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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丨房屋漏水邻里愁 法官调解化纠纷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1-25 18:23

正文

楼上漏水楼下愁
法官上门解民忧
促调解纷化烦恼
案结事了迎新年

“感谢法官这么费心费力地帮助我们,才让这件事情得以圆满解决,我们也能尽快收拾好屋子,过个好年!”夏某拿到赔偿款后高兴地说。

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赔偿款当庭给付到当事人手中,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夏某、被告尚某系某小区上下楼邻居,2024年末夏某发现因尚某家分水器老化漏水导致其屋顶、墙面、衣柜、地板等物品严重损坏,为此夏某多次找到尚某协商,要求其解决漏水问题并支付赔偿,但双方并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夏某一纸诉状将尚某诉至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要求尚某赔偿其因漏水问题导致的各项损失。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原、被告家勘察现场,详细了解漏水情况、受损程度。考虑到该案系由房屋漏水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果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化解根源矛盾、破坏和睦的邻里关系,还可能因为鉴定费用高、耗时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给双方当事人造成诉累,因此调解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争执不休。考虑到双方的情绪反应,为维护邻里关系,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出发分析,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厘清责任和利弊,另一方面以情说理,劝导双方当事人远亲不如近邻,讲解邻里和睦的重要性。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尚某也意识到了自家暖气分水器漏水给夏某造成的不便和潜在风险,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既与个人的幸福感息息相关,又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为百姓提供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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