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充电宝发生冒烟、自燃的现象屡见不鲜,且部分事件中发生自燃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均符合旅客携带锂电池航空运输的要求。此事引发网友担心:“今后是不是连随身携带充电宝的权利都没有了。”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3月5日,在南宁飞往曼谷的南航航班上,就发生了一起充电宝冒烟起火的事件,由于机组处置得当,航班安全着落,避免了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
据报道,3月5日,南航CZ6099(桂林-南宁-曼谷)航班,起飞后30分钟左右,乘务长听到了客舱位于紧急出口旅客的大声叫喊后,立即前去查看,被告知41排J座一旅客衣服口袋里的充电宝冒烟了,该旅客已经脱下衣服并包住充电宝向后舱洗手间走去。
乘务长赶到洗手间,确认充电宝没有发生明火,便将包住充电宝的衣服放冰桶内,并用矿泉水对其进行冷却和浸泡,不一会充电宝不再冒烟,乘务长将事件经过报告给机长,并指派专人监控直至落地。
机长根据情况,决定继续前往目的地。飞机落地曼谷机场后,相关物件已交由地面人员。
据了解,此事件中,未导致人员受伤,该旅客在飞行中未使用充电宝,充电宝额定功率为50Wh,充电宝处于关闭的状态。
初步判断,以上充电宝在飞机上自燃冒烟是由于充电宝本身质量问题导致锂电池内短路从而引发锂电池自燃冒烟。
按照国内法律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即可带上飞机;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未标明数值的一律禁止携带。同时,充电宝禁止托运。此外,在航班飞行过程中,也禁止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否则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