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记录并不局限于北京或某座城市,而是会追踪过去你在全国任意一座城市的购房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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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中国企业家》记者
翟文婷
3月8日,还在哺乳期的魏青离婚了。9天后,她才知道这是多么愚蠢的一个决定。
魏青夫妇看上北京东直门外一套不足40平的学区房,但名下已经有一套正在还款中的房子,所以俩人决定以假离婚的方式,争取首套购房资格。中介预估,3月20日购房资格审核通过,第二天就能打网签。
没想到,3月17日一纸楼市调控新政出台,其中一条规定是,
只要名下有房或有过贷款记录,再次购买普通住宅首付比例都被调高至60%,如果是非普通住宅,则要缴纳80%的首付比例。
魏青直接中枪。
“这个婚离得还有什么意义?”她感觉被愚弄了。
新政之后,他们原本158万元的首付,被拉高至230万,还不包括七八万的中介费,以及近40万的各种税费,一下子多出100万的缺口砸在夫妻俩头上。在懊恼自己做了一个无用举措之后,他们更为一大笔钱没有着落而愁苦。
有必要解释下新政的几个核心要义。过去,不少夫妻以假离婚的形式争取首套购房资格,因为只要名下无房就被认定是初次交易。
但317新政却彻底堵上了这个政策漏洞,除非过去夫妻双方都没有产生过任何一笔贷款,否则按目前的新政,再次购房都要按二套标准执行。
最重要的是,
这个贷款记录并不局限于北京或某座城市,而是会追踪过去你在全国任意一座城市的购房贷款记录。
实际上,目前上海正在执行类似的政策。2014年930之前,北京也曾要求过相同的“认房又认贷”标准。只是这次调控阀门拧紧前夕,正是北京处于集中换房潮的一个时刻,因此被波及的不止魏青一人。
据朝阳区一名中介李姓店长反馈,他们店在途订单15笔,其中就有两笔受到新政影响。13%的概率不是一个小数。而且很多学区房交易总价都在千万以上,如果继续交易,买方资金缺口可能在两三百万元,选择违约,则要承担高昂的成本。很多人被卡在进退两难的境地。
今天有媒体曝出,新政属于不可抗因素,买卖双方可以在没有违约成本的情况下解除合同,二手房交易解约潮涌现。
但李店长向《中国企业家》解释,“
只要不是出现禁止交易的现象,理论上都不算不可抗因素。”合同一般约定,如果出现政策改变的情况,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一致同意解约,可以互不承担责任,退还全部定金,以及中介费。
问题解决起来却没有那么简单,李店长所在店两笔受交易的订单,都是一方想解除而另一方却坚持继续履行合同,目前还在协商之中。而与他同于一个商圈的另外一家店,已经有两单解约。其中一单的卖方以耽误半个月时间为由,少退了两万元定金。
虽然面临100多万的缺口,魏青还是想继续履行合约,“既然摊上这事,只能硬着头皮解决。”她的房主虽然也是换房,但原先就打算以二套名义购买,交易心理影响不大,也没有动力中止交易。
即便如此,
因为涉及到首付款和税费金额变化,买卖双方也需要重新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