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式建筑的概念和发展
门作为中国古代建筑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具有采光、保温、防护等基本功能。老子《道德经》第十一章中指出“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表达的就是建筑物有了门窗墙体形成开敞空间之后,才有了居住的功能。作为建筑的一部分,门本身有着明确的使用功能,是实用性极强的功能构件。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革,门在建筑中获得了附着于自身的精神内涵,如门的等级规格、门的装饰等。门在满足自身功能的同时衍生出一套等级森严、功明确的独立建筑形式,称为“门式建筑”。
进入封建社会以后,门式建筑作为界分空间、彰显等级的营造制度在国都规划和宫城营造中逐渐成熟起来。肇始于周代的三朝五门宫殿制度就是门式建筑等级规范化的体现,《礼记·明堂位》中确定皋、库、雉、应、路为天子五门,是古代社会遵从礼法秩序的物质体现。三朝五门作为周礼王城制度的一部分被后世考证并沿用,今天北京的明清故宫在营造时便充分参考了这一制度,皇城的三朝五门、宫殿组群与内外城城门组合之后,构成了一条中轴对称、南北贯通的空间序列。
二、北京中轴线上的门式建筑分类
在建筑学的定义中,门指分隔又连通两个空间的建筑构件。门式建筑是中国传统建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其功能不同,可以分为城门、门殿、门楼和随墙门四种。从南端的永定门至北端的钟鼓楼,共计有门式建筑19座(见表1),后由于规划等因素的考量,北中门、北上门、中华门、地安门被拆除,其中永定门于2004年重建,现共存15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