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官方宣布称,经过与苹果长达10个月的沟通与协调仍无果,自4月19日17点起,微信最终只能遗憾地关闭iOS版微信公众平台赞赏功能,但安卓等其他客户端微信赞赏功能不受影响。另据透露,微信表情平台的赞赏功能也将被关闭。
在互联网领域,任何与微信有关的事件,注定不会是个“小事情”,更何况,这次的对手,是不可一世的苹果。
苹果式的契约精神—以市场的名义!
苹果对此事进行了官方回应:微信可以选择提供 App 内购买,让用户赞赏他们喜爱的公众号运营者,如同苹果提供这一选择给所有的开发者一样,微信只需正确使用 App 内购买体系进行开发即可。
苹果公司轻易不会对某个应用及其开发者做任何回应,但微信毕竟是一款具有8亿用户的应用,苹果这次也算是破了个例。解读他们的声明,大概有这么两层意思:1 微信赞赏功能可以保留,但前提是微信选择采用App内购方式设计开发;2苹果的生态系统对所有开发者是一视同仁的,公平一致的,无论是谁,包括微信这种已经有8亿用户的App,也不能成为例外。
对所有的参与者一律公平对待,这是一种苹果式的契约精神,当然,苹果不会忘了,给它穿上“市场”的外衣。
微信式的反击—以规则的名义
在中国的互联网社交领域,腾讯公司是说一不二的规则制定者,在腾讯开放平台上运行的游戏业务,游戏开发者是没有任何资格与腾讯谈分成比例的,更不要说,当年与360那场轰动一时的大战。
苹果逼宫腾讯公司的当家产品--微信,必定是一场大战。作为中国互联网的规则制定者,腾讯决不会对苹果的规则轻易就范,因此,微信取消苹果手机的赞赏功能,几乎成为其必然的选择。当然,作为人际交往平台,微信还是非常注重维护其人气的,所以,微信的反击,是打着人民的名义的,微信是为了维护用户的利益,才不惜与苹果闹翻的。
热闹还是门道—以吃瓜群众的名义
微信和苹果打得如此不可开交,背后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作为吃瓜群众,我们不妨来探究一下:
有观点认为:腾讯与苹果的分歧点,是IAP机制的利润分成。按照苹果的规则,使用苹果的IAP机制后,苹果要拿到赞赏额的30%作为利润分成;而原来的微信支付,对此是不抽取任何佣金的,苹果此翻狮子大开口,应该说突破了腾讯的底线。
也有观点认为,这次事件的焦点,是对于支付场景的争夺。其背景就是在美国大行其道苹果支付,至今在中国移动支付交易领域的市场份额尚不足1%,反观支付宝和财付通(微信支付+QQ钱包),却占据了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份额的91.12%。因此,被逼无奈的苹果只能“放大招”,希望借此用苹果支付替代微信支付的支付场景。
还有观点认为,这次事件的本质,是苹果和微信两大生态之间的竞争。苹果支付在中国的水土不服,已经让苹果有点挂不住了,微信“小程序”的推出,更是直接激怒了苹果,因为在苹果看来,这是对苹果应用商店赤裸裸的挑战,甚至是“抢劫”,可以说,苹果为此感到了空前的危机,所以才催生了这场大战。
不管怎样,一个从硬件终端起家的生态,与一个独步社交网络的生态,在支付领域终于碰撞了,但是,在互不相让的外表下,其实双方并没有战火全开。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取消赞赏,对于双方而言,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相当于往对方阵地发射了一颗炮弹。为什么这么说?因为2016年全年,中国所有的微信打赏也只有区区几千万元人民币,还不到一天的红包转帐金额。
由此可见,对于微信和苹果的战争而言,核武器,就是“微信红包”、“微信转帐”,既然微信打赏需要付“过路费”,那么,同样性质的 “微信红包”为何又能独善其身呢?这一幕,正如川普和鑫胖,虽然互相放着狠话,但其实内心却极度克制,谁也不敢轻易突破底线,动用手中的核武器。
开放还是封闭—以技术的名义
“开放,还是封闭,这是一个问题”。“封闭”一直是iOS的一大特点,也是与秉承开放精神安卓系统最大的区别。封闭的好处是好控制,所以更容易规范,也相对更安全。但是,在互联网领域,开放的好处更为明显,这也是随着微软、谷歌等因为开源计划在开发平台方面获得了巨大的收益,一直坚持开放的苹果也有所动摇了。
2016年,眼见iPhone的销量明显放缓,中国智能手机品牌呈现出上升趋势,正在不断侵蚀着iPhone的市场份额。苹果的CEO库克终于按捺不住,宣布了Siri和iMessage的开放性授权。但是,从这次与微信发生争端的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库克和他的苹果,骨子里还是封闭的。
很多人认为,和乔布斯相比,库克是个守成者。这话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封闭,还是开放”,其实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更多的是个发展阶段问题,在智能手机发展的初期,乔布斯牺牲一定的“开放”换取安全和规范,但时至今日,如果仍然萧规陈随,那就真是“刻舟求剑”了。
孰是孰非?—以法律的名义
很多人用“神仙打架,小鬼遭殃”这句话,来形容本次事件,那么,我们能否从法律的角度,解读双方的行为呢?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苹果的诉求:苹果公司开发的iOS系统、应用商店和支付系统共同构成了苹果生态,因此,其理想的场景就是普通开发者基于iOS开发应用,将其放到应用商店“销售”,并通过苹果支付实现支付。苹果等于是为这些应用开发者提供了一个出售产品的场所,因此,要求他们向苹果生态支付30%的收益,权当“买路费”。
以上诉求,在逻辑上没有毛病,但是,在这起事件中却并不适用,因为,接受赞赏的公众号,并不是应用的开发者,他们和苹果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即使苹果要抽30%的比例,也应该向微信抽头,而不能因为微信不收取费用,就径自向公众号收费,这样的要求,是很难在法律上站住脚的。
说完苹果,再说说微信。微信对苹果的“无理要求”,采取了不妥协的战术。但与此同时,众多的用户就这样被腾讯以“人民的名义”“被代表”了。因为,微信也剥夺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许,有部分公众号,或许是能够接受苹果30%的抽头,至少,微信在正式做出决定之前,应该以某种形式征求一下用户的意见。
按照正常的商业理解,腾讯应该将选择权交给用户,如果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认为苹果此举不合理且不合法,也可以将此事诉至法院。不过,这应该更多只是大家的一厢情愿,因为微信是断然不会同意让苹果支付来取代微信支付的。
事件展望—以明天的名义
事件还在继续发酵,虽然看上去苹果初战告捷,但笑到最后的,却基本上不会是苹果。
苹果显然对中国的互联网生态很不熟悉,所以它的APPLE PAY(苹果支付)才会在中国举步维艰;这次,依笔者之见,苹果又一次被腾讯玩了。
因为他得罪了中国互联网生态中最具有话语权的一批人,坚持原创的微信公号作者,所以,在舆论几乎一边倒的声浪中,也许酝酿着苹果在中国新一轮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