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2月5日至2007年2月10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2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2月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获奖证书、荣誉证明等材料,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5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3.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六)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本科和研究生各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七)报考英语岗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6.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八)符合下列优秀条件之一的2025年毕业生,报考S006-S014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
1.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综合一等奖学金;
2.本科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本科阶段获得过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4.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学生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九)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5年8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