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老师,您也是学舞台灯光设计出身,所以想请您讲一下怎样把舞台灯光设计运用到光环境设计中?
张林:
一、舞台灯光的设计元素可以直接应用到光环境设计中去。如我们常说的光色、光强、光质、光位、光区、光影、光束、光的运动是这八个舞台灯光设计的基本元素,非常系统地概括了光的表现手段,任何种类的灯光(照明)设计都需要的“遣词造句”的“基础语汇”,光环境设计也不例外。
二、舞台设计的场景化理念可以应用到光环境设计中去。舞台展现的是一个个与实际生活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场景,每个场景都有自己的“支点”——也就是为故事的发生、人物的互动提供最主要支撑的空间中的实物。灯光设计会强化场景的戏剧性,强调支点的焦点。光环境设计不论涉及的是城市尺度还是室内空间尺度,说到底是一个或多个场景的集合,都可以做类似于戏剧的场景化处理,即为环境中发生的历史和文化事件找到特定的空间承载,在特定空间中确定呈现的“支点”,使空间富有层次和厚度,如果有多个空间需要同时处理,还可以建立起适当的“叙事”关系,使空间不再是自在的,而成为自为的。
三、舞台演出观演关系的处理方式也可以为光环境设计提供借鉴。舞台灯光最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为观众和演员之间的互动架起桥梁,灯光的决定或引导观众可以看什么、重点看什么。像前面所说的,环境是个更大的舞台,这个舞台的设计最终是要为活动在其中的人服务的,人和环境的互动是光环境设计要考虑的重要方面。光的设计一方面可以创造出属于特定人群活动的空间环境,就像“环境戏剧”那样;另一方面,在公共空间中,光可以通过主动干预,起到引导人们观看什么、记忆什么、与什么样的景观或装置产生互动的作用,这两方面都是“观演关系”在人与环境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