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必定是走在任何快乐之前的。痛苦总是先行的。因为,从生命力的持续不断的提高中,除了由于高兴而导致更快地死亡,还会有什么别的结果呢?这种生命力本是不能够提高到超现某种限度的。也没有一种快乐能直接跟随着另一种快乐,在一种快乐和另一种快乐之间必定夹着痛苦。生命力的一些小小的阻滞连带着穿插其间的生命力的提高,这种提高构成我们误以为是一种连续的舒适感的健康状态。
痛苦是活力的刺激物,在其中我们第一次感到自己的生命,舍此就会进入无生命状态。逐渐消失的痛苦产生不了强烈的快乐效果,因为这过程觉察不到。因此,感到自己的生命,觉得快乐,无非就是感到自己被不停地驱动着从当前的状态中走出来(因而这状态必定也同样是一种经常回复的痛苦)。由此也说明,对于一切注意他的生命和时间的人(即有教养的人)来说,无聊是一种压抑人的甚至可怕的重负。因为那穷奢极侈的人尝试过一切方式的享受,对他来说不再有什么新的享受了。正如巴黎人谈到英国勋爵摩丹特时说的:“这些英国人吊死自己是为了消磨时间。”在心里所知觉到的感觉的空虚激发起这样一种恐怖(空虚的恐怖),仿佛是预感到一种缓慢的死亡,它被认为是比由命运来迅速斩断生命之线还要痛苦。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用快乐来缩短时间也被视为同类的事情,因为时间度过得越快,我们就越感到精神爽快。例如在愉快的乘车旅行时,一次交往使3个小时在谈话中快快活活地度过了。当下车时,如果其中有一个人看看表,就会高兴地说:“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或是:“时间过得多么快啊!”
相反,如果人们对时间的注意并非对他所尽力摆脱的痛苦的注意,而是对快乐的注意时,他当然也就会惋惜每一瞬时间的流逝了,那种很少变换观念的交谈被称为无聊的,正因此也是烦人的,而一个逗乐的人即使不被看作一个重要人物,也被看作一个可爱的人物,只要他一走进房间,所有在坐的客人就都面目生辉,像从重压之下解放出来那么快活。但是,一个人在整个一生的绝大部分时间里都用无聊来折磨自己,以至于每天都度日如年,但在生命结束时却抱怨生命的短促,这种现象又该如何解释呢?可以通过和一个类似的考察相类比来寻找其原因:为什么德国的里(不要误解为正规的里或带路碑的里,如俄里)离都城(例如柏林)越近就越短,而越远(如在波莫瑞)就越长,这是因为,当看见的对象(如村庄和农舍)很充实时,就在记忆中产生出走过了一长段距离,因而也为此花费过更长时间的错觉;而在后一种情况下所看到的东西很贪乏,只留下了很少的记忆,因而就作出了路程更短而时间也比钟表所指示的更短的,结论。同样,以各式各样变化多端的工作标志着整个生命的那些阶段,其总体会给老年人激起一种想象,觉得所经过的生命时间比按年代计算所确定的要更长久,而为了实现一个伟大抱负去进行按步就班、勇往直前的工作,结果就充实了时间(工作延长生命),这是使自己生活快乐但又满足于生活的惟一可靠的手段。
“想得越多,做得越多,你就活得越长久(哪怕是在你自己的想象中)。”生活就会以这样一种心满意足而结束。那么,在生命期间的心满意足又是怎样的呢?这种状态是人所达不到的,无论是在道德的立场上(由于为人正派而对自己满意)还是在实用的观点上(对他自认为是靠熟巧和聪明所挣得的舒适感到满意)都达不到。大自然在他身上放进了痛苦来刺激他的活力,使他不能摆脱这种痛苦,以便不断地向完善化迈进。而且,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对生活的最后一个阶段的满足也只能说是相对的(一方面是由于我们把自己与别人的运气比较,一方面也是和自己相比较)却从来也不是纯粹的和完全的,在生活中变得(绝对地)心满意足,就会是一种毫无行动的安息和内心冲动的平复,或是感觉到与之相联系的活力变得麻木。但这样一种心满意足与人的智性生命如此不能相共存,正如一个动物体内停止了心脏的跳动,如果没有一个新的刺激(通过痛苦)产生出来则不可避免地导致身体的死亡一样。随遇而安虽然多半是一种气质特点,但常常也可以是由原则而来的结果。例如别人用来称呼伊壁鸠鲁并由此对他进行诽谤的享乐原则,它本来是意味着哲人的永远快活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