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日前,两部门发布《关于批准开展2018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的通知》指出,经县(市、区)申请、省级遴选、部级审查,决定批准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等254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定位:
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举措。要把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放到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中去系统谋划,作为推动产业兴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措施来落实,作为引领乡村振兴的样板田来打造,大力培育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动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迈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要把建立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作为重要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财政奖补资金股权量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多种易操作、可持续的方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严格支出方向,
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奖补资金已经下达。各省要根据通过审查的示范镇具体情况,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中央财政补奖资金,其中分配给贫困县的要落实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要求,体现带贫减贫效果。鼓励各地整合其他相关渠道资金,聚焦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
四、坚持问题导向,修改完善建设方案: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已将相关示范镇建设方案审查意见反馈各省。请各省根据审查意见和本通知要求,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修改完善建设方案。请各省于8月20日前将调整完善后的全部示范镇建设方案重新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并通过农业农村部财务管理信息平台(cw.agri.cn)报送电子版。
五、加快建设进度,强化典型经验宣传:
各省要切实抓紧推进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强化各项管理措施。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对各省示范建设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并适时召开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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