的不必要“打扰”……把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落实到位,营造有利于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制度环境,不愁不能吸引更多“金凤凰”。
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大政方针。不久前,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这次开门立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期待以此为契机,不断创新制度和政策供给,更好回应民营企业和社会关切,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