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时代的苏联女工(左),市场经济下自由选择的求职者们(右)
真正的剥削来自强制
而非自由市场
最近,“996”成为大众媒体关注的焦点。
所谓“996”就是朝九晚九,每周上班六天,部分公司甚至没有补贴的工作制。
早在刘强东、马云等企业家发声之前,就有公司因公开倡导“996”,遭到员工集体抗议的消息。
随着争论的愈演愈烈,劳资博弈问题竟变成了关于“阶级矛盾”的大讨论,许多人用“周扒皮”“杨白劳”等故事来类比,这不仅无助于矛盾化解,反而会回到五六十年前的历史叙事中。
华人经济学家杨小凯,
在《发展经济学》第七章中,分析了“雇员与雇主关系”的底层逻辑。限于篇幅,本文删减了原文中大量的数理分析和论证过程。(了解杨小凯及其思想,请阅读九卷本
《杨小凯学术文库》。
)
『
自由市场下
雇主与雇员不是剥削关系
』
人类社会一直在为雇主和雇员之间,存在的不对称关系是否公平这一问题所困扰,大部分的讨论都流于情绪,却没有看到这一问题的本质——它是企业制度的基本要素,而企业制度又是基于分工的一种交易结构。
所以,它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雇主和雇员之间,存在“剩余控制权”或“权威的不对称分布”。
简单的讲,雇员必须做雇主要求他做的事。
在雇员有辞职的自由和服从其他一些劳动合约条款的前提下,雇主对雇员的劳动有最终使用权。
2.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合约,只设定雇员能从雇主哪里拿多少,从不设定雇主应该得多少。
雇主著有剩余收益得索取权——即企业所得减去工资和其他开支,以及给政府缴纳税收后得净余额。
3.企业必须要完成这样一个过程:
即雇主必须将雇员的劳动成果,转换成能在市场上出售的东西。
即不仅要组织生产,还要再次售卖。
这是企业制度和简单出卖劳动或服务的合作关系最大的不同。
▲经济学家科斯,关于企业性质的研究与杨小凯不谋而合
(点击图片,进一步了解二人思想
)
比如,保姆向雇主提供服务后,服务就结束了,雇主不需要,也不可能转卖给第三方。
但如果是一个专门向社会提供保姆服务的中介公司,那就是企业制度了。
『雇主与雇员关系的本质:
分工协作,而非强制
』
在一个有自由企业制度的社会中,雇员有辞职的自由,也可以利用保护自由结社的法律制度来维护自己权益,当然,也可以利用自由资本市场从雇员变成新的雇主,
等等。
因此,在自由市场制度下,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不对称关系,不同于主人与奴仆的关系,也不等同于封建主与农奴之间的关系。
这种不对称关系,不是基于垄断或者强制的剥削关系,而是基于不同分工的合作关系。
尽管如此,很多人仍然关注下面一些问题:
为什么雇员必须做他被命令去做的事,而不是他喜欢的事?
为什么雇员被要求在工作时间之外还要增加劳动时间?
(编者注:
即加班,比如,最近被讨论最多的“996工作制”)
为什么雇员没有雇主拥有的,对企业剩余的收益权?
他们对这类问题的回答,至少部分的导致1917年的俄国革命——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旗帜,采取暴力手段消灭了私营企业制度,将经济活动的主体,从企业家手中收归政府,30年后同样的冲突在中国爆发,并影响至今。
▲苏联计划经济时代宣传画
(
点击图片,了解苏联崩溃的真正原因
)
这些革命,改变了20世纪大部分时间里亿万人的命运。
而其思想源头,在于对社会发展与企业制度,以及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家精神之间关系完全错误的认识。
『真正的剥削来自强制
』
直观上讲,当一个人有了赚钱的念头后,有两种方法来做生意:
第一种.将他的思想直接卖给市场,这就为其他人偷窃企业家思想和拒绝付钱提供了可能。
第二种.将这种想法当成商业秘密,同时雇人来实现这种想法。
这样他的想法就可以通过企业剩余收益的方式得到报偿。
如果想法确实很好,企业就会赚钱,如果想法不好,企业就会破产。
剩余收益,是对雇主想法(被常常解读为企业家才能和企业家精神)的一种准确定价。
运用这一理论,不难理解企业制度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