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雷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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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怪人,可能也期待着你的拥抱

雷斯林  · 公众号  · 时评  · 2017-06-05 10:48

正文


1997年7月的时候,乔布斯亲自为苹果公司撰写了一版名为《Think Different》的经典广告,在那一分钟的广告词里,乔布斯希望我们能对那些奇怪的,桀骜不驯的,改变世界的人致以敬意。


Here's to the crazy ones. 
The misfits. 
The rebels. 
The troublemakers. 
The round pegs in the square holes. 
The ones who see things differently. 
They're not fond of rules 
And they have no respect for the status quo. 
You can praise them, quote them, disagree with them 
disbelieve them, glorify or vilify them. 
About the only thing that you can't do is ignore them. 
Because they change things. 
They invent. They imagine. They heal. 
They explore. They create. They inspire. 
They push the human race forward. 
Maybe they have to be crazy. 
How else can you stare at an empty canvas and see a work of art? 
Or sit in silence and hear a song that's never been written? 
Or gaze at a red planet and see a laboratory on wheels? 
We make tools for these kinds of people. 
While some may see them as the crazy ones, we see genius. 
Because the people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at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 




我很同意乔布斯的说法。他列举的这些名人,无一不是充满力量,饱含着对人类的巨大热情继续,推动人类科技,法制,艺术,理念前进的伟人。无一不在身前遭受数不清的质疑,被无数人憎恨,但又被无数人爱着。


他们根本不在乎别人是否喜欢他,他们眼中只有自己伟大的事业,崇高的使命——是这样的一类人。


曾经我一直觉得上面这样的想法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但就在最近,突然感觉不一样了。


我开始去想,那些桀骜不驯,那些不热爱人类,痛苦,孤独的天才,会不会在生前也渴望一个拥抱。特别是对于一些诗人,艺术家。


海子,梵高,尼采,皮那让...


他们给我们留下了数不清的精神财富,但在生前,他们一个比一个孤独。


1888年,梵高邀请同样孤独的艺术家高更与他同住,但大吵一架后高更愤怒离去。

之后梵高激动地割下自己一只耳朵,画下了这样一张带着汹涌情绪的自画像。



1889年,尼采在都灵的一家酒店门口驻足。他的目光被酒店外的一个马车吸引。不远的地方,停着一辆小马车。马车的车夫遭遇到了一匹倔强的马。不管车夫怎么喊叫,马匹根本没有要移动的意思。最终,车夫失去了耐心,拿起了鞭子,朝马匹打去。尼采见到此番情景,挤进人群,冲到马匹跟前,阻止住马夫,抱住马的脖子,痛哭起来。


“我那可怜的受苦受难的老伙计啊。”


之后这位和时代格格不入,桀骜不驯却一生孤独的天才就彻底疯了。



都灵之马


那些天才,可能口口声声说自己不爱人类,可能有些轻微的社交恐惧,可能孤僻,傲慢,固执,让每一个试图接近他们的人都受伤害。


所以他们中的许多人,在生前都是一个孤独的怪人,在一个简陋的房间里默默无闻;而当他们去世以后,那具相对无害的尸体才不会成为阻止人们走近他们的尖刺篱笆,才有人能接近,去瞥见那敏感,脆弱内心投射在艺术上的天才作品。


但我在想,可能仅仅是假设,如果我们能跨过那层篱笆,在他们生前的时候,会不会发现带刺的下面,藏着的是美丽不可方物的玫瑰花呢?


可能是奢望吧,但我现在就是这样坚信着,因为我自己也有过一样的体会。


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怪人,虽然还是有不少朋友,但真的愿意接近了解我的人并不多,一方面因为我会抗拒,另一方面也因为我本能的排斥大多数人珍视的那些“热血”的东西,和我走进了,只会听到我说一个又一个根本没有意义的冷知识。


我确实不爱聚会,也不爱那些疯疯傻傻的群聚游戏,有那个时间我更喜欢自己蹲在地上,看一天的蚂蚁。


但我很清楚的知道,在我对每一个人做出不屑一顾的表情时,在我表示自己就喜欢自己待着的时候,在心里面还是会有一处很柔软的声音在说:“不要!”,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希望有人能过来看看我,陪我说说话,听我说说有关我自己的事情——可能矫情吧,但这是事实。


那时候我会写很多诗,会写很多很模糊的故事,总之就是别人不爱看什么就写什么来表达自己,一方面不希望有人能看懂,那样显得我很俗;另一方面又希望我写成这样也有人能看懂,那可就太棒了。


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现在我当然有社交需求的时候会主动表达,也早就过了那个孤僻的少年阶段,但我依然清楚的记得那时候我是多么渴望有人能从阳光里走过来,一直走到最阴影的角落,然后把我从阴暗潮湿的沼泽里拉出来,抱抱我。


在21岁的时候也写了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从小想当科学家的人为生活所累,不断妥协最后成为了一个平庸的商人的事情。

故事的结尾我这样写道:

二十八岁时我成为了一名商人,偶尔写一些小故事,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然后我在知乎上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小千。小千不工作,但她总是在我指着电脑说把我手机给我一下的时候递给我IPAD,也许她也整天整天的有心事吧。

我不让小千做事,家里饭是我烧,家务是我做,钱也是我来赚。来稿费了就给她买一件她喜欢的奢侈品,让她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拼死拼活地为了生存工作。

她常说谢谢我让她过上了真正少女般无忧无虑的日子。说那话的时候她26岁,脸上有点化妆过度的痕迹,苦笑着,就像是要哭出来了一般。

婚礼那天来了很多人,爸爸笑的开心,想必这就是他想象中我最好的生活。妈妈则在和亲戚朋友聊天,估计是在说她从小就觉得我能成为一名成功的作家。

同学们围坐了一桌,非要起哄要我上去给大家来一段演讲。

于是已经醉的不省人事的我大步走了上去。


“大家好,我叫雷斯林,今年28岁,长大了想成为一名科学家。”


今年我还没到28岁,但是离故事里的生活也相差不远了。而从小而成的自卑至今还在影响着我。


我在被别人重视的时候总是爱假装不在意,但是却整夜整夜守着手机,生怕别人反悔。我总和别人说我喜欢孤独,但其实我并不喜欢孤独,我怕失望,我觉得自己只配得上孤独。


我特别害怕被表扬,别人把我表扬地越好,我越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越双颊发烫,双手不知道往什么地方放。我更习惯和人战斗,因为战斗的时候我能感到自己的真实。


我一直很努力地想多赚点钱。


我是一个格格不入的怪人。我依然固执地认为,如果我一无所有,就不会有任何人喜欢我。


陈奕迅有一首歌,叫《打回原形》,里面有一句是这样唱的。


“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


可能我们都做过这样的怪人,所以也请善待身边这样奇奇怪怪的人。


好吗?





“我所有的自负都来自我的自卑,所有的英雄都来自我内心的软弱,所有的振振有词都因为心中满是怀疑。我假装无情,其实是痛恨自己的深情。我以为人生的意义在于四处游荡流亡,其实只是掩饰至今没有找到愿意驻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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