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为支持缴存职工合理自住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推出了精简贷款手续新举措。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职工反映贷款手续繁杂、证明材料提供困难等实际情况,此次我们精简了四项手续:即取消贷款担保人、缴存职工收入证明材料、农村户口缴存职工贷款居住证明材料、缴存职工单位出具退休年龄认定材料。”
新举措取消了单身或有逾期记录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担保人制度。也就是说,所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将无需提供担保人,减轻了申请人及担保人负担。
同时,公积金中心审批贷款时将按照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无需贷款职工重复提供收入证明,实现了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单位零手续。
为有效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取消了农村户口缴存职工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此外,核定职工可贷年限时,按照性别对职工退休年龄进行统一认定,即男职工为60岁;女职工为55岁。退休年龄超过上述规定的,按照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认定,无需由单位出具缴存职工退休年龄证明。
记者了解到,此次推出的新举措,不仅将贷款申请资料由原来的18页减少为13页,借款人及配偶的签字由原来的4次减少为2次,精简了贷款手续,还实现了贷款申请业务一次性办结,即普通商品房贷款申请人能够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次性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再交易房和“商转公”贷款申请人能够在贷款申请时一次性提交贷款申请资料,为贷款申请职工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